成功加入购物车
人民法院出版社 编 / 人民法院出版社 / 2018-01 / 平装
售价 ¥ 18.00 2.6折
定价 ¥69.00
品相 八品
优惠 满包邮
延迟发货说明
上书时间2021-07-05
卖家超过10天未登录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家庭、继承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简明版及配套规定(新编简明版)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家庭、继承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简明版及配套规定(新编简明版)》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简明版及配套规定系列丛书中的婚姻家庭、继承专题,通过对最高人民法院婚姻家庭和继承相关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的精选、摘编、重组并在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选取的重点法条之下嵌入完整解读内容和典型案例的二维码,为法律工作者在司法实践中解决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类案件提供帮助。
第一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理解与适用(简明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1年12月25日)[“家庭暴力”的界定]第一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认定]第二条[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处理]第三条[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效力]第四条[没有补办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的效力]第五条[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的继承权问题]第六条[申请婚姻无效的主体的范围]第七条[当事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法定无效婚姻情形已消失的处理]第八条[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适用程序]第九条[“胁迫”的解释]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请求撤销婚姻案件应适用的程序]第十一条[《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一年”期限的性质]第十二条[自始无效的理解]第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结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案件后应做工作]第十四条[无效或被撤销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处理]第十五条[在处理由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问题时对合法配偶财产权利的保护]第十六条[“夫或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法条含义]第十七条[夫妻一方所称第三人知道该夫妻财产约定时举证责任]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自动“充公”]第十九条[婚姻法“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条款含义]第二十条[“抚养费”的具体内容]第二十一条……第二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简明版)第三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理解与适用(简明版)第四部分 《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理解与适用(部分简明版)第五部分 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
展开全部
配送说明
...
相似商品
为你推荐
开播时间:09月02日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