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东,中山大学法学学士(1985)、国际法硕士(1988):奥克兰大学法学学士(1999):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博士(2006)。英国皇家仲裁协会会员、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协会会员,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经济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律师(1989)、新西兰注册大律师(1999)、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州注册律师{1999)。广州胜洲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历任大型国有企业法律顾问、项目开发负责人、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参与项目开发、项目融资、股权置换、股权收购及债务重组、境外私募及上市。全面系统学习普通法,专门研究普通法中的土地法、房屋买卖法、公司法、股权的收效及兼并,侧重于公司法(三资企业法)、房地产法、境内外收购及兼并(债重组),大型基础建设(公路、桥梁)的收购。2005年开始研究美国不动产信托基金。
1990年《广州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主要起草人。
2005年第一本专著《合同法(总则)一一学说与判例注释》(法律出版社)2007年第二本专著《衡平法的推定信托研究一另一类的物权救济》(法律出版社),2008年合著《商品房买卖法律适用及疑难释解》(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合著《美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制度与运用》(中国法制出版社)。
陶然,中山大学法学硕士、2002年至2009年从事法律、金融和商务资料的翻译研究2007年在美国夏洛特从事美国上市证券业务:2006年任教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2005年任职于广州寓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现于美国夏洛特从事上市证券业务,并对证券金融法律刑法基础理论和英美文学进行翻译研究。
2008年合著《美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制度与运用》(中国法制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