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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丕祥 著 / 复旦大学出版社 / 2002-09 /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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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
"博学·法学系列"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等政法院校选派的资深教授、副教授联袂参编,作者权威,阵容强大。本书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分析法与法律的基本问题,探讨法律运行的内在机理,揭示法制现代化的客观规律性,进而审视和回应当代法律变革进程所提出的诸多重要论题。本书旨在对现代法理学的基本理论问题做出新的分析与叙述。全书包括法的现象的本体与价值、法的现象的历史逻辑、法律调整、法律的创制、法律的实现和法制现代化六篇。全书坚持传承与创新相结合,既传承当代中国法理学的优良学术传统,又对法理学的重要课题做出了创造性的阐释;坚持理论与实证相结合,既注意提升法理分析的水准,又注意从理论的高度解读当代法治进程中的重要法律现实问题;坚持内容与形式相结合,既强调教材内容的完整系统性,又重视叙述形式的生动性。全书立意新颖,内容丰富,论说透辟,是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及法学爱好者研习法理学的理想教材和适用读物。
公丕祥,男,1935年生,祖籍山东蒙阴县。法学博士、教授、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生导师、南京师范大学法制现代化研究中心主任,曾任南京师范大学校长,兼任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中国分会副主席、中国法学会理事、全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全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等职。
第一章绪论第一编法的现象的本体与价值第二章法与法律的关素第三章法的现象的特征与本质第四章法现象的功能第五章法的现象的价值第二编法的现象的历史逻辑第六章法的现象的起源第七章法的现象发展的历史类型第八章法的现象发展的继承性第九章法系的一般分析第三编法法律调整第十章法律调整的一般分析第十一章权利、权力与法律调整第十二章法律调整与法律程序第十三章法律调整与道德调整第十四章法律调整与法律意识第十五章法律调整与法治国家第四编法律的创制第十六章法律创制的机同盟第十七章立法体系第十八章法律的要素第十九章法律体系第五编法律的实现第二十章法律实施概述第二十一章司法机理第二十二章法律职业第二十三章法律关系第二十四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五章法律秩序第六编法制现代化第二十六章法制现化化的概念与范式第二十七章法制现代化的标准第二十八章法制现代化的模式第二十九章法制现代化的矛盾运动主要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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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播时间:09月02日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