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货正版2024 民法典总则编通释 唐勇 谢秋荣 通过1414个真实案例来释明法律条文的适用情形 注重和诉讼法的衔接 民主法制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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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7516237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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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唐勇 谢秋荣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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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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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16237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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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16237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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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22-01
上书时间202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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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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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信息 定 价: 198.00 出版日期: 2024年10月 ISBN: 9787516237519 内容介绍 本书以《民法典》总则编的条文为主线和顺序,结合法条之下的实务问题对《民法典》总则编进行了逐条解读。本书聚焦于法律适用,立足于实务需求,结合《民法典》其他各编,贯通《民法典》、其他民商事实体法律和《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并结合立法机关有关《民法总则》《民法典》的立法资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各高级人民法院近年来的有关裁判意见,试图探求《民法典》总则编的每个条文以及每个条文中的每个术语的含义和适用,挖掘法律条文中蕴藏的“微言大义”。本书不仅涉及《民法典》总则编的基本问题、基础问题、实操问题,还紧跟实务热点问题、疑难问题和前沿问题。
1.采用穷尽“最小单元及其组合”的写作方法,周密拆解并注释条文中涉及的各项法律问题 本书作者按照先后顺序对《民法典》总则编204个条文的每一条、每一款、每一项以及其中的每一个重点术语进行了解释,尤其对于实务中有疑义的问题,广泛收集了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力求澄清条文的内涵。比如,对于宣告失踪,《民法典》第40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作者从这一条文中拆解出若干单元:“自然人”与诉讼法中的“公民”是否等同,是否包含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下落不明”是一种怎样的状态,如何证明?“满二年”是否要求截至提交宣告失踪申请之日和截至判决作出之日均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的范围?“可以”是不是意味着可以申请也可以不申请?等单元。 2.立足实务,通过 1414 个真实案例来释明法律条文的适用情形 虽然本书的目的是要澄清《民法典》总则编条文的含义,但是并没有偏向理论上的争论,全书用了1414个案例来说明条文的具体适用情形。比如对于《民法典》第140条第2款规定的“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作者首先采用“最小单元及其组合”的写作方法,将其拆解成3个例外情形,一是“有法律规定”;二是“有当事人约定”;三是“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然后进一步用了5个案例来说明法院在现实审判中的适用情形。
3.兼顾程序,注重和诉讼法的衔接 本书虽然是对《民法典》总则编条文的注释,但并未止步于条文的含义和适用情形,而是更进一步注重和诉讼法的衔接,仍然以《民法典》第40条“申请宣告失踪的法定事由和申请人”为例,作者除了说明条文各个单元的含义,还涉及申请宣告失踪的程序问题以及证明问题,包括什么样的失踪证明可以被法院认定?与下落不明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主体申请宣告失踪时,应由谁来提出和证明“不申请宣告失踪不影响其权利行使、义务履行”进而否定其利害关系人资格?宣告失踪的程序,包括管辖法院、案由、审理程序、审理结果等问题,使本书的实用价值更为提升。 目录
第一章 基本规定 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章 法人 第四章 非法人组织 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七章 代理 第八章 民事责任 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十章 期间计算 作者介绍
唐勇 男,江苏射阳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院中德联合培养博士。现为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兼任《中德私法研究》编辑、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物权法研究会理事、黑龙江省检察理论与司法案例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命题专家。在《中外法学》《法商研究》《法学家》《清华法学》等期刊发表论文译文近三十篇;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合著(副主编)《域外不动产登记制度比较研究》(2009年)、专著《论共有:按份共有、共同共有及其类型序列》(2019年)、编著《民法小全书》(初版2020年、二版2021年、三版2024年)。 谢秋荣 男,江西宁都人。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法学学士(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北京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硕士。曾就职于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2006年至2009年)、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2009年至2011年)、网易公司法务部(2011年至2016年),主要从事境内外上市、并购、重组、外商投资等非诉法律实务,积累了丰富的、涉及投融资和公司治理方面的法律实务经验;自2016年起,先后就职于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北京高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聚焦于投融资和公司治理相关的民商事疑难诉讼。在中国法制出版社(现中国法治出版社)出版专著三部:《公司法实务全书》(2018年)、《合伙企业实务全书》(2019年)、《公司法实务精要》(2020年)。
媒体评论 本书由熟稔实务的学者和有着理论追求的律师合作而成。两位作者基于对各自所属职业的反思,着意塑造了本书的融合中道气质:既避免无谓展开与法条适用无直接关联的理论问题,又在法条解释时贯入自觉的理论关照;既细致入微解析具体法条的微观含义,更将其置于体系脉络中作宏观把握。 ——朱庆育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本书采用“最小单元及其组合”的写作方法,通过“尽可能穷尽文义”和“尽可能穷尽每个最小单元及其组合所对应的案例”的努力,对《民法典》总则编(第1条至第204条)进行了逐条注解,是一种独特的尝试。本书对《民法典》总则编的注解,总体符合法律解释规则,并有大量详实契合的案例支撑,在贯通《民法典》各编、贯通民法与商法、贯通实体法与程序法、贯通理论与实务方面,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探索,名为“通释”,可符其实。 ——钱明星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本书以200余万字的篇幅,注释《民法典》前204条,虽属中大型评注,但仍秉持不着半句空的精神,内容与体例上均独具匠心,所耗费之精力、心力及耐力,亦属可圈可点。本书两位作者,恰巧我均熟识,一位我曾推荐其负笈德国,另一位则是职业律师;而后者志于学术的沉稳、匠心及毅力,更是给我留下过很深的印象,其注释《公司法》与《合伙企业法》已形成三大本专著,煌煌三百万字之巨,内容详实、有血有肉,同样是毫无废言、独创有见。本书应该是二人合作注释《民法典》走出的第一步,也是关键一步,殊值推介。 ——张双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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