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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遂全 著 / 法律出版社 / 2005-05 /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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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书时间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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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之路与中国民法典:不能忽视的100个现实问题
《中国之路与中国民法典:不能忽视的100个现实问题》结合现实具体问题,探讨了中国民法中的盲点,如淡化立法的拿破仑情结和代表直选问题,增补生命权人身权优先原则,居住权由家庭内向一般租房户扩张问题等等,见解独特,分析精辟,是一本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
巴黎,物宝天华,对一个外国人来说,似乎更是一个可以使人远离自己国内的名利场,悠然自在,陶醉于自我的世外桃源。本来想借在这里的三年清(闲)净(化)机会整理出版我的博士论文。谁知思维总摆不脱国运的缠绕,出版毕业论文的初衷于是慢慢渐退其次。
案头厚厚的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总不时地想翻一翻,批注一下,加上不得不思考如何启发我带的研究生写论文,做作业,于是,就想借这《中国之路与中国民法典:不能忽视的100个现实问题》,一石二鸟。一方面自知无用地记录几句“人微言轻的民法草案谏言”,另一方面给学生们找点嚼口舌的话题。《中国之路与中国民法典:不能忽视的100个现实问题》除第一章倾向于现实的宏观问题外,其他各章均以现实具体问题(实例、实情、现实法律或草案的缺陷)的探究为主,奢想每个问题的探索都能在未来的民法典中有一两个字的贡献,尽管这奢望只是一种自我安慰。总之,所有的问题都须来自于社会生活实际,而同时又是目前我国民法的盲点;探讨过程中尽可能地扩充信息量,触角深入。但不会像“绿色民法”那样形而上或“矫情”,也不能像“讲义民法”那样追求“唯美”。小册子只能有话则长,无话则短。当然,其中不少论点还是一些极不成熟的想法和点题式地触及,还需进一步深入求证;绝大部分论题仍可作本科或硕士的毕业论文选题再探。
杨遂全,1975年任乡村会计。1997年在西藏公安厅工作。1981年于西南政法学院提前毕业;1985年获硕士学位。1990年在巴黎第一大学进修。1992年聘任硕士生导师。1998年聘任教授。1999年在孟德斯鸠大学合作研究劳动法,出席南欧就业法研讨会,参加“在欧著名学者认识欧洲”项目。2003年2月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通过博士论文答辩,3月到日本福冈大学和长崎大学交流,8月到驻法使馆教育处随任,同时在孟德斯鸠大学作博士后合作研究。1983年起讲授民法、比较民商法、房地产法、人身权法、亲属继承法等。1986年开始做兼职律师,但任银行和多家内外资企业顾问,兼四川大学比较法中心主任、中国民族法律文化学会副会长、全法中国法律与经济学会顾问、婚姻法学会常务理事、四川省民法学会常务理事等。现为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
第一章社会道路与民法典一、中西制度互动与发展道路问题二、民法典的旗帜问题三、淡化立法的拿破仑情结和代表直选问题四、民众知法权问题五、平等竞争机制与社会基层稳定问题六、坚持以劳本主义作为立法的指导思想第二章民法典体系的设置一、构造民法科学体系的基本准则问题二、人格权法改为人身权法的必要性及逻辑推演三、关于劳动关系纳入民法典体系的问题四、亲属法体系和名称方面的盲点五、收养法与知识产权法和债法在法典中的地位六、责任编名称:侵权责任还是民事责任?七、民法典九编体例:总则、人身、劳动、财产、合同、亲属、继承、责任、涉外第三章民法总则方面的盲点探题一、增补权利排序的基本规则二、增补生命权人身权优先原则三、设立适当照顾弱者利益原则四、民事有告必理原则与法律的作用和形式五、民事寻法及释法规则的法定六、民事权利的剥夺与审前无罪过推定问题七、民法草案中监护制度的缺陷如何弥补八、失踪宣告前的财产管理及财产代管制度九、我国的法人制度仍需完善体制问题十、我国民法草案忽略的时效问题第四章民法草案和学界遗漏的人身权一、生命权的权能与绝症或畸婴安乐死问题二、生存权由宪法权利到民事权利三、人身安全权及其扩张四、人身身体权方面的热点反应五、美容整容权与肖像权和身份权六、人工变性与性别选择权七、单身生育权与胎儿和胎盘的法律地位八、身首和生殖系统移植涉及的各种法律问题九、与基因和人体试验相关的权利及克隆权十、身份权理论和立法方面的盲区探题十一、亲属人格利益生存方分享与绝对亲属权十二、作为民事身份权的成员权和资格权第五章劳动法的修订与民法典劳动法编一、现行劳动法对劳动诉权的歧视及其违宪嫌疑二、民法草案对于劳动者的不利之处及其纠正三、劳动法的修订与劳动权由宪定向民事转化四、确立民法劳动法编特有的法律原则五、个人自主劳动权的行使与保护六、确立聘用劳动关系的基本准则七、从意大利民法的对价跳槽限制看劳动择业权八、兼职劳动权与农民工双重劳动权的保障九、合伙合作劳动及其他特殊劳动的规制十、劳力出资劳务贸易与智力劳动产权制第六章物权法草案未能妥善解决的问题一、如何进一步具体界定法律上的物二、禁止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制度三、物权法草案国有产权制度的缺陷四、宗教和政治组织财产权及其与政体协调五、国有土地使用权期限及到期后附着物的处置六、确立国有土地划拨与有偿两种使用权转换制度七、城市代征地权属及各方合理的权利义务八、现行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必须面对的难题九、现行集体土地使用权制度必须面对的难题十、我国目前城市房屋所有权制度的缺补十一、民法草案的建筑区分所有制度的缺漏十二、居住权由家庭内向一般租房户扩张问题十三、从物权本性看物权行为的登记与法定公证第七章债法与合同法面临的新问题一、从故意使合同无效看缔约过失与违约责任平衡二、从尸衣、剩油、假宠物看交易物的精神瑕疵担保三、网络虚拟财产定位为债权及其立法对策思考四、商业广告最终解释权与要约要件和范围五、交叉要约效力及其反悔期和默示承诺的设置六、停车合同的种类与丢车的不同责任七、立约定金对主合同的担保范围及罚则的适用八、效率违约与惩罚性违约责任九、现行债权代位条件和入库规则的改进十、土地使用权的保全特性及其可代位的合理性十一、专属权禁止代位与工程款民工代位的必要第八章现行亲属法的缺漏与完善一、禁重婚、控不婚、容不育、扩自由、保亲情立法方略二、取消结婚收养登记与统一身份登记与公证三、亲属通则必须规定而被忽略的内容四、身份利益分享与亲属相对身份权五、婚约、同居、事实婚与我国婚制多样化六、结婚权与剥夺或丧失结婚权七、重申在传染病遗传病高发区恢复强制婚检八、目前我国的夫妻人身关系制度的缺陷九、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的立法缺陷十、民事生育制度与代孕权和夫妻生育权十一、父母子女关系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十二、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必要的补白十三、第三人侵害亲属权的预防与处置对策第九章适应新时代观念的继承制度的补缺一、继承法与平等竞争和社保制度协调的条款二、确立家庭生活需要优先继承原则三、继承法中债权人出租人保护制度要点四、从时效纠纷增多看共同继承制和共同遗嘱制五、对可能为夫妻共有的遗产不能单方放弃继承权六、短婚配偶独吞遗产不公与其不固定顺序继承七、长婚配偶特留份和养姘遗嘱无效规定之必要八、从异源受孕和死后试管婴儿继承权看继承法第十章侵权责任与民事责任制度补漏一、共饮和售酒者的驾车劝阻责任与酒后险反思二、刑事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与社会意外险三、受害人过错与草案增设免责和善意保护规则四、民事因果联系之特性与多因一果关系的法律确定五、诱人自害侵权的因果关系和民事责任认定六、劳酬不对价与侵权行为中雇主责任的扩大七、从有钱人的任意责任险看保险与侵权赔偿双赔八、建筑物掷物伤害责任举证责任倒置的滥用九、自力救济权的保护与相关机构的协助义务十、仲裁或登记错误以及国家作为民事主体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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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播时间:09月02日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