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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胜强 著 / 法律出版社 / 2009-08 /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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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释权研究
法律解释权问题是法律解释研究领域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法律解释权研究》站在司法的立场上研究法律解释权,对法律解释权的基本概念和运行原理做了梳理,进而探讨了我国法律解释权的配置问题。法律解释权附属于司法权,它与立法权、司法权既有相同之处,也有明显的区别。法官(司法机关)是法律解释权的主体,法律、事实以及二者的互动是法律解释权的对象。法律解释权可以进一步细化为发现权、阐明权、论证权和判断权等内容,它的行使受到法官法源、法官个人因素以及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限制。我国当前法律解释权的配置体制有很大的弊端,应当根据法律解释权的基本原理重新配置。
魏胜强,男,河南遂平人,法学博士,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976年生,1999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位;2007年毕业于山东大学,获法学博学位。2003年起,任教于郑州大学,多次获郑州大学教学优秀奖。研究方向为法哲学、法律方法论,在《法律科学》、《法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等多家学术刊物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出版著作三部,参编国家级和省级《法理学》教材多部;学术成果曾获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河南省法学优秀成果奖,山东大学校长奖学金等。
引言为什么要研究法律解释权第一章法律解释权的概念一、西方法学中的法律解释权二、当前我国学者对法律解释权的研究三、法律解释权的特征第二章法律解释权的主体一、立法机关不能成为法律解释权的主体二、行政机关不能成为法律解释权的主体三、检察机关不能成为法律解释权的主体四、司法机关作为法律解释权的主体第三章法律解释权的对象一、法律渊源作为法律解释权的对象二、事实作为法律解释权的对象三、法律与事实的互动作为法律解释权的对象第四章法律解释权的内容一、发现权二、阐明权三、论证权四、判断权五、诸权力之间的关系第五章法律解释权的行使及其限制一、从法官法源看法律解释权的行使及其限制二、从法官个人因素看法律解释权的行使及其限制三、从法律职业共同体看法律解释权的行使及其限制第六章法律解释权与相关权力辨析一、法律解释权与立法权二、法律解释权与司法权第七章关于我国法律解释权配置的思考一、对我国当前法律解释权配置的剖析二、其他国家和地区法律解释权的配置三、对我国法律解释权配置的初步设想附录我国需要制定统一的法律解释法参考文献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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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播时间:09月02日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