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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孟德斯鸠 著; 钱逊 译 / 人民日报出版社 / 2008-01 /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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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
《论法的精神》于1748年发表,这是一部法律史上最为辉煌的鸿篇巨制。出版后受到社会极大欢迎,两年中就印行了22版。孟德斯鸠在洛克分权思想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三权分立”学说;他特别强调法的功能,认为法律是理性的体现,法又分为自然法和人为法两类;自然法是人类社会建立以前就存在的规律,那时候人类处于平等状态;人为法又有政治法和民法等。书中,作者还提出了“地理环境决定论”,认为气候对一个民族的性格、感情、道德、风俗等会产生巨大影响,认为土壤同居民性格之间,尤其同民族的政治制度之间有非常密切的联系。这些前所未有的新思想令读者耳目一新。
孟德斯鸠,(1689—1755),出生于法国波尔多附近的拉布莱德庄园的贵族世家。孟德斯鸠不仅是18世纪法国启蒙时代的著名思想家,也是近代欧洲国家比较早的系统研究古代东方社会与法律文化的学者之一。孟德斯鸠的学说对后世思想家理论的形成具有重大影响。他对封建专制主义和宗教神学的批判、他的自然法理论、社会政治思想,尤其是他的法制思想、三权分立思想、君主立宪思想,对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谢林、黑格尔产生过不同程度的影响。
编译者语孟德斯鸠传略第一卷法律与政体第一章政体的性质与种类普通的法直接来源于政体本质的法三种类型政体的原则第二章教育与立法教育法要与政体原则相适应立法要与政体相适应第三章论政体原则与法律及妇女身份的关系不同政体对民法和刑法简化的影响政体原则与奢侈法及妇女身份的关系第四章三种不同政体原则的腐败民主政治原则的腐败贵族政体原则、君主政体原则、专制政体原则的腐败三种政体特有的性质中华帝国第二卷法律与攻防力量、政治自由、税赋的关系第五章法律与攻防力量的关系法律与防御力量的关系法律与进攻力量的关系第六章法律与政治自由规定政治自由的法律与政治的关系涉及公民的有关政治自由的法律第七章税赋与自由之问的关系国家体制与税赋征税的多少由政体的性质所决定第三卷法律与气候、民族精神的关系第八章法律和气候类型的关系气候对法律的影响各种类型的法律第九章家庭奴隶制的法律与气候类型的关系家庭奴役有关婚姻的道德原则第十章政治奴役法律与气候种类的关系亚洲的政治奴役亚洲的奴役和欧洲的自由第十一章法律与一般精神、道德、民族风俗的关系民族的一般精神风俗和习惯第四卷商业、人口与法律第十二章法律与商业的关系从贸易的本质、特征看法律与贸易的关系从世界各地贸易的改革看商业与法律的关系第十三章法律与人口之间的关系婚姻与子女各国的人口与法律第五卷法律与宗教第十四章法律与宗教教义的关系法律与不同宗教的关系宗教对民法的影响第十五章宗教与对外政策的关系宗教的情感宗教的变更和传播第十六章法律与其所裁定事物的秩序间的关系神法与人法民法与宗教的关系民法、宗教法规与婚姻民法与政治法之关系民法、政治法与国际法之关系第六卷民法的起源、变革及法律的立法方式第十七章法兰西民法的起源和变革各民族法律的差异法律的消失和保存法律的变革决斗与荣誉观念诉讼程序及费用公诉人审判形式和审判权人证第十八章制定法律的方式立法意图、效果及方式制定法律应注意的问题关于《论法的精神》的评述孟德斯鸠的立法思想提出三权分立与制衡学说提出了罪行法定主义和刑罚相适应的原则反对以思想、言语和文字治罪孟德斯鸠与中国附:孟德斯鸠的主要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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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播时间:09月02日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