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前言 为什么要“环游世界”呢?其实,我也不是很清楚。等意识到的时候,自己已经梦想着要“环游世界”了。追根究底,我想,背后的缘由应该是受到儒勒•凡尔纳的小说《环游世界八十天》的影响吧。我次知道有这本书,是在读中学时从英语教科书上看到的。我一向只关心怎么混过上课。这本书连内容也没细读,一看到书名就认定:“这个作者真的只花八十天就环游世界一周了!”这对我这乡下小鬼来说真是惊人之举,真的可以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环游世界吗?不知道为什么,我深深地感动了。在我的想象中,无垠无涯的世界就像个小小的盆景,而自己就是故事的主角,展开属于我的“环游世界八十天”旅程。就这样,十年后,我真的踏上“环游世界”之旅。既然降生到这个世上,我就要好好看看它。这个念头不断地扩大成形,再也无法压抑。我为这次旅行立定一个目标:“既然要走这一趟,就得找出世界!”什么才算世界呢?当然由我来决定。我亲眼看到,觉得这称得上是世界,那就是了。不管是自然风光还是遗迹,在世界的某处一定会有美丽的街景。总之,既然来到人间,就要看遍这世界,找出全世界棒的东西。换句话说,我想要找到属于自己的“宝物”。除此之外,我也希望能够用让自己感动的方式找到这份“宝物”,这也是我选择骑自行车旅行的原因。如果靠自己的双脚抵达目标,与美好事物相遇时的喜悦,也将会是的吧。要是你坐电车、巴士或是租车过去,到达之后还会有那种“好不容易终于到了”的感觉吗?而且,我对靠自己的脚力环绕世界一周,内心会受到怎样强烈的冲击也深感兴趣。我有这样的预感,如果能留下这样的回忆,对自己的人生也就非常非常满意了。学生时代起我就骑着自行车旅行,也完成过各式各样的旅程。一旦体验到自行车之旅的个中三昧,就没有别的旅行方式能满足我了。不只有“终于抵达终点”的喜悦,还有接触人群与自然、朝自己喜欢之处挺进的自由滋味,这一切都太美妙了。大部分的人都会问:不辛苦吗?习惯了就不会觉得辛苦。要是累了,停下来休息不就得了。等到真出发了,才发现自己踏上的旅程,竟出乎意料地高潮迭起。也曾陷入小命几乎不保的危机,也有许多愉快的邂逅,不管怎样,旅行本身是无可比拟地有趣。当初预定的旅程是三年半,后整整延长了两倍以上。那么,花了七年半浪迹天涯,实际上的收获如何呢?真的留下让自己心满意足的难忘回忆了吗?还有,真的找到堪称世界的事物了吗?这些,都写在这本书里。请读者借由这本书,与我一起踏上环游世界的旅程,一起寻找这些问题的答案吧! 序 “钱拿来!” “耶?这里真的是阿拉斯加?”走出机场的瞬间,我不禁大惊失色。热死了,虽说是七月,这里和日本的夏天简直没两样,而阳光说不定还更强。我对阿拉斯加的想象只有一个字:“冷”。这一下完全措手不及,发现自己的穿着全然不对—毛线袜和羽绒外套,忍不住觉得好笑。我可是从酷暑的日本作好全副武装才过来的呢!迅速换上T恤和短裤,走出机场大厅,我开始着手准备工作。因为自行车是被分解后装进纸箱、送上飞机托运,首先必须组装起来才行。但这里,也太安静了。搭同班飞机的人陆续走光后,宛如火车站的小小机场顿时空荡荡的,小鸟边啾啾叫边在大厅跳进跳出。眼前是一片广阔的荒野,看得到远处黑压压的针叶树林,那就是所谓的针叶林带吧?更远处是尖锐高耸的青绿群山,高高的天空一望无际,和日本明显不同,看起来异常宽广。 自行车组装完成,接下来是行李。我有六个置物袋,分别装着露营用具与防寒用具、换洗衣物、文库本和字典等书籍类、照相机、工具和药品—因为接下来可是要环游世界,行李数量可观也是理所当然。好不容易把约四十公斤的行李安顿完毕,我推着自行车走到路上。那是一条笔直而开阔的大路,铺得太过平整漂亮,反而索然无味。这大概就是所谓的美国风光吧。“终于上路了,”我在心中低语,有点陶醉在英雄主义的情怀中。不管怎么说,多年来的梦想从这一刻开始成真。我一本正经地踩上踏板,骑着自行车默默地上路了……“怎么搞的?”一瞬间,车头摇摇晃晃,根本无法控制。行李太重了,自行车渐渐歪向一边,差点撞上路旁栅栏,我慌忙刹车。车子一停下来,干燥的风咻咻地吹上背脊。“这,这样骑得动吗?”虽然已有某种程度的心理准备,行李的重量还是远远超乎想象,感觉就像多载了一个人。——这可不是想象中的浪漫旅程哪……我又一次小心翼翼地踩着自行车,摇摇晃晃,这次渐渐偏向快车道,后方来车“叭叭叭叭”的喇叭声此起彼落,我吓出一身冷汗。“别,别慌啊!”踩着自行车,我一边为自己打气。今天只要骑到二十公里外的安克雷奇就行了,这距离没什么大不了,而且现在才下午四点,不是吗…… 骑了一会儿,来到一个开阔的十字路口,我根本不知道该往哪边骑。突然,看到前头有个黑人女子走过来,她的衣着还真夸张得有点恐怖:亮粉红色露肚脐的套头运动衣,配上黑色的太阳眼镜,和阿拉斯加的形象还真不协调。虽然隐约嗅到危险的气息,我的视线还是被运动衣下呼之欲出的木兰飞弹吸引。我想,向她问路好了。一冒出这个主意,方才沉重的心情一扫而空,毕竟这里是自由国度美国哪,说不定未来发展会很有趣……我小心不让邪念表露在脸上,尽量有礼地向她搭话: “Excuse me(抱歉)。”她什么反应也没有,嘴巴不停咂咂嚼着口香糖,上上下下打 量我,墨镜反射出让人不寒而栗的光芒。沉默的压迫感,让我甜美的妄想瞬间消失无踪。 —没错,一定是搭讪到什么可怕的家伙了……我已经吓得不知如何是好。事到如今,总不能装作没问过路吧,我畏畏缩缩地接着问:“啊,啊……Which way to down town?(市区往哪个方向走?)”女人一脸无聊地伸了个懒腰,看到那毛茸茸的腋下,我心情更抑郁了。她懒懒地继续嚼着口香糖,说: “Give me one dollar(给我一块钱)。”“啊?” “GIVE ME ONE DOLLAR.” “……”是跟我要钱哪。来到美国遇见的个人,初的对白竟然是这样,我不过是问个路而已!我半愕然地盯着她的脸,对方还是面无表情猛嚼口香糖。我勉为其难挤出声音答道:“No, thank you(不用了,谢谢你)。”为什么被勒索要钱还要说“No, thank you”呢?一边思考这个问题,一边飞也似地逃离现场。踩着自行车,我深深地叹了口气。真是,这种开场简直糟透了……越想越觉得自己没用。这时,出发前的大混乱再次浮现脑海。——那果真是不祥的预兆吗?一开始这么想,自行车也越发沉重了。没错,打从旅程开始前,事情就不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