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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 桑德罗·斯奇巴尼 编; 费安玲 译; 范怀俊 、[意]阿尔多·贝待鲁奇、[意]朱赛佩·德拉奇纳 校 / 商务印书馆 / 2022-10 / 精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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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汉对照优士丁尼国法大全选译(第2卷):物与物权
在《物与物权》一书中,首先提供了研究物的各种概念及物的分类的有关材料,然后提供了着重从物的上述狭义的角度研究物权的材料,从而构成了基本的分类体系。
《拉汉对照优士丁尼国法大全选译(第2卷):物与物权》中的文献主要选自《学说汇纂》,有少量的补充材料选自《优士丁尼法典》。
《拉汉对照优士丁尼国法大全选译(第2卷):物与物权》出版于1993年,由范怀俊翻译,2009年,斯奇巴尼教授对原始文献筛选内容进行了必要的补充,同时对全书目录进行了较大调整,由费安玲教授翻译完成。
桑德罗•斯奇巴尼(andro chipani),意大利有名罗马法学、私法学家。桑德罗•斯奇巴尼教授在意大利先后出版了五部有关罗马法的专著,主编了三十余部著作和教材,发表了有关罗马法、法律体系、法典化、拉美和中国立法等研究领域的学术文章一百余篇。桑德罗•斯奇巴尼教授还是在欧洲和拉美地区极具影响力的刊物罗马和美洲和中国法与罗马法体系的主编,同时也是罗马法刊物index和法学刊物地中海的主要编辑者之一。自20世纪80年代末期起,桑德罗•斯奇巴尼教授投身于罗马法的传播事业中,先后为中国培养了多位罗马法专业的学者及博士生。范怀俊,1983年于西南政法大学,1989年于中国政法大学院民商法专业,1993年作为访问学者在意大利进修罗马法。1983年至1994年曾执教于中国政法大学,讲授物权法、债权法和罗马法。现任北京金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费安玲,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和罗马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和罗马第二大学客座教授。主要从事民法学、罗马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和保险法学领域的研究和实践活动。先后以中文、意大利文、英文、文、韩文等发表学术一百余篇,出版著作六十余部,主持各类科研项目三十余项。
1.关于物的划分与特点1.1 概论1.2 神法规定的不可有物1.3 神用物1.4 安魂物1.5 神护物1.6 人法规定的不可有物1.6.1 共用物和公有物1.6.2 河流、港口和水1.7 市有物1.8 可有物1.9 可称量计数的物1.10 可分物与不可分物1.11 单一物、合成物及聚合物1.12 物之部分1.13 主物、从物和附属物1.14 孳息1.15 未来物与可期待物2.物之所有权的取得2.1 先占2.2 敌人之物的占有2.3 埋藏物2.4 孳息2.5 加工2.6 混合与混杂2.7 添附2.8 河水不再流经的河床及河中产生的岛屿2.9 法定取得2.10 诉讼取得2.11 转让2.11.1 交付之意思2.11.2 交付之方式2.11.3 交付之原因2.11.4 通过中间人取得2.12 时效取得2.12.1 能通过时效取得所有权的人2.12.2 不能通过时效取得的物2.12.3 期间2.12.4 占有2.12.5 善意2.12.6 正当理由2.13 不能转让的物……3.所有权的丧失4.物的返还5.他物权之诉6.调整地界之诉7.新施工警告与撤销8.潜在损害9.水及雨水的排放10.以暴力或者秘密方式进行的施工11.应砍伐的树木12.在他人土地上通行13.使任何人不滥用自己的物14.私人建筑物15.数人共有一物16.物的其他取得方式17.赋税地的出售与永佃权18.用益权19.奴畜使用权20.使用权和居住权21.役权22.地上权23.质权和抵押权24.占有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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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播时间:09月02日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