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德A波斯纳(RichardAllenPosner)先后以最优生和年级第一名毕业于耶鲁大学英文系和哈佛大学法学院。曾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助理、联邦政府律师、斯坦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和讲座教授。1981年出任美国联邦第七巡回区上诉法院法官至今(1993—2000年任首席法官),同时担任芝加哥大学法学院高级讲师。
波斯纳是法律经济学的主要创建者之一,他将经济学分析的方法推广到所有的法律领域,为法律经济学的发展和繁荣做出了卓越的贡献;此外,他也是“法律与文学”和实用主义法学的领军人物。波斯纳著作众多,辐射广泛,有所谓“一个人的智库”之称;他的法律学术和司法实践重塑了美国的法学和法律。
“他是著述最丰的联邦法官,前无古人。任职上诉法院、仍属最高产的法学家之列,同样前无古人。如果以引证率测度影响力,那么当仁不让,波斯纳是在世的最有影响的法学家。”(劳伦斯·莱西格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