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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托马斯·莱塞尔(Dr.Thomas Raiser)、[德]吕迪格·法伊尔 著; 高旭军 、 单晓光 、 刘晓海 译 / 法律出版社 / 2005-01 /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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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资合公司法
《德国资合公司法(第3版)》按照资合公司法内在法律体系的构建共分为八大部分,分别涉及资合公司法的法律基础与理论基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法中的重要问题。《德国资合公司法(第3版)》不仅介绍了德国资合公司法的基本理论,还反映了德国在资合公司法方面的最新立法动态,最新研究成果及最新的司法判决,并具有极强的实用性
《德国资合公司法(第3版)》的引进不仅为国人了解德国公司法打开了一个窗口,对于目前中国正在酝酿中的公司法修订更是具有举足轻重的现实意义。本书不仅涉及了我国公司法学界讨论的大部分问题,而且论及了我国公司法学界目前还没有关注的,以后可能会出现的问题。我国是传统的大陆法国家,研究和了解德国资合公司法的规则,对于我国解决同类的法律问题,具有极大的借鉴意义。而且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本书也能为赴德投资的企业家提供参考。
托马斯·菜塞尔(Prof.Dr.jur.ThomasRaiser)1935年生于德国图宾根早年就读于图宾根大学、波恩大学、柏林洪堡大学等大学。1962年获得图宾根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69年在汉堡大学完成教授资格论文。其后在黑森州吉森大学任民商法学和法社会学教授,同时兼任过德国联邦政府企业法委员会成员,黑森州高等法院卡特尔法庭(法兰克福)法官,1992年以后任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民商法学和法社会学教授并于2003年退休。目前仍然担任德国柏林洪堡大学律师法研究所理事会常务理事长。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社会学、民商法二莱塞尔教授学术成果颇丰,累计公开发表学术论著200余篇(部)。
高旭军,苏州大学文学学士,南开大学法学硕士,1995年赴德留学,先后就读于柏林自由大学和洪堡大学法学系。2001年获得德国洪堡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现为同济大学中德学院西门子和蒂森·克虏伯股份有限公司经济私法基金教席教授,兼任文法学院法律系主任共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译文20余篇。主要研究方向:国际经济法和民商法
第一编概论1.资合公司法的概念2.历史发展3.基本结构Ⅰ.资合公司和社团法人Ⅱ.资合公司和法人Ⅲ.资合公司和有限责任4.资合公司和企业Ⅰ.资合公司作为企业Ⅱ.企业的种类Ⅲ.根据股东类别进行的企业分类5.资合公司作为企业的经济意义6.企业法7.外国公司法和欧洲公司法Ⅰ.对主要国家公司法的比较Ⅱ.欧洲公司法第二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章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和设立8.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9.股份Ⅰ.股份的概念和种类Ⅱ.公司法和资本市场法对股东的保护10.股份有限公司与贸易公司和企业Ⅰ.股份有限公司——贸易公司Ⅱ.股份有限公司与企业11.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Ⅰ.概述Ⅱ.设立过程Ⅲ.补充设立Ⅳ.设立中的公司Ⅴ.设立缺陷第二章股东的法律地位12.股东的权利和义务Ⅰ.成员资格Ⅱ.成员权Ⅲ.股东的诉讼权Ⅳ.出资义务Ⅴ.忠诚义务Ⅵ.平等原则Ⅶ.成员的变更第三章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13.概述Ⅰ.利益冲突和法规的任务Ⅱ.管理机构Ⅲ.职工的共同管理权Ⅳ.国家或者公共利益机构代表参与企业管理Ⅴ.公司治理结构和股东价值14.董事会Ⅰ.董事会的法律地位Ⅱ.董事会的组织和程序Ⅲ.董事的聘任和解聘Ⅳ.董事会及其成员的职责和责任Ⅴ.罚则和诉权Ⅵ.对第三人的责任15.监事会Ⅰ.监事会的法律地位Ⅱ.监事会的规模和构成Ⅲ.监事的聘任和解聘Ⅳ.监事会的程序Ⅴ.监事会的专业委员会Ⅵ.监事的法律地位Ⅶ.监事的义务和责任第三编股份两合公司第四编有限责任公司第五编资本两合公司第六编变更法第七编康采恩法第八编国际公司法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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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播时间:09月02日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