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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磊 著 / 法律出版社 / 2006-05 /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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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书时间2023-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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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古典哲理法学
产生于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德国古典哲学,是西方自古希腊以来两千多年哲学发展的总汇,也是近代欧洲资产阶级反封建哲学发展的最高峰。德国古典哲学中的法学思想构成了德国古典哲理法学的基本框架,其代表人物为康德、费希特、黑格尔。德国古典哲理法学的最基本特征是把法学同哲学、伦理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同时以自由为核心,广泛地涉猎了自由与法律、法律与道德、权利与义务、国家与个人、主权与政体、战争与和平等法律问题。德国古典哲理法学的精深的理论分析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极大地丰富了世界法学宝库。
绪论第一章德国古典哲理法学概述第一节德国古典哲理法学产生的时代背景第二节什么是德国古典哲理法学第二章康德第一节康德生平和主要著作第二节道德法则一、道德的概念二、道德法则三、自由第三节法一、法的概念二、法与道德三、刑法和民法第四节国家学说一、国家起源二、三权分立三、国家政体四、公民的地位第五节永久和平与国际法一、自然状态下的国家(民族)权利二、永久和平法本章小结第二章费希特第一节费希特生平和主要著作第二节自由和革命第三节自然法和法律第四节国家观一、自然状态和国家契约二、政体第五节国家社会主义一、对国家全部社会活动进行分工二、政府进行计划调节三、禁止自由贸易四、锁闭商业国家第六节民族主义第七节永久和平一、人类社会的五个阶段二、费希特所处时代的特点三、建立永久和平本章小结第四章黑格尔第一节黑格尔生平和主要著作第二节法哲学的概念和体系一、法哲学的概念二、法的概念三、法哲学体系第三节婚娴家庭法一、家庭二、婚姻三、家庭关系四、家庭财产第四节市民社会一、市民社会的概念二、需要的体系三、司法四、警察和同业公会第五节国家论一、国家的概念和本质二、与国家本质相关的几个问题三、国家政体四、王权五、行政权六、立法权第六节国际法一、国际法的概念二、国家的对外主权三、国家关系的原则四、战争本章小结结语附录主要代表人物与代表著作一览表主要名词术语与代表人物索引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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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播时间:09月02日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