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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编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2014-08 /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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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注解与配套(第三版)
为了帮助读者准确理解与适用法律,我社于2008年9月开始推出“法律注解与配套丛书”,深受广大读者的认同与喜爱。随后,应广大读者的要求,我社陆续扩充本丛书品种,目前已有61种之多,成为法律工作者办案运用和公民法律学习的有力助手。2011年3月基于市场需求推出第二版第一批,2012年6月推出第二版第二批,2013年9月推出第二版第三批。本套丛书主要包括注解、应用及配套三部分。
1954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设置国务院法制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1959年6月撤销。1980年5月和1981年7月,国务院先后设立了国务院办公厅法制局和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1986年4月,为了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国务院决定,将原国务院办公厅法制局和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合并,重新成立了国务院法制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1988年10月,国务院法制局被确定为国务院的办事机构。1994年3月又被确定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1998年3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作为国务院办事机构。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1法律规定的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主要有哪些第二条【适用范围】2.不属于《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的劳动关系有哪些3.离退休人员再次被聘用之时,是否需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4.用人单位在明知求职者系在校学生的情况下,仍与之订立劳动合同的,该劳动合同是否是合法有效的5.一方为非个体工商户的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其报酬,他们之间形成的是雇佣法律关系,还是劳动法律关系第三条【基本原则】6.劳动合同的签订过程一般有哪些步骤第四条【规章制度】7.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第五条【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第六条【集体协商机制】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第八条【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8.怎样理解用人单位的如实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如实说明义务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9.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身份证等证件或者要求提供担保的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第十条【书面劳动合同】10.为解决书面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的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哪些措施11.因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引发劳动争议的,应该怎样处理12.用人单位应当如何预防和控制事实劳动关系13.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正式书面劳动合同,但签有入职审批表且劳动者实际履行职责的,劳动者能否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第十一条【劳动报酬不明确】第十二条【劳动合同期限】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4.“临时工”能否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15.一般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生效】16.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条款】17.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时应注意什么问题第十八条【劳动合同条款不明确】18.如何处理因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而引发的争议第十九条【试用期】19.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享有哪些劳动权利第二十条【试用期工资】20.在理解试用期工资时,应当注意哪些方面第二十一条【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21.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22.用人单位对试用期的常见误解有哪些第二十二条【服务期】2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培训的,有哪些条件第二十三条【商业秘密及竞业限制】24.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劳动合同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补偿金,或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应当如何处理2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但该单位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是否应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适用范围和期限】26.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如何规定竞业限制第二十五条【违约金】27.为什么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不得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28.适用本条应该注意哪些问题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无效】29.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有哪些30.常见的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有哪些31.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途径有哪些32.应聘者提供虚假的学历证明,与招聘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单位能否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应否给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无效后的报酬支付】33.适用本条时,如何确定劳动报酬的数额34.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二十九条【全面履行义务】第三十条【支付令】35.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行为应当遵循哪些规则36.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持调解书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37.申请支付令的条件有哪些第三十一条【加班】38.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有哪些39.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第三十二条【拒绝违章劳动】40.劳动安全的基本要求有哪些41.劳动卫生的基本要求有哪些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的主体变更】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主体合并和分立】第三十五条【协商变更劳动合同】42.劳动合同变更时应注意哪些问题43.用人单位能否单方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44.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有何区别45.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必须符合哪些条件46.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吗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单方面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47.用人单位能否通过约定的方式限制劳动者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权?劳动者行使单方解除权时,造成用人单位损失,应否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随时解除劳动合同】48.具备合法用工资格的企业法人未依法为外来从业人员缴纳综合保险费的,劳动保障部门应如何处理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随时解除劳动合同】49.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受何限制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单方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50.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根据劳动者的等级考核规定“末位淘汰”,单方解除劳动合同51.劳动者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用人单位在医疗期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起诉要求继续履行的,法院应如何处理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第四十三条【工会监督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的续延】第四十六条【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支付标准】第四十八条【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第四十九条【社会保险跨地区转移】第五十条【关系转移和工作交接】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一节集体合同第五十一条【集体合同签订的程序】52.集体合同有哪些特征53.订立集体合同的程序有哪些第五十二条【专项集体合同】第五十三条【行业性和区域性集体合同】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的报送和生效】第五十五条【集体合同的劳动标准】54.当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或劳动报酬等标准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时,劳动者是否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适用集体合同的约定第五十六条【集体合同纠纷和法律救济】第二节劳务派遣第五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设立条件】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的关系】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协议】55.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可以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56.劳务派遣协议应当包含哪些内容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协议签订的限制事项】第六十一条【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报酬支付】第六十二条【劳务派遣用工单位的义务】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第六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参加或组织工会】第六十五条【劳务派遣用工中劳动合同的解除】第六十六条【劳动派遣的工作岗位与数量限制】第六十七条【劳务派遣的限制规定】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协议】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试用期禁止】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终止】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57.如何确定和调整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十三条【劳动合同监督管理】第七十四条【劳动合同监督检查范围】第七十五条【监督检查的内容和工作人员的义务】第七十六条【其他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第七十七条【劳动者权利救济途径】58.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无管辖权为由对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受理,当事人提起诉讼的,应当如何处理第七十八条【工会监督检查的权利】第七十九条【对违法行为的举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十条【规章制度违法的责任】59.实践中劳动者可以对用人单位的哪些行为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第八十一条【劳动合同缺少法定条款的责任】第八十二条【不按规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第八十三条【违反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的责任】第八十四条【违法扣押和要求提供担保的责任】第八十五条【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60.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情况有哪些61.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行为人违法用工且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数额较大,经有关部门责令其支付后逃匿的,是否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第八十六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的责任】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责任】第八十八条【用人单位的刑事、行政和民事赔偿责任】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未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书面证明的责任】第九十条【劳动者的责任】62.人民法院如何确定劳动者擅自离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63.劳动者擅自离职后,用人单位一般可以采取哪些措施64.对擅自离职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如何送达相关处理通知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的责任】65.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造成原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如何承担责任66.新的用人单位客观上确实招用了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但强调在招用时并不知道劳动者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主观上并无过错,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第九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的责任】第九十三条【无营业执照经营的单位的责任】第九十四条【发包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的责任】第九十五条【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规定】第九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的溯及力】第九十八条【施行日期】配套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9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年9月18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2014年4月25日)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1995年5月10日)集体合同规定(2004年1月20日)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1994年11月14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6月2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2010年3月16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2010年1月20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2009年1月1日)人事争议处理规定(2011年8月15日)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2011年1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4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6年8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0年9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2013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事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如何计算的批复(2013年9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4年6月18日)实用附录一、相关数据速查1.经济补偿的计算2.工伤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公式索引二、其他相关法律文书1.劳动合同书(参考文本)2.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参考文本)3.劳务派遣合同(参考文本)4.员工保密合同(参考文本)5.竞业限制合同(参考文本)6.集体劳动合同(参考文本)三、纠纷处理流程图表1.劳动争议处理流程图2.劳动诉讼流程示意图3.工伤纠纷处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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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播时间:09月02日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