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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伯涛 著 / 人民法院出版社 / 2008-01 /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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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物权法重大疑难问题研究
《适用物权法重大疑难问题研究》立足于物权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实践,围绕人民法院如何更好、更准确地适用《物权法》,结合近年来我省法院审理的大量物权纠纷案件,针对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疑难问题,力求提出稳妥的解决方法。值得一提的是,《适用物权法重大疑难问题研究》还对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中的涉外物权担保的法律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这在目前的《物权法》实践指导类书籍中尚不多见。
《适用物权法重大疑难问题研究》罗列了《物权法》实施过程中已经遇到或者可能遇到的247个重点、难点问题,并作了一些初步的探讨,这些问题都真实地源于我省法院的司法实践。
吕伯涛,男,1945年11月生,汉族,山西平定人,1984.08入党,1968.09工作,硕士研究生,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1963.09-1968.09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中文专业学生;1968.09-1969.12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良种场劳动锻炼;1969.12-1975.01山西省阳泉市阳泉报社记者;1975.01-1978.10山西省阳泉市建材局干部;1978.10-1981.10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中国古典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1981.10-1984.08公安部办公厅调研室干部;1984.08-1986.02公安部办公厅调研室副主任;1986.02-1988.10公安部办公厅调研室主任;1988.10-1992.02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1992.02-1993.04下派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副局长;1993.04-1995.08公安部办公厅主任;1995.08-1998.01广东省省长助理;1998.01至2007年12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其间:2000.09-2000.11在中央党校进修一班学习,2001.12评定为二级大法官)。2007年12月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1989年被公安部记一等功,1999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记一等功。
序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基本原则1.如何理解物权的概念和特征2.如何理解物权客体3.如何理解物权法定原则的意义4.如何认定违反物权法定原则的法律行为的效力5.如何理解权物公示原则6.如何理解物权平等保护原则第二章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第三章物权的保护第二编所有权第四章一般规定第五章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七章相邻关系第八章共有第九章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第三编用益物权第十章一般规定第十一章土地承包经营权第十二章建设用地使用权第十三章宅基地使用权第十四章地役权第四编担保物权第十五章一般规定第十六章抵押权第十七章质权第十八章留置权第十九章涉外物权担保的法律问题第五编占有第二十章占有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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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播时间:09月02日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