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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曙辉 点校;[清] 王鸣盛 撰 / 上海古籍出版社 / 2016-03 /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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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史商榷(平)
《史记》以下十九部正史(迄五代),宋人习惯称为十七史。《十七史商榷》是王鸣盛校理毛晋汲古阁所刻十七史所撰,不仅为其匡谬补阙,而且就其中的典章制度舆地职官皆探赜索隐,有所发明。所谓“商榷”,除校勘本文、改伪去衍,补正讹误、考订史实外,又举其中典章制度、舆地职官、人物事迹等,诠解蒙滞,为作者毕生治史之结晶,对正史利用和历史研究具有极为重要价值,全书共一百卷,每条约冠有标题,可以寻检。 整理者在校勘、标点之余,又辑录朱彝尊、何焯、钱大昕、洪颐煊、李慈铭、刘咸炘、余嘉锡、陈垣、陈寅恪等人的相关论述,或与《商榷》相发明,或勘误,或与王氏辩难。钱大昕、赵翼二氏与王鸣盛同时,亦校理全史,撰《廿二史考异》及《廿二史劄记》,三书相继问世,一时间蔚为壮观。三部著作,各有所长,李慈铭以为赵书意主贯串,钱书专事考订,《十七史商榷(套装共3册)》则兼而有之,尤为可贵。
br/>上册整理弁言 序十七史商榷卷一 史記一 史記集解分八十卷 索隱正義皆單行 遷字子長 子長遊蹤 史記所本 史記捆立體例 十篇有绿無書 褚先生補史記 徐廣音義 裴注所采 裴注下半部簡略 索隱改補皆非十七史商榷卷二 史記二 殷本紀裴注誤 始皇本紀贊後人所亂 江西江東 鄭注非康成 項氏謬計四 高祖紀不書諱 似君當作以君 劉項俱觀始皇 劉藉項噬項 漢惟利是視 不許趙高 為羽發哀 高祖年當從臣瓚 少帝諸王皆非劉氏 武紀妄補十七史商榷卷三 史記三 共和庚申以前無甲子紀年 商年敷諸書互異 世表末妄補 餘祭年表誤 周敬王以下世次 八書所奉十七史商榷卷四 史記四 魯世家與年表相違 減楚名為楚郡 孔子世家 外戚世家附 三召平 四皓 張負 陳平邪說 梁孝王世家附 五宗世家 三王世家十七史商榷卷五 史記五 正義改列傳之次十七史商榷卷六十七史商榷卷七十七史商榷卷八十七史商榷卷九十七史商榷卷十十七史商榷卷十一十七史商榷卷十二十七史商榷卷十三十七史商榷卷十四十七史商榷卷十五十七史商榷卷十六十七史商榷卷十七十七史商榷卷十八十七史商榷卷十九十七史商榷卷二十十七史商榷卷二十一十七史商榷卷二十二十七史商榷卷二十三十七史商榷卷二十四十七史商榷卷二十五十七史商榷卷二十六十七史商榷卷二十七十七史商榷卷二十八十七史商榷卷二十九十七史商榷卷三十内容摘要 王鸣盛取毛晋汲古阁所刻十七史校理一过,为其匡谬补阙,于其中典章制度舆地职官皆探赜索隐,有所发明,成王鸣盛著黄曙辉点校的《十七史商榷(上中下)/清代学术名著丛刊》一书,计《史记》六卷、《汉书》二十二卷、《后汉书》十卷、《三国志》四卷、《晋书》十卷、《南史》合《宋》《齐》《梁》《陈书》十二卷、《北史》合《魏》《齐》《周》《隋书》四卷、《新》《旧唐书》二十四卷、《新》《旧五代史》六卷,以及论史家义例《缀言》二卷,共一百卷。王鸣盛于四部皆有著作,而其治史宗趣,则在典章舆地,《商榷》中此类条目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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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播时间:09月02日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