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书分为前编、正编和后编三部分。前编,隋代赋系年(581~617);正编,唐代赋系年(618~906);后编,五代赋系年(907~977)。
二、全书考录内容:(一)作家赋作(包括现存赋、残赋、存目赋)系年,(二)进士科、诸科试赋,(三)作家赋作存佚情况。
三、全书条目编排次第:(一)每年赋作考证的编排大体按照所考定的季节、月、日顺序,仅考知作年大概者视其可能之年份而系,难以考定而知作者卒年的系于卒年考说,作者卒年难以考知而所处帝王时代明确者系于其重要事件或所处帝王年号下考说,具体视不同情况而定。(二)后编五代赋系年,按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排列,其他政权按出现早晚依次排列其后,直至南唐降宋,有赋作可考者列其国号,无者不列。
四、赋作系年考证收录范围与标准:(一)见存于《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中《全隋文》《文苑英华》《全唐文》《唐文粹》《全唐文补编》《全唐赋》《全宋文》等总集并可确考为隋唐五代赋作,且可以系年或大致可系年、考说者;(二)史书传记或笔记记载的可考作年或大致可考作年的此期赋作;(三)隋唐以来史书《经籍志》《文艺志》及目录书所载可考作年或大体可考作年的此期赋作;(四)隋唐以来佛道书中所著录的可考作年或大致可考作年的此期赋作;(五)新旧出土的此期墓志中所载的可考作年或大致可考作年的赋作;(六)隋唐以来类书中所载可考作年或大体可考作年的此期赋作。
五、年代考订:无论从前贤之说,还是自行考证,皆出以证据和辨析。考证主要取与作品系年有关的资料,对于与系年考证无关或关系不密切的一些政治事件、哲学思潮、文学活动、作家行迹、人物交往等,不予采入,以免枝蔓。所记之年,先列西元,后列相应帝王年号之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