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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龙 著 /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2012-06 /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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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书时间2022-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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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法制背景下的法律与道德
在法治社会,法律在社会调控中居于基础性的地位。不可否认,法律是和人们最有直接关联性的行为规范。法律虽然可以在形式上独立于道德,在内容上却不能脱离道德。在法治社会,更要强调法律和道德相符合,和道德相符合的法律才真正具有正当性,赢得公民的尊敬和遵守。
杨龙,河南郑州人,生于1970年7月,河南省社会主义学院讲师,华中师范大学法学博士。郑州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近年发表的主要论文有《孔子与哈耶克法律思想之比》、《论法的和谐性》、《论法的合法性》《疑罪从无的伦理维度》、《“治”与“化”——法律与道德发生作用方式的探讨》《法律原生态的杀手:道德泛法律化和法律泛道德化》等;著作有《和谐社会的法理探索》等。
第一章导论第一节选题的缘起与研究价值一、选题的缘起二、研究价值第二节论题的研究状况综述一、国外对本论题的研究状况二、国内对本论题的研究状况三、既有研究对本研究的启发第三节本书的创新点一、在法律和道德关系观点上的创新二、在法律和道德关系视角上的创新三、在道德向法律转化路径上的创新第四节本书的研究方法一、批判性思维方法二、价值分析方法三、语义分析方法四、文献分析方法五、比较研究方法第二章法律与道德第一节法律的特征与作用一、法律的概念二、法律的特征三、法律的作用四、现代法治与法律第二节道德的特征与作用一、道德的概念二、道德的特征三、道德的作用四、现代法治与道德第三节法律和道德发生作用的方式一、“治”的语义分析二、“法治”与“德化”的人性论基础和现实意义三、“法治”和“德化”的关系第四节法的“合法性”的道德审视一、法的“合法性”是法成为法的前提条件二、对法律实证主义的主权命令说和“恶法亦法”的批判三、“合法”之法对道德的吸收第三章不同法学派视野中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第一节儒家视野中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一、人本价值观二、德主刑辅观三、为政以德观四、“容隐”法律观第二节自然法学派视野中道德与法律的关系一、自然法的概念二、自然法围绕法律与道德关系的发展三、自然法的历史作用第三节法律实证主义视野中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一、实证主义的概念二、实证主义围绕法律与道德关系的发展三、法律实证主义的历史作用第四章现代法治背景下法律与道德关系的重构第一节理解法律与道德关系的两种倾向及其危害一、法律原生态的提出……第五章现代法治社会法律对道德的张扬和守护第六章现代法治背景下司法判决案例的道德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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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播时间:09月02日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