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基本概念
第一章批判:哈贝马斯与批判理性主义
第一节波普尔的合理性观
第二节哈贝马斯的合理性观的核心:主体间交往活动的合理结构
第三节哈贝马斯合理性观的方法论涵义:诠释者和被诠释者的交往关系
第四节哈贝马斯的合理性观的自我辩护:理性主义的基础问题
第二章实践:哈贝马斯与美国实用主义
第一节法兰克福学派第一代与美国实用主义
第二节哈贝马斯对理论与实践关系的重新理解
第三节不同层次上“实践”的“批判”意义
第四节余论:哈贝马斯为什么几乎从来不提詹姆斯
第二篇研究方法
第三章概念区分:以“行动”与“行为”的概念区分为例
第一节“行动”和“行为”之间的概念区分
第二节概念区分对于哲学研究有重要意义
第三节反对概念区分也离不开概念区分
第四节结论:大问题和小细节之间的反思平衡
第四章学派沟通:从“粗糙原料”到“融贯整体”
第一节普遍主义的预设
第二节双重结构的范式
第三节三个向度的旨趣
第四节结论:后形而上学时代的宏大叙事
第三篇理论问题
第五章真理论:真理的认可问题与真理的意义问题和标准问题
第一节从金岳霖谈起:真理论是否仅仅讨论真的意义问题和真的标准问题
第二节对实践标准的分析:有必要进一步提出真理的认可问题
第三节对真理的认可问题的回答:哲学史上的共识论(和约定论)
第四节“基于理由的共识”:共识论如何同其他真理观并行不悖
第五节结论:从作为技术活动的实践到作为交往活动的实践
第六章规则论:批判理论的规范基础
第一节“遵守规则”的含义
第二节“规则意识”产生的条件
第三节规则正当性的根据
第四节规则问题与批判理论
第四篇从商谈理论到政治哲学
第七章“事实”与“规范”
第一节事实与规范之间关系的重要意义
第二节事实与规范之间关系的几种类型
第三节法律的“有效性”与“事实性”
第四节法律的“正当性”来自“合法律性”何以可能
第五节商谈的民主理论:法治和民主之间的内在联系
第六节程序主义法律范式:“人权”和“人民主权”之间的内在联系
第七节哈贝马斯政治和法的理论的特殊语境和普遍主张
第八章科学与民主
第一节杜威的科学观和民主观
第二节杜威论科学和民主的关系
第三节哈贝马斯论如何协调科学与民主
第四节结论:低调的哲学观和高调的哲学家观
第九章政治与文化
第一节现代社会的“集体认同是做成的,而不是现成的”
第二节“做成”现代集体认同的关键:政治文化
第三节两种政治文化观:“以政治方式形成的文化”和“与政治物相关的文化”
第四节把政治文化理解为“以政治方式形成的文化”的重要性
第五节培育“自由的政治文化”的几个因素
第十章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
第一节交往理性观念:公私划界问题是一个公共问题
第二节女性主义参与公共讨论现实地解构了传统的公私界限
第三节从文学公共领域到现代大学:培养公共讨论之理性主体的公共领域
第十一章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
第一节问题的提出:“新左派”和“自由主义”的一个共同盲区
第二节社会主义与自由主义的社会建制
第三节社会主义与自由主义的思想理念
第四节结论:社会主义对自由主义的积极扬弃
第五篇从政治哲学到历史哲学
第十二章多元主义与普遍主义
第一节康德与普遍主义:“绝对命令”与“商谈原则”
第二节罗尔斯与正义原则:“理性选择”与“合理交往”
第三节泰勒与“承认斗争”:文化整合与政治整合
第四节施密特与国际政治:“人民”与“人类”
第十三章意识形态批判与全球正义建构
第一节普遍主义:对话的还是独白的
第二节自由主义:世界主义的还是民族主义的
第三节对话普遍主义:实际的还是虚拟的
第四节意识形态批判:认知的还是规范的
第十四章历史与道德
第一节康德:对进步的乐观信念是一种道德义务
第二节波普尔:实证主义基础上的康德主义
第三节哈贝马斯:语用学转向以后的康德主义
第四节结论:后形而上学时代和全球化时代中人的历史责任
第十五章内在与超越
第一节中国文化传统:“超越性”的内在化
第二节杜威:“宗教性”概念的自然主义理解
第三节哈贝马斯:“在自然主义和宗教之间”
第四节结论:内在于实践的批判
附录“学习”与“批判”——为哈贝马斯八十寿辰而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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