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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顾远 著 / 商务印书馆 / 2011-11 /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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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概要
《中华现代学术名著丛书:中国法制史概要》是公认的法制史名著,堪称以近代部门法理论研究法制史的经典性著作。《中华现代学术名著丛书:中国法制史概要》与传统法制史研究重考据不同,着重按照法律门类系统梳理史料,其关于中华法系演进的理论独成一家。
《中华现代学术名著丛书:中国法制史概要》为作者数部著作中影响最大的一部,被法学界誉为开专题史研究之先的著作。几十年来,这部著作影响着海峡两岸的几代法律学人。
陈顾远(1895—1981),陕西三原人。毕业于国立北京大学法律系,留校任教三载。1935年任国民政府立法委员、制宪国大代表,中央大学、朝阳大学、复旦大学、西北大学、安徽大学法学教授。1949年去台湾。先后任立法委员、“立法院民法委员会”委员长,台湾大学、政治大学教授。 除本书外,主要著作还有《中国婚姻史》、《中国国际法溯源》、《国际私法总论》、《商事法》等。
序《中国法制史》1934年版序第一编总论第一章开宗明义一、认识论(甲)我国向时所称之“法制”含义(乙)东瀛学者所称之“法制”含义(丙)法制机构所称之“法制”含义(丁)立法机关所称之“法制”含义二、目的论(甲)中国法制史与综合法学(乙)中国法制史与中国法系(丙)中国法制史与现行法制(丁)中国法制史与中国学人三、方法论(甲)史所疑者不应信以为史(乙)朝代兴亡不应断以为史(丙)或种标准不应据以为史(丁)依个人主观不应擅以为史第二章探源索流一、从变法上以言其变(甲)关于变法中之变者(乙)关于变法中之不变者二、从律统上以言其变(甲)关于律统之首次变化者(乙)关于律统之再次变化者(丙)关于律统之三次变化者三、从法学上以言其变(甲)法学之盛限于战国(乙)律家之著仅在汉魏(丙)律学之衰始于东晋第三章固有法系一、中国固有法系之存在(甲)就时间而言(乙)就空间而言二、中国固有法系之形成(甲)中国固有法系源于神权而无宗教化色彩(乙)中国固有法系源于天意而有自然法精神三、中国固有法系之特征(甲)礼教中心(乙)义务本位(丙)家族观点(丁)保育设施……第二编各论第三编后论陈顾远先生学术年表不可不读的《中国法制史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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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播时间:09月02日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