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光远 旧藏‖1987年 中国著名法学家、宪法学者。曾担任北京思源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总裁、思源兼并与破产咨询事务所所长曹思源 关于《确立多种形式公有制的建议》《当确认多种形式的公有制《关于劳动者兼做企业股东的若干问题》》《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特点》 4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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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书时间202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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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思源
中国法学家、宪法学者
本词条是多义词,共2个义项
曹思源(1946年1月-2014年11月28日),男,出生于江西景德镇,中国著名法学家、宪法学者。曾担任北京思源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总裁、思源兼并与破产咨询事务所所长。
因曾主持起草中国第一部企业破产法,公开倡导竞争性产业私有化,反复提出数十项修宪建议,而被称为“曹破产”[1]、“曹私有”、“曹宪政”。先后被《亚洲周刊》评为“影响中国新世纪的50位名人”之一,被《远东经济评论》评为“亚洲风云人物”。出书28部,发表文章900余篇,共710余万字。在国内外演讲800余场,广播电视受众共约62亿人次。
2014年11月28日6时许,在解放军总医院病逝。[2]
中文名
曹思源
外文名
Cao Siyuan
别名
曹破产曹私有曹宪政[1]
国籍
中国
民族
汉
人物经历主要建树学术活动人物逝世TA说参考资料
人物经历
曹思源
1946年1月出生于江西景德镇;
1968年毕业于中共江西省委党校理论部;
1982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先后在中央党校、国务院研究中心、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体改委工作[2];
1988年下海,创建民间社会科学研究及咨询机构;
1988年以来,先后为深圳、海南、沈阳、沙市、景德镇、北海、淮阴等地方政府和北京、上海、浙江、山西运城等法院以及100多家企业提供有关破产程序、兼并收购、招商引资、企业重组和股份制改造等方面的政策法律咨询与中介服务,被法学界尊称为“曹破产”;
2011年罹患癌症,术后继续参加多种学术会议和讲座;
2014年11月27日夜病重以后医护人员随即全力抢救,至2014年11月28日6时许不幸病逝。[2][3]
主要建树
1.1979年起反复论述改革国家所有制、降低国有制比重;
2.1980年首先倡导破产淘汰理论,尔后于1985年出任国务院破产法起草工作小组组长,主持起草破产法和失业救济法规,并通过院外活动推进其立法;
3.1981年发表修改宪法的十点建议,主张确立包括股份制在内的多种经济成分的地位、恢复设立国家主席职位等;
4.1987年3月建议设立人代会旁听制度,并促其载入全国人大议事规则;
5.1987年9月提出公有制有多种形式,并促其载入中共十三大文件;
6.1988年首次阐述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安全通道是非暴力主义和议会民主之路;
7.1994年起多次呼吁并论证改革法院管辖制度,以克服地方保护主义;
8.多年来大力倡导在竞争性产业实行私有化,以产权多元化促社会多元化,走人类文明发展的共同大道;
9.1989年起先后主持召开修改宪法理论研讨会和兼并、破产以及国企改革研讨会,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学术活动
截至2000年底,已出书14部,发表论文600多篇,共420余万字,其主要著作有及等;演讲494多场,直接听众7万余人次,包括广播电视听众共约23亿人次。
1988年底至1989年初应美国国务院邀请访美,考察美国的破产制度、议会制度和联邦制度。
1997年及1999年,作为访问学者,先后应邀到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哈佛大学、纽约大学、乔治敦大学、麻省理工学院、芝加哥大学、加州柏克莱大学和斯坦福大学以及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法国巴黎东方语言学院、荷兰莱顿大学、德国鲁尔大学等处讲学。
1998年12月,应邀赴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及香港城市大学等处讲学。
1999年9月,作为中国发言人之一,应邀出席在上海举行的《财富》全球论坛年会。
2010年10月3日,作为景德镇一中校友,在景德镇一中70年校庆日下午于景德镇一中学术报告厅举行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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