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加入购物车
图书条目标准图
施启扬 著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2010-04 / 平装
售价 ¥ 100.00
品相 九五品品相描述
优惠 满包邮
延迟发货说明
上书时间2023-09-24
卖家超过10天未登录
民法总则
《民法总则》系著名法学家施启扬先生之重要著作。《民法总则(修订第8版)》以明白浅显之语言,介述与研讨民法基础理论,融法律条文释义、典型案例评析、部院解释与指令等为一体,并施先生具三十余年法务公职经历,于理论阐释之际多有经验体悟,较之一般学院派著作,更具知行合一之特点。施先生于书中尤重视对于民法基本理论之比较研究,而不囿于地方性实践。
施启扬,台湾台中市,1935年生,台湾大学法学硕士、德国海德保大学法学博士、台湾大学法律系兼任教授,曾任台湾地区教育及司法等部门领导人。主要著作:西德联邦宪法法院论、欧洲法制论丛、契约有订定与履行、源——三十年公职回忆。
第一编序论第一章民法的概念与发展第一节民法的概念第一民法的意义第二民法的性质与地位第二节民法的效力第三关于事项的效力第四关于时间的效力第五关于对象(人)的效力第六关于空间的效力第七两岸关系与法律适用第三节民法典的制定与修正第八民法典的制定第九“民法”的编制及主要内容第十欧陆法制的继受与民法各编的修正第十一民商统一制度的采用第十二“民法”总则编的修正第四节现代民法的发展趋势第十三权利的社会化第十四私法的公法化第十五民法的特别化第二章法律关系与权利义务第五节权利的概念第十六法律关系原则上就是权利义务关系第十七权利观念的演进第十八权利的内容(权利与利益的关系)第六节权利的分类第十九财产权与非财产权第二十请求权、支配权、形成权及抗辩权第二十一专属权与非专属权第二十二主权利与从权利第二十三原权利与救济权第七节义务的概念第二十四义务的概念第二十五义务的履行第二十六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第三章法律的适用、解释与补充第八节法律的适用与法官的任务第二十七法律的适用第二十八法官的任务第九节民法的解释第二十九解释法律(民法)的必要性第三十解释的目的及态度第三十一解释法律的方法第三十二法律的补充与类推解释第四章“民法”总则编序论第十节总则编规定的性质及其适用范围第三十三总则编的规定内容第三十四总则编规定的适用范围第十一节法例第三十五法例概说第三十六民事事件适用法规的顺序(法源问题)第三十七法律第一顺位的法源第三十八习惯一第二顺位的法源第三十九法理一第三顺位的法源第四十书面及签名的方式第四十一确定数量的标准第二编权利主体论第五章自然人第十二节权利能力的发生与消灭第四十二权利能力的意义第四十三权利能力的始期第四十四胎儿的权利能力第四十五权利能力的终期第四十六出生与死亡的证明第十三节外国人及中国大陆人民的能力第四十七外国人的意义第四十八外国人的法律地位与能力第四十九中国大陆人民的能力第四节死亡宣告第五十死亡宣告制度第五十一死亡宣告的要件第五十二死亡宣告的效力第五十三失踪人财产的管理第五十四同时死亡的推定第五节行为能力概述第五十五行为能力、意思能力及责任能力(侵权行为能力)第五十六有行为能力人第五十七限制行为能力人第五十八无行为能力人第十六节(成年)监护制度第五十九从禁治产到监护制度第六十成年)监护宣告的要件第六十一监护宣告的效力第六十二监护宣告的撤销第十七节人格权的保护第六十三保护人格权的重要第六十四能力及自由的保护第六十五人格权受侵害时的救济第六十六姓名权的保护第十八节住所第六十七住所的意义及法律效果第六十八住所的种类第六十九居所与选定居所第六章法人通则第十九节法人的意义与理论第七十法人的意义第七十一法人制度的发展第七十二法人本质的理论第廿节法人的种类第七十三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第七十四公益法人、营利法人、中间社团、无权利能力的法人、公设及民间财团法人第七十五公法人与私法人第廿一节法人的设立、登记及住所第七十六设立法人的主义第七十七台湾地区采取的主义第七十八法人的登记第七十九公益社团的登记问题第八十法人登记现况第八十一法人的住所……第七章社团与财团第三编权利客体论第八章物第四编权利变动论第十章行为能力和欠缺第十一章意思表示通则第十二章有瑕疵的意思表示第十三章条件及期限第十四章代理第十五章无效、撤销及效力未定第十六章期日与期间第十七章消灭时效第五编权利行使论第十八章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附录
展开全部
配送说明
...
相似商品
为你推荐
开播时间:09月02日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