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 论 篇
论财产权的宪法地位与保障结构
一、财产权保障的宪法传统:对“财产”与“财产权”保障的宪法史考察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入宪与私有财产权的宪法地位
三、财产权的保障结构
四、结 语
论“公民”作为基本权利主体的内涵——兼论“公民”与“个人”的基本权利主体比较
一、“个人”向“公民”的基本权利主体演进
二、公民身份的历史演进及其意涵
三、公民、个人与基本权利
论公法人的基本权利主体地位——以《德国基本法》为主要背景
一、前言:公法人基本权利主体地位问题的提出
二、对公法人基本权利主体地位的否定
三、公法人基本权利主体地位的成立
四、特定公法人的基本权利主体地位
五、结 语
论广播电视自由及其限制——以德国与美国的宪法经验为借鉴
一、广播电视自由的内涵及特征
二、广播电视自由的内容
三、广播电视自由的限制
四、美国与德国广播电视自由与限制的基本经验
五、我国广播电视机构的自由与限制
规 范 篇
论我国宪法中救济性基本权利的完善
一、救济性基本权利的宪法地位
二、救济性基本权利的内容
三、我国基本权利体系中的救济性基本权利
四、完善我国宪法当中的救济性基本权利
论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体系的完善
一、公民基本权利体系的比较研究
二、完善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体系的基本思路
三、我国基本权利的发展与完善
生 活 篇
梁某某身兼两地人大代表事件——关于被选举权的保护
一、梁某某事件始末及问题发现
二、被选举权的宪法保护与限制有何特殊性
三、我国宪法和法律中如何保护公民的被选举权
四、人大代表是如何选举产生的
五、人大代表代表谁的利益、如何代表
六、人大代表享有何种特殊权利
七、结语:梁某某能否身兼两地人大代表
王某某等人选举权案的宪法学分析
一、基本案情
二、争讼理由及法院裁定
三、本案的宪法学争议与思考
四、选举权性质概说
五、选举权的实现——选举组织机构的功能
六、选举权的救济——选举诉讼的引入
七、我国选举权救济的不足与完善——兼及对王某某案宪法学争议的回应
成某因裸体“行为艺术”被劳动教养——前卫艺术表达与言论自由
一、事件始末及问题呈现
二、“行为艺术”与公民的言论自由、艺术创作自由
三、言论自由的限制——“淫秽”的构成与界定
四、行为艺术创作与表演适用的我国宪法与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