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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代民国时期黔东南林农兼作研究/区域与社会研究系列/鼓楼史学丛书 978752038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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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民国时期黔东南林农兼作研究/区域与社会研究系列/鼓楼史学丛书 978752038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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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版时间: 
  • 装帧:    其他
  • 开本:    16开
  • ISBN:  978752038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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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分类:
      历史
      货号:
      31297914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张强,男,1982年生,四川仪陇人,历史学博士,四川轻化工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云南大学中国史博士后流动站在站博士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作为副主编参编《抗战时期自贡富荣盐场增产赶运档案汇编》等3部,在《光明日报》(理论版)、《贵州社会科学》《山西档案》《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等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

      目录
      绪论
          一  选题缘由
          二  研究现状
          三  研究方法
          四  重点、难点及创新点
      第一章  “林农兼作”及“林农兼作”文书
        第一节  “林农兼作”及“林农兼作”的具体做法
          一  “林农兼作”的含义
          二  “林农兼作”的具体做法
          三  “林农兼作”效益分析
        第二节  “林农兼作”文书
          一  根据时代分类
          二  按照内容统计
      第二章  “林农兼作”的兴起
        第一节  黔东南林区简况
          一  自然条件
          二  社会环境
        第二节  “林农兼作”的兴起
          一  木材贸易的繁荣
          二  人工林的长周期性
      第三章  “林农兼作”下的林农技术
        第一  节林农作物栽培技术
          一  杉木栽培技术
          二  油茶和油桐培育技术
          三  农作物栽培技术
        第二节  林木伐运技术
          一  林木砍伐
          二  林木运输
        第三节  文书体现的技术要求
          一  明确成林时间
          二  连片经营
      第四章  “林农兼作”下的山主、田主与林农
        第一节  山主与山场经营
          一  山主
          二  山场经营
          三  山场性质
        第二节  田主与田土兼并
          一  田土典当
          二  田土买卖
          三  田土租佃
        第三节  林农与山林抚育
          一  “来人”与世居林农
          二  林农与山林抚育
      第五章  “林农兼作”下的利益分配
        第一节  山权林权断卖
          一  山场断卖
          二  林木断卖
          三  山林断卖
        第二节  土栽按契分成
          一  分成比例的统计
          二  土栽按契分成
        第三节  栽手间、山主间按股分利
          一  以股表示股权的分利
          二  以一定金额表示股权的分成
        第四节  其他获利途径
          一  山主田主放贷
          二  农民的其他获利途径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内容摘要
      清代民国时期黔东南“林农兼作”包含两层含义:一
      是指林业为主、农业为辅的两种经济生活方式,二者互为补充;二是指谚语中的“林粮(农)间作”,在林木间套种农作物。黔东南“林农兼作”的兴起与其独特的自然与社会环境联系紧密,林区杉木栽种主要使用实生
      苗和萌芽更新技术,一般树种皆害怕杉木等针叶树种分泌的化学物质,只有少数阔叶树种能够抵抗,因此契约中与杉木混交的树种多为油茶、油桐等。文书和方志中杉木成材一般需18-20年,在实际套种过程中,为防止林农将精力全部放在农事而忽略林业经营,山主出佃山场时便明确成林时间,最短2年、最长8年,以3-5年为常态;“林农兼作”中山主经营山场形式多样,其中“股”确定了山主对山场的占有,可以继承、买卖;“林农兼
      作”下山主和林农可以通过山场、林木、山林断卖,按契分成,山主、地主及农民还有其他获利途径,“林农兼作”因能兼顾各方利益而在黔东南林区存续几百年。
      对其深入研究,可重塑林区经济实态,对林农史、区域
      经济史研究产生一定的积极
      作用,为当今林下经济提供一定的历史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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