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加入购物车

去购物车结算 X
果然是好书店
  • 外国法制史研究(第21卷) 9787519736965

外国法制史研究(第21卷) 9787519736965

举报

可开发票,支持7天无理由

  • 出版时间: 
  • 装帧:    其他
  • 开本:    其他
  • ISBN:  9787519736965
  • 出版时间: 
  • 装帧:  其他
  • 开本:  其他

售价 45.21 6.6折

定价 ¥68.00 

品相 全新

优惠 满包邮

优惠 满减券
    运费
    本店暂时无法向该地区发货

    延迟发货说明

    时间:
    说明:

    上书时间2024-02-20

    数量
    库存3
    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
    微信扫描打开成功后,点击右上角”...“进行转发

    卖家超过10天未登录

    • 商品详情
    • 店铺评价
    手机购买
    微信扫码访问
    • 货号:
      1201949782
      商品描述:
      目录
      目录序主题:法律文明的起源和变迁——以五大古文明为中心何勤华   关于文明与文化的几点思考 王伟臣   浅议法律起源的研究范式郑  智  中国知识人与法律的原始形态——以巫和巫术与法律之关系为维度冯曙霞   原始宗教对中华法律文明起源的影响 陈仁鹏   重新认识古埃及法的历史地位张小虎  王朝乾   古埃及时期女性权利探析 陈王龙诗   古代印度村社司法中的潘查亚特及其现代影响王  涛  《印度刑法典》第377条存废的司法嬗变占茂华  自然法观念在古希腊的产生与发展李  飞  古罗马禁止奢侈法初探高仰光  注释法学的“拜占庭血统”与“波伦那气质”——以《优士丁尼新律》三个版本的传播史为中心张锐智  法家“法治”理论在中国古代国家治理中作用考析杜军强  中国传统司法文明中司法修辞的语境及其形态——以清代司法修辞为分析对象李  栋  16 世纪之前中西法律的相互认知及其解析齐  静  第二次鸦片战争的英国国际法叙事程  波  “法典翻译的日本倾向”——以贾文范《罗马法》译著为例宋宇宁  从“八议”到“六议”:论日本身份制度的历史差异季金华  李海峰  从古希腊到全球化时代:宪法治理的模式及其变迁陈  颐  在中国理解世界,从世界观照中国——四十年外国法制史研究观感研究会纪事    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第三十一届年会议程(合肥·2018)    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第三十一届年会出席代表名录    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第三十一届年会提交论文目录    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2017年度优秀论文获奖名单孙晓鸣  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第三十一届年会综述

      内容摘要
      来自全国50余所高校、科学研究所和出版社的180多位代表们在“法律文明的起源和变迁——以五大古文明为中心”之主题下,围绕着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展开了热烈、开放、宽松、包容而富有成效的研讨。一,代表们就法律文明的起源和变迁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讨。二,代表们就与法律文明的起源与变迁相关的各种更加宏观、更加深入、更加直接的许多问题进行了探讨。三,在两天的讨论中,代表们对法律文明的起源和变迁领域内的一些我们本来以为是理所当然的用语和学科关系进行了讨论和辨析。四,随着外国法制史研究的深入,有些关系到深层次的问题,开始受到学者的关注。五,两天来各位老师的发言,给代表们以巨大的启示,就是外国法制史是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藏。

      精彩内容
      序2018年9月22日至23日,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第31届年会,在安徽合肥顺利召开,来自全国50余所高校、科学研究所和出版社的180多位代表出席了会议,收到论文90余篇。代表们在“法律文明的起源和变迁——以五大古文明为中心”之主题下,围绕着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展开了热烈、开放、宽松、包容而富有成效的研讨。,我们就法律文明的起源和变迁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讨。从场“法律文明起源和变迁的理论研究”,到接下来的“西亚、埃及、印度法律文明的起源和变迁”“东亚法律文明的起源和变迁”“西方法律文明的起源和变迁”“中外法律文明的比较与互动”“法律文明的现代化和全球化”等六场主题研讨中,代表们发表了许多真知灼见。火花时时闪现,思想碰撞不断,真的是一场学术的盛宴。 第二,我们就与法律文明的起源与变迁相关的各种更加宏观、更加深入、更加直接的许多问题进行了探讨。比如,文明的普世价值;同在东亚范围内,中国古代法律文明与日本古代法律文明的相同点和差异点;最初的法律到底是人制定的还是神制定的——以前我们提到神创造法律都感觉是荒谬透顶之说,但今天竟然有不少人开始相信了;法律的起源在国家的起源之前,还是在国家的起源之后,两者的关系除了摩尔根在《古代社会》和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阐述的顺序之外,还有没有更加合理的解释理论;如何看待现存的带有原始部落生活之遗迹的一些民族的习惯法问题,肯尼亚等非洲国家的习惯法状态可以作为法律文明起源的标本来参考吗?如何看待古代巴比伦、埃及和印度的宗教和法律的关系,或者说宗教对法律的影响,如何看待中国古代法律文明世界中的中国法、日本法、朝鲜法和越南法等之间的关系——它们究竟是同根同宗的,还是早在法律文明诞生之初就已经出现很大的差异性。第三,在两天的讨论中,我们对法律文明的起源和变迁领域内的一些我们本来以为是理所当然的用语和学科关系进行了讨论和辨析。比如,原始社会问题,到底是原始社会,还是初民社会,还是史前社会。原始社会和初民社会的英文单词是同一个,就是“primitive society”,那么是否因为摩尔根、马克思和恩格斯用了原始社会,所以我们现在就不可以用了,在他们的观念中,原始和蒙昧、野蛮相联,和成熟、文明相对。一个用语的使用,背后都有一整套的思想逻辑和制度架构的。而史前社会的用法,英文是“the prehistoric society”,是在有历史的社会的前面,加了一个“pre”(前面的)前置词。还有一些我们本来认为是常识性的问题,如科学和神学,科学往往和真理相关,神学往往和谬误相关。我们的常识是科学,也就是讲真话,实事求是;而神学就是讲神话,讲未来天国的故事。而教会法是神学的载体,它怎么和科学联系上的?我理解,作者想表达的是教会法的规定、教会法的体系,是合理的、科学的。第四,随着外国法制史研究的深入,有些关系到深层次的问题,开始受到学者的关注。比如,大到历史学、考古学和人类学之间的关系问题。在我们讨论法律文明的起源时,许多老师针对王伟臣的提问或者质疑就是:研究成果中法的色彩不浓,都是历史学、人类学和考古学的成果,甚至担心法学被史学“吃掉”了。其实,法学作为对法律制度的记述、研究和引领作用的一门学问,它必须以文字的诞生为前提。那么,在文字诞生前,我们怎么来了解当时的风俗习惯和法律规范呢?以及这种研究法律的学问如何体现出来呢?我们只能通过历史文献的记叙,通过考古学的发现,通过人类学的田野调查。因此,在这种状态下,你要追问在研究法律文明的起源史时,怎么没有法的色彩,那就是说明我们在法学与历史学、考古学和人类学等交叉学科的研究上做得还不够,而现在我们开始关注这个深层次的问题了。这是比较宏观的问题。在具体的问题上,在六场学术讨论中,大家提出了罗马法文明和教会法文明的关系,罗马法文明和日耳曼法文明的关系,罗马法文明和伊斯兰教文明的关系,等等。我想,要在这方面进一步推进我们研究的深入,那么至少有一个方面,即手文献的翻译和点校,可以为这些关系的研究提供帮助。比如,你要研究罗马法和教会法的关系,那么,如果手中有了格拉梯安著作的原文,有了当时教会法汇编的原文,又有了罗马法的著作(如阿佐、阿库修斯的书)原文,那么我们就可以进行比较研究了。其他关系情况也一样。第五,两天来各位老师的发言,给我们以巨大的启示,就是外国法制史是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藏。比如,李洋老师、汪强老师的发言,向我们展示了近代海外对中国政治法律的看法、评价、描述,这些都是或者以杂志,或者以著作、游记、日记等作为载体展现的,好好梳理这一领域的史料,将是我们外国法制史未来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以李秀清老师为首的团队已经做了许多前期工作。再如,齐静老师和王伟老师的发言,将我们的视野引入了鸦片战争爆发前后的英国档案资料。那么,法国有没有和中国法制近代化相关的档案资料,还有美国、德国、日本、意大利、西班牙有没有相关档案资料,如果有也应该成为我们中国近代国际法史、立法史的珍贵资料。又如,伊斯兰教法律文明,我们本来以为有了马雍老师、吴云贵老师、高鸿钧老师、马明贤老师和哈宝玉老师等的成果,感觉伊斯兰教法似乎没有什么再拓展的研究空间了,而王小波老师的发言,给我们的启示,就使我们得知,现在伊斯兰教海商法史也成为一个有待研究的新兴领域。又如,在中国法制史研究中,中华法系是一个重要领域,而且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如果从外国法制史视野来研究,那么,我们就可以加大对日本、朝鲜和越南的古代法制史以及这些国家与古代中国法的比较研究了。而以前,因为我们懂日语、朝鲜语和越南语的人才不多,所以这方面的成果也不多,我们许多学者在研究受中华法系之影响国家即日本、朝鲜和越南的法律时,仍然只能参考杨鸿烈的《中国法律在东亚各国之影响》,而这本著作是1937年出版的,至今已经过去了81年。如果我们了解日语、朝鲜语和越南语的话,那就又拥有了一个无穷尽的法律文献宝藏和研究空间。所以现在南京大学的张春海,广西民族大学伍光红,以及华东政法大学的魏敏,河北师范大学的赵立新老师等,就是一批先行者。而宋宇宁关于“八议”“六议”的发言,以及其他老师对他的评议,表达了即使是一些我们很熟悉的名词术语概念制度等,也有许多值得深入挖掘的内容。本次年会能够获得成功,离不开安徽大学法学院所做的前期准备和联络工作,安徽大学法学院最后退出了会议承办者的行列,但他们的工作已经为会议的召开提供了许多便利。尤其是安徽大学副校长程雁雷对会议的关心,法学院高尚老师对会议各个方面的投入,让我们深受感动,我们要向程校长、高尚老师表示诚挚的谢意。本次会议能够获得成功,论文集的编辑出版,也离不开研究会秘书处陈颐、冷霞、孙晓鸣以及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专业李秀清教授、苏彦新教授、于明副教授、胡骏副研究员、王海军副研究员、王婧副教授,参与此次会议会务的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专业博士生宋宇宁、李琴、靳匡宇、王梦奇、毛皓强,硕士生李毅、周小凡、翁亚娜、杨城新、邓丛、庞潇、曹诗腾、王志苹、罗锐、李锦元,以及协助论文集文稿校定的硕士生张瑞琦、李烨同学的辛苦努力。对此,也表示我们一片热诚的感谢。何勤华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中心2019年4月5日清明节

      配送说明

      ...

      相似商品

      为你推荐

    孔网啦啦啦啦啦纺织女工火锅店第三课

    开播时间:09月02日 10:30

    即将开播,去预约
    直播中,去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