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人物小传(15)(精) 9787542656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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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者:刘绍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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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上海三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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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42656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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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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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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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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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42656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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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16-09
售价
¥
27.20
4.9折
定价
¥56.00
品相
全新
上书时间2024-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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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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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摘要
《民国人物小传》简体字版基本保持了原书的本来面貌,仅对不符合大陆出版惯例的文字作了技术处理,大致有:删除含有诬蔑性文字的内容;删除部分中共人物的小传;1949年以后一律用公元纪年,台湾当局相关部门称谓、职务称谓加引号;对存在明显错讹的内容及文字或作删除、或作改正。
《民国人物小传》每篇传文的执笔者由于各自的写作立场,对传主的评价以及对史料的取舍运用等都体现了一定的倾向性,上海三联书店出版刘绍唐主编的《民国人物小传(15)(精)》是为了向广大读者提供发自不同视角的多元化历史参考资料,因而本简体字版基本保持传文的原貌,但这并不表明本社对所有传文的内容均表赞同,相信广大读者在使用该书时也能有自己的价值判断。
目录
尹达 (1906-1983)
文重孚 (1902-1938)
毛子水 (1893-1988)
王宣 (1890-1988)
王守竞 (1904-1984)
王长简 (1910-1988)
王森然 (1895-1984)
王泽民 (1885-1965)
王缵绪 (1888?-1960)
丘元武 (1906-1933)
白季眉 (1895-1966)
白眉初 (1876-1939)
向警予 (1895-1928)
安波 (1915-1965)
曲同丰 (1872-1929)
朱东润 (1896-1988)
吴瀚涛 (1894-1988)
吴耀宗 (1893-1979)
吕寿琨 (1919-1975)
李杜 (1880-1956)
李棠 (1899-1988)
李鸿 (1903-1988)
李俨 (1892-1963)
李小龙 (1940-1973)
李仙洲 (1894-1988)
李玉堂 (1899-1951)
李扬敬 (1894-1988)
李运成 (1910-1987)
沈从文 (1902-1988)
林柏生 (1902-1946)
林汉达 (1900-1972)
侯外庐 (1903-1987)
宣铁吾 (1897-1964)
柳直荀 (1898-1932)
韦悫 (1896-1976)
唐生明 (1906-1987)
夏鼐 (1910-1985)
夏重民 (1885-1922)
夏楚中 (1902-1988)
孙楚 (1889-1961)
孙寒冰 (1903-1940)
徐启明 (1894_1989)
海竞强 (1906-1985)
涂思宗 (1897-1981)
马鸿宾 (1884-1960)
常恩多 (1895-1942)
张金鉴 (1903-1988)
张长弓 (1905-1954)
张德粹 (1902-1987)
梁国藩 (1906-1988)
梁漱溟 (1893-1988)
盛世才 (1897-1970)
陈克华 (1895-1986)
陈国辉 (1898-1932)
陈弼臣 (1910-1988)
傅懋勣 (1913-1988)
劳冠英 (1908-1977)
彭湃 (1896-1929)
黄世仲 (1872-1912)
黄秉衡 (1901-1989)
楚溪春 (1896-1966)
杨贤江 (1895-1931)
邹济勋 (1913-1988)
雷法章 (1902-1988)
廖继春 (1902-1976)
熊庆来 (1893-1969)
蔡和森 (1895-1931)
钱卓伦 (1890-1967)
谢家荣 (1898-1966)
韩德勤 (1892-1988)
罗佩金 (1878-1922)
谭邃 (1895-1939)
严一萍 (1912-1987)
内容摘要
《民国人物小传》依据各种历史文献资料,从不同的视角,简要介绍了出生及主要活动时期在1949年之前的一些有影响的中国近现代人物的一生,对研究和了解中国近现代历史及人物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本书为刘绍唐主编的《民国人物小传(15)(精)》。
精彩内容
文重孚(1902-1938)文重孚,字雨楼,湖南省益阳县人,生于清光绪二十八年五月初五日(一九○二年六月十日)。父洪典,母骆氏,育五男二女,重孚行五。
三十四年,重孚六岁,随父母移居汉寿县,从事农垦。宣统三年,回益阳甘溪村,与堂兄志文在乡村读私塾。民国五年,随父母迁居华容县门板洲,再徙天心洲,不久回益阳,就读益阳桃花仑信义高等小学。八年,考人长沙私立兑泽中学。十三年秋,赴广州,考入黄埔军校第三期。十四年毕业,初任见习排长,参加党军东征。十五年,北伐时任中尉连长。十七年,任陆海空军总司令部(总司令蒋中正)上尉侍从副官。
十八年,国民革命军遗族学校(兼校长蒋中正)在南京成立,由于堂兄志文(黄埔一期毕业)在北伐战事中任团长时壮烈成仁,重孚特为堂妹思荣,堂弟
思纯、思安、志杰等申请入学,奉蒋兼校长批准。现思荣、思安侨居美国。
十九年,重孚任宪兵少校营长,驻防福建厦门。
同年,与益阳沧水铺朱明非女士结婚。二十年,奉派赴日本研究宪警。二十一年。学成回国,任宪兵第五团上校团长,驻防北平。二十四年,调驻上海龙华,兼任淞沪警备副司令。二十五年,奉命率宪兵第五团人川,驻防成都。二十六年,调任财政部税警总团(总团长黄杰)陆军少将分团长,驻防广州,专务缉私
。二十七年二月,应湖南省政府主席张治中(文白)之邀,回湖南出任省会长沙市警察局长;十一月十一
、十二两日,城陵矶及岳阳相继失陷,张治中惑于日寇谣言攻势,仓猝订定“焚城准备纲要”,进行所谓“焦土抗日”。十二日下午四时,召开紧急会议,指示重孚及长沙警备司令酆悌(力余)、警备第二团团长徐昆准备出动军警,执行焚城计划。至同日午夜,谣传寇军已逼近距长沙数里之新河(实为岳阳之新墙河),执行放火军警,就开始行动,于是全城精华,顿付一炬,市民生命财产之损失,难以估计。而张治中于大火前一小时,已仓皇逃往湘潭,是日下午,张得报第九战区长官陈诚(辞修)尚在长沙,乃由湘潭赶回长沙处理善后。全省民众怨声四起,纷电中央追查责任严惩祸首。十三、十四两日,最高当局蒋委员长在韶关召集当地军政首长指示战略机宜,十五日,离韶,十六日抵南岳,下午八时抵长沙,十七日巡视灾区,登天心阁嘹望,目睹长沙全城一片焦土,痛愧不已。乃一面手谕张治中指示善后事宜,一面下令将重孚、酆悌及徐昆三人扣押,组织特别军事法庭,由钱大钧任审判长、第九战区长官部参谋长施伯衡任副审判长、战区军法监为主审官。各承审人皆心知大火主谋人为谁,并以为国惜才为念,故审判结果,将重孚及徐昆二人各处有期徒刑七年,处酆悌有期徒刑十
年,专案呈报最高当局,奉批“渎职殃民,一律枪决,张治中撤职查办。”蒋于十九日下午离开长沙赴桂
林,重孚、酆悌及徐昆于同日清晨押赴警备司令部(原禁闭于何键公馆),由俞济时(兼长衡卫戍司令)宣读“处决命令”,重孚等押赴刑场时,一路大喊“冤枉”,酆悌更大骂“被张治中欺骗”,枪决地点为距警备司令部约三华里之小山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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