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加入购物车

去购物车结算 X
大喜阅
  • 侵权法可预见性规则研究-以法律因果关系为视角

侵权法可预见性规则研究-以法律因果关系为视角

举报
  • 装帧:    平装
  • 开本:    16开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392页
  • 字数:    99999千字
  • 版次:  1
  • 装帧:  平装
  • 开本:  16开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392页
  • 字数:  99999千字

售价 30.00 5.0折

定价 ¥60.00 

品相 九五品

优惠 满包邮

优惠 满减券
    运费
    本店暂时无法向该地区发货

    延迟发货说明

    时间:
    说明:

    上书时间2024-03-03

    数量
    仅1件在售,欲购从速
    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
    微信扫描打开成功后,点击右上角”...“进行转发

    卖家超过10天未登录

    • 商品详情
    • 店铺评价
    手机购买
    微信扫码访问
    • 商品分类:
      综合性图书
      商品描述:
      基本信息
      书名:侵权法可预见性规则研究-以法律因果关系为视角
      定价:60元
      作者:于雪锋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7-09-01
      ISBN:9787301284445
      字数:426000
      页码:392
      版次: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商品重量:
      编辑推荐
      《侵权法可预见性规则研究——以法律因果关系为视角》以侵权法可预见性规则的一般理论为框架,统合国内外立法、司法与学理争点,提出见解并展开论证。隐现于全书的主线有三条,即可预见性标准在合同法与侵权法中的功能比较、在侵权过失与近因(或责任范围)判断中的功能区辨、在因果关系判断上与相当性标准的宽严度差异。  本书的写作基于以下的基本预设:侵权法上构成要件与法律效果的判断、不同要件或不同效果的判断之间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同时这些元素之间又存在互动性;侵权法与合同法的区分具有人为性,二者在现代化社会中更多表现出相互趋同的一面;大陆法与英美法的划分具有历史性,二者在全球化背景下更多表现为相互借鉴的一面。
      内容提要
      《侵权法可预见性规则研究——以法律因果关系为视角》从沈阳故宫"下马碑"案难题切入,系统论述了可预见性规则在界定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上的作用。对于可预见性规则的重大理论问题,如该规则在侵权法中的不同作用、在侵权法与合同法中适用的区别,作出了周密细致的分析。对于运用该规则修正相当因果关系说的两大实践缺陷,提出了建设性的方案。全书在很多议题上突破了原有研究的深度与广度,取得了实质性的学术增量,充分反映了作者占有材料的广泛丰富、发现疑点的及时敏锐,分析问题的深入周密,是一部优秀的研究著作。对于在法系间冲突与融合并存的时代背景下,如何妥当借鉴异类法系的具体规则,使其与本国制度相契合,本书也是富有效果的尝试,为比较法方法在部门法中的运用提供了新鲜的范例。
      目录
      凡例1序一1序二1前言1导论1章可预见性标准的基本理论及其检讨29第二章可预见性标准对我国侵权因果关系认定的借鉴意义94第三章因果关系认定中可预见性一般规则的建立145第四章可预见性标准与因果关系中断190第五章可预见性标准对责任承担的影响239第六章可预见性标准的例外276结语313索引317参考文献355后记373详目详目凡例1序一1序二1前言1导论一、 研究意义二、 研究对象三、 研究状况四、 研究方法章可预见性标准的基本理论及其检讨节可预见性的基本概念一、 可预见性的概念二、 可预见性判断的考量因素三、 实践意义与理论意义可预见性区分的重要性第二节可预见性标准的基本功能及其比较一、 可预见性的基本功能——过错(过失)与近因(或责任限制)的标准二、 过错认定与近因认定中可预见性标准的比较三、 限制责任的过错(义务违反)规则与近因(责任范围)规则的选择第三节侵权法可预见性标准的理论基础一、 心理学分析——预见的心理学基础二、 法社会学分析三、 法哲学分析——以价值论为中心四、 法经济学分析第四节侵权法可预见性标准的历史沿革一、 早期的可预见说二、 直接结果说——对可预见说的反对三、 修正的可预见说四、 小结——可预见说与直接结果说的消长与融合第五节侵权法与合同法可预见性标准的比较一、 合同法可预见性标准概述二、 侵权法与合同法可预见性标准的比较第二章可预见性标准对我国侵权因果关系认定的借鉴意义节借鉴可预见性标准认定侵权因果关系的理由一、 引言——大陆法传统国家对英美法的借鉴问题二、 大陆法相当因果关系说对可预见性的考虑——借鉴可预见性标准的可能性三、 相当因果关系说的不足——借鉴可预见性标准的必要性四、 我国司法实践对可预见性标准的初步探索五、 可预见性标准在因果关系认定中的优点第二节借鉴可预见性标准认定侵权因果关系的制度框架一、 制度模式选择二、 适用范围——以归责原则为标准第三章因果关系认定中可预见性一般规则的建立节基本概念的界定一、 概念的界定二、 预见性的事先判断与事后判断之争第二节因果关系认定中可预见性的一般标准一、 预见的主体二、 预见的时间三、 预见的对象四、 预见的标准第三节可预见性标准与政策考量一、 法律政策概述二、 可预见性标准与政策考量第四节可预见性与其他标准的协同作用一、 与直接结果说二、 与风险说三、 与法规目的说四、 与实质因素说五、 与盖然性说(含相当说)六、 总结与建议第四章可预见性标准与因果关系中断节作为中断因果关系标准的不可预见性一、 可预见介入因素是否中断因果关系的不同观点述评二、 双重标准问题——介入因素的可预见性与合理性第二节一般原则——介入因素与终后果可预见性的双重视角一、 概述二、 介入因素与终后果的可预见性不一致问题的分析第三节类型化分析——介入因素下可预见性标准的具体适用一、 第三人行为二、 受害人行为三、 自然事件第四节初始严格责任人对可预见性介入因素所致后果的责任一、 美国法的态度——以《侵权法重述》为例二、 我国法的态度第五节我国法因果关系中断的处理模式及其重构一、 重要类型的处理二、 规范模式的重构第五章可预见性标准对责任承担的影响节可预见性与侵权责任形态一、 直接责任与替代责任下可预见性标准的适用二、 单方责任与双方责任下可预见性标准的适用三、 单独责任与数人责任下可预见性标准的适用第二节可预见性与责任范围确定的一般步骤一、 美国法上分析责任范围的“四步骤法”二、 “四步骤法”对我国的借鉴意义第三节可预见性与责任分担一、 预见者与第三人的责任分担二、 预见者与受害人的责任分担第四节我国法责任范围因果关系的处理模式及其重构一、 我国法责任范围因果关系的处理模式二、 规范模式的重构——责任成立与责任范围因果关系的通盘考虑第六章可预见性标准的例外节蛋壳脑袋规则一、 基本概念二、 历史沿革三、 理论基础四、 适用对象五、 我国选择第二节纯粹经济损失一、 基本概念二、 基本解决思路三、 可预见性标准适用与否四、 我国选择第三节其他例外情形一、 非基于人身伤害的精神与情感伤痛二、 人身关系损害三、 产前伤害结语索引参考文献后记
      作者介绍
      于雪锋,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东亚侵权法学会(AETL)理事。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著有《网络侵权法律应用指南》等。
      序言

      配送说明

      ...

      相似商品

      为你推荐

    孔网啦啦啦啦啦纺织女工火锅店第三课

    开播时间:09月02日 10:30

    即将开播,去预约
    直播中,去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