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天锡(F.T. Cheng,1884-1970),字茀庭,广东中山人。于香港皇仁书院肄业,伦敦大学学院法学博士毕业,曾任中殿律师会馆名誉律师、格劳秀斯学会荣誉会员、1935年伦敦中国艺术品国际展览会政府特派员、海牙常设国际法院法官、联合国较为公断员。1970年病逝于伦敦。曾任教于北京大学、朝阳大学等校。英文代表作有《东方与西方:六十生旅》《八十感言》《孔子模型之中国人》《国际私法中关于确定契约能力的规则》等,中译英作品有《大理院判决》《暂行刑律》《捕获审判所规则与审判》等。另有中英文论文、评论若干篇。
张仁善,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中美文化研究中心兼职教授,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江苏省法学会法律史学研究会会长。曾多次赴美国、德国及日本等地高校及科研院所访学。主要著作有《中国法律文明》《礼·法社会——清代法律转型与社会变迁》《近代中国的主权、法权与社会》《近代中国法律的多维观察》《法律社会史的视野》《司法腐败与社会失控:1928-1949》《1949中国社会》《南京大学法学院院史:1927-2021》等。
周文臻,先后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厦门大学法学院及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博士生肄业。曾于四川大学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从事编辑出版工作,兼做文创工作。现于海外游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