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中西哲学会通的中介与道德形上学建构的基石——牟宗三“智的直觉”理论疏析作为现当代新儒家的代表,牟宗三的学问旨趣鲜明地标示着其学派的整体特点。对中西差异的比较与融通,对中国传统优越的坚持,构成其庞大复杂的学术体系的核心内容,而“智的直觉”是作为串联其思想自身的脉络而存在的。即是说,牟氏哲学在事实上有一贯穿始终的核心理论作为其思想发展线索——“智的直觉”。兹以为牟氏哲学终的归旨是重建儒家的道德形上学。道德形上学体系的建构完成才是他倾尽毕生心血的原动力,而牟先生建立的“道德的形上学”系统以及他在中西哲学会通方面思想能否顺畅、无滞碍,关键在于“智的直觉”理论能否挺立得住。因此,将本书的逻辑起点置于对牟氏“智的直觉”理论的思。节问题意识的凸显:“智的直觉”理论的缘起牟宗三“智的直觉”理论不是一蹴而成的,是他在数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在他关涉问题的研究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并终成为其整个学术体系的基础。宗三“智的直觉”理论的产生有着多方面的思想来源。首先,是中国传统儒释道思想孕育而成的,这是其“智的直觉”理论产生的母体;其次,牟氏关于“智的直觉”理论亦是作为熊十力先生的得意门生,对其老师“智”思想的继承与发展;后,“智的直觉”理论的直接提出、成熟更是在他对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哲学进行疏解过程中,针对康德哲学的某些思想以及海德格尔(m.heidegger1889—1976)的一些理论而来的。首先从后一方面内容加以阐述,以明“智的直觉”理论的缘起。一、存有的域限及认知的界限:康德的“智的直觉”思想的提出牟宗三“智的直觉”理论是直接针对康德哲学中“智的直觉”①思想提出的,是在与康德哲学中右生品在b中码园了全氏哲学体系中的“智的直觉”(intelle.ctural intuition)理论。(一)“现象”(appearance)与“物自身”(thing in itelfor ching in themelve)的区分②在康德哲学体系中,始终存在着一个划分,即“现象”与“物自身”的区分。在纯粹理批判中,康德对人的认知能力做了察,后确定,人类只能凭借时空、范畴认识现象,而对于“物之在其自己”③却不能知。康德认为:“吾人之直观,仅为现象之表象;凡吾人之所直观之事物,其自身决非如吾人之所直观者,而物自身所有之关系亦与其所显现于吾人者不同,且若除去主观,或仅除去普泛所谓感官之主观的质,则空间与时间中所有对象之质及关系,乃至空间与时间本身,皆将因而消灭。盖为现象,则不能自身独立存在,唯存在吾人心中。至对象之自身为何,及离去吾人所有感之感受,则非吾人之所能知者。”④这是说空间与时间不是物自身的形式条件,而仅仅是现象的形式条件,康德认为现象是我们所能感觉到的、接触到的经验内容。我们经验一种事物,不仅需要凭借时间、空间这些先天直观形式,还要凭借人类“感之感受”,是得借着我们的眼、耳、鼻、舌、身等感觉器官。没有感觉器官,没有时间与空间则不能认识事物,时间与空间不是客观存在的而是我们心灵的主观建构。撤去时间、空间及其他感觉显现的“物之在其自己”是什么样子,我们是一无所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