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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令良,江国青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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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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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04056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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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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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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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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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04056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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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22-09
售价
¥
48.75
7.5折
定价
¥65.00
品相
全新
上书时间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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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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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绪论第一节国际法的重要性与国际法学研究的对象和方法一、国际法的地位与作用二、国际法学研究的对象与范围……三、学习和研究国际法的理论指针和基本方法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国际法观点一、马克思、恩格斯的国际法观点二、列宁的国际法观点第三节 中国国际法学的形成与发展一、新中国成立之前的中国国际法学二、新中国成立之后的中国国际法学三、新时代中国国际法观念的提升与创新第一章国际法的性质与发展第一节 国际法的概念与特征一、国际法的名称与定义二、国际法与国际关系、国际政治三、国际法的性质与特征…四、国际法效力的根据与范围第二节 国际法的形成与发展一、古代社会及中世纪的国际法二、近代国际法的产生与发展三、现代国际法的发展四、当代国际法的趋势与挑战第三节 中国与国际法一、中国古代国际法的遗迹二、近代国际法输入中国三、中国与20世纪上半叶的国际法四、新中国对现代国际法的贡献第二章国际法的渊源第一节 国际法渊源的内涵与类别一、国际法渊源的内涵二、国际条约三、国际习惯四、一般法律原则五、司法判例六、公法学家的学说七、国际组织的决议八、单边行为在国际法上的意义第二节国际法渊源的位阶与强行法一、国际法渊源的位阶二、国际强行法第三节 国际法的编纂一、国际法编纂的含义与类型二、联合国编纂国际法的活动第三章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第一节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学说一、一元论二、二元论三、协调论第二节 国际法在国内的适用一、国际法在国内适用的方式二、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冲突及其解决三、国际法在中国的适用第三节 国内法对国际法的影响一、国内法对国际法实体规则的影响二、国内法对国际法程序规则的影响第四章国际法基本原则第一节概述一、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与特征二、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形成与发展……二、避免不必要痛苦原则·三、比例原则…第五节战俘待遇·一、战斗员地位的基本定义二、战俘的权利与义务…阅读文献·国际机构译名对照表人名译名对照表…后记…第二版后记第三版后记
内容摘要
绪论第一节国际法的重要性与国际法学研究的对象和方法一、国际法的地位与作用长期以来,国际法,即国际公法,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与作用往往被忽视。历史上,甚至还存在对国际法的否定论或怀疑论。究其原因,一是国际法本身相对于国内法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二是普通大众对于国际法有一定的距离感。谈到法律,人们会自觉地联系到刑法、民法、商法等国内法,因为它们表现为书面的法律文件,有明确的文字表述,而且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违者要接受相应的制裁(惩罚)。相比之下,国际法中有些规则,不是成文的,表现为国际习惯,而且国际法没有国内法那样的强制力,尤其是“冷战”结束以来一些重大的国际事件,如科索沃战争、伊拉克战争、阿富汗战争、北约轰炸中国驻南联盟大使馆、伊朗核危机、朝鲜核试验、马航客机坠毁等,给人们的印象是,国际法似乎起不了什么作用。更重要的是,国内法与人们的生活和工作紧密相连,“接地气”。而在普通大众的脑海里,很少有国际法的概念,认为国际法“高高在上”,是有关国家和国际社会的事情,与个人的工作和生活似乎没有多大的直接联系。的确,与国内法相比,作为主要规制国家间关系的国际法在诸多方面具有特殊性(详见第一章第一节)。例如,国际社会没有统一的立法、执法和司法体系;国际法渊源除了成文的条约之外,还有大量不成文的国际习惯;国际法除了硬法规范之外,还有大量的软法形式的渊源;等等。但是,国际法属于具有约束力和一定强制力的法,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就像国内社会经常有犯罪行为的发生,但不能因此否定国家刑法的存在和重要性一样,我们不能因国际社会中严重违反国际法的行为没有得到及时和应有的惩罚而否定国际法的存在和重要性。国际法,作为国际社会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在调整国际关系、指引治国理政和增进人民福祉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首先,国际法是国家自身生存与发展的需要。当今和未来的世界,国家间相互依存不断增强,全球化日益扩展且不断深化。在这种趋势下,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独善其身,仅仅依靠自身力量实现民富国强的目标。这是因为:一国的稳定与安全离不开其所在的区域和整个世界的和平与安全;一国的经济发展离不开区域和全球贸易与投资的持续增长和长期稳定的金融秩序;一国的社会发展(如保护环境、维护人权、网络安全等)离不开这些领域中区域和全球机制的建立与有效运作。一言以蔽之,一个国家的治国理政,离不开依照国际法建立的国际政治、经济和社会秩序。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国际社会经过不断努力,推动了国际法向着公平合理正义民主的目标发展。事实证明,如果一个国家的治国理政遵守国际法,顺应国际法治要求,该国往往就能获得和平稳定的外部环境或机遇,保持国内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并在国际上建立起良好的声誉,成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可靠的中坚力量。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推动国际法的发展,取得了自身的辉煌成就,也为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与之相反,如果一个国家的政策我行我素,对国际法不屑一顾,甚至公然践踏现行有效的国际法规则,就会导致严重的负面后果,遭受国际法制裁。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纳粹德国和军国日本违背国际法,挑起战争,进行惨无人道的屠杀,国际社会成立军事法庭对其战争和反人道行为进行了审判。其次,国际法是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的需要。随着全球化不断扩大和深化,国家间相互依存性与日俱增,世界各国和人民同属一个“地球村”。各国及其人民在和平、安全、发展、环境、能源、人权、健康等领域面临的各种挑战,一方面具有国别特色和地区属性,另一方面又具有全球性。因此,要持续和有效地应对这些挑战,仅仅依靠各个国家单枪匹马的治理和国内法治,难以奏效,必须依靠全球治理和国际法治的途径,而全球治理和国际法治的基础就是国际法。同样,当今和未来的法治中国建设以及中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必须融入全球治理和国际法治的进程之中。再次,国际法是个人(自然人)生活和福祉的需要。过去,人们一般通过跨国越洋电话、电传进行声音、文字交流,在如今的网络时代,人们更多地采用电子邮件、微博、微信进行文字、声音甚至视频互动的跨国交流。人们的通信之所以能如此便利,依赖的是国家间在电信领域缔结的协定和建立的国际合作机制。人们之所以能够从北京飞往纽约、伦敦、巴黎、多伦多、悉尼等地留学、讲学、访问、研究、旅游,依赖的是有关国家间缔结的教育交流协定、科研合作协定或旅游服务协定。从事海盗行为的罪犯,不论其身处何处、犯罪发生于何处、犯罪对象是谁,各国都可以将其绳之以法,是因为此种犯罪属于国际罪行,各国对于这些犯罪享有普遍的管辖权。至于战争罪、侵略罪、违反人类罪、种族灭绝罪的罪犯,不论其是何种身份,不仅各国的法院享有管辖权,国际刑事法院也享有“补充性”管辖权。联合国的9项核心人权公约不仅保护个人的政治权利、公民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和文化权利,还保护特殊人群(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的专门权益,并且针对特殊的人权侵犯行为制定了专门的惩处条约(如《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如此种种,不……
精彩内容
本次修订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机融入到教材中,充分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充分反映了国际法学领域最新发展。一是结合党的十九大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以及中共中央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等文献内容,系统阐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国际法层面的重要意义。二是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进一步阐释了中国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关系、人格权与人权保护的理论与实践等。三是考虑到国际环境法已经是国际法中发展很成熟的一个分支或部门,本次修订增加了“国际环境法”一章,列本教材第13章。四是根据教学一线教师和学生反馈的意见,对教材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存在的错误进行了修订和修正。本书包括前言和正文19章,简明扼要地介绍了国际法的性质与发展、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国际法基本原则、国际法的主体、国际法上的国家、国际组织法、国际法上的个人、国际人权法、国家领土、海洋法、国际空间法、国际环境法、条约法、外交与领事关系法、国际责任法律制度、国际争端解决法、武装冲突与国际人道法等国际法领域的基本命题,阐明了中国在一系列重大国际法问题上的基本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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