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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 编; 国务院法制办 ; 新闻出版署 / 人民交通出版社 / 2002-06 /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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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像制品管理条例释义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自1994年10月1日起施行以来,对于规范音像出版、复制活动以及音像制品经营活动,繁荣音像事业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随着改革的深化、开放的扩大以及音像出版事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音像管理面临一新情况、新问题,原条例的一些规定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2001年12月25日,朱镕基总理签署了第341号国务院令,公布了新修订的《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并确定从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修订,对加强对音像行业的管理,发展和繁荣音像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需要,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新条例共七章五十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出版 第三章 复制 第四章 进口 第五章 批发、零售和出租 第六章 罚则 第七章 附则 附一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附二 电影管理条例 附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附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附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附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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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播时间:09月02日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