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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史家鲁迅:史料与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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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分类:
      文学
      货号:
      3320085
      商品描述:
      【书    名】 文学史家鲁迅:史料与阐释
      【书    号】 9787530679296
      【出 版 社】 百花文艺出版社
      【作    者】 鲍国华
      【出版日期】 2021-06-01
      【开    本】 16开
      【定    价】 56.00元

      【编辑推荐】 
      鲁迅是现代文学史、思想史研究上一座不可逾越的高山。本书作者鲍国华师承陈平原,在现代文学领域尤其是鲁迅研究领域浸淫多年。本书从鲁迅的文学史研究角度审读剖析,填补了学术空白,亦是作者十余年来学术研究心得的总结和沉淀。内容涉及《中国小说史略》各版本的出版、校勘等历史资料的研究,以及鲁迅本人对于文学史研究方面的态度的梳理。这种研究视角在鲁迅研究领域是该领域的学术新前沿。

      【内容简介】 
      作为文学家和思想家的鲁迅,一直得到学术界的公认,而作为文学史家的鲁迅,近年来才引发研究者的重视。鲁迅作为文学史家的身份,虽然不能自外于文学家和思想家,但仍有较为独特的研究视角和较为广阔阐释空间。本书以鲁迅的文学史研究为切入点,重点考察《中国小说史略》《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等文学史论著,通过史料爬梳和理论阐释,展现文学史家鲁迅的学术成就,进而凸显其文学史研究在中国现代思想史和学术史上的地位与意义。

      【目录】 
      关于鲁迅,我们还能研究些什么?(代前言) /001

      上  编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及其后来

      章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的版本及其修改 /003

      第二章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校勘记 /016

      第三章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与

                  中国小说史学之建立 /045

      第四章 鲁迅的中国小说史课堂 /067

            附录一 作为讲义的《苦闷的象征》 /081

            附录二 北京大学国文门研究所小说科钩沉 /093

      第五章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与

                  盐谷温《中国文学概论讲话》 /108

      下  编

      鲁迅《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及其周边

      章 鲁迅《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

                   的版本流变 /135

      第二章 鲁迅《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

                   校勘记 /142

      第三章 鲁迅《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

                   的文化选择 /175

      第四章 鲁迅在广州夏令学术演讲会演讲史料补遗 /180

      第五章 鲁迅《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

                   的注释及其修订 /186

      参考文献 /200

      后 记 /208

      【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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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的版本及其修改

      《中国小说史略》由初创到终成书,经鲁迅多次增补修订,历时近20年。从1920年陆续编印《中国小说史略》油印本,到1935年6月北新书局第十版再次修订本(是为鲁迅生前后修订的版本),对《中国小说史略》的修改完善,贯穿了鲁迅的后半生。本章以鲁迅对《中国小说史略》的修改为中心,在考察版本流变的基础上,力图对该书增补修订过程中,体现出的鲁迅小说史观和学术论断由初创、发展到成熟的动态过程,做出学术史的分析。



      《中国小说史略》经鲁迅多次增补修订,目前存世的有以下几个章节体例及文字互异的版本:

      油印本;

      铅印本;

      1923、1924年北京大学院新潮社初版上、下册本;

      1925年2月新潮社再版上、下册本;

      1925年9月北新书局合订本;

      1931年9月北新书局订正本;

      1935年6月北新书局第十版再次修订本。

      各版本题名不一,有作《小说史大略》、有作《中国小说史略》、有作《中国小说史》,章节体例及具体论断也不断修改。其中,1925年2月新潮社再版上、下册本在迄今的《中国小说史略》版本研究论著中均未见提及。①本章首先对《中国小说史略》版本流变的情况进行简要梳理,并在此基础上将研究视角从文献学层面转向小说史学层面,进一步考察《中国小说史略》的增补修订体现出的鲁迅小说史观和具体论断由初创、发展到成熟的动态过程,在整体上观照鲁迅小说史观的演变过程,分析其小说史观形成的内在理路。

      1.油印本

      从1920年起,鲁迅在北京大学、北京高等师范学校讲授中国小说史课,并陆续编发油印本小说史讲义。讲义现存两件。一为北京鲁迅博物馆收藏,由常惠捐赠,题名《中国小说史》,北大国文门教授会印发;一为单演义收藏,题名《小说史大略》,后经收藏者标点出版。两件题名不一,但文字相同,后者尚无法确认是由北大抑或高等师范印发。油印本讲义共17篇,各篇标题如下:

      史家对于小说之论录

      神话与传说

      汉艺文志所录小说

      今所见汉小说

      六朝之鬼神志怪书(上)

      六朝之鬼神志怪书(下)

      世说新语与其前后

      唐传奇体传记(上)

      唐传奇体传记(下)

      宋人之话本

      元明传来之历史演义

      明之历史的神异小说

      明之人情小说

      清之人情小说

      清之侠义小说与公案

      清之狭邪小说

      清之谴责小说①

      油印本初以散页的方式,在每次课前发给学生,后由保存者装订成册,因此没有目录,于史料运用和作品分析也较为简略,而且对作品的引录占据相当大的篇幅,只是一部小说史的梗概。不过,上引各篇的标题显示,油印本以小说发展的历史时期为背景,以小说类型为中心的论述方式,体现出用小说类型来概括一个时期小说发展的基本格局和艺术风貌的小说史意识。①可以说,在《中国小说史略》初的版本中,鲁迅小说史写作的整体思路已经奠定。

      2.铅印本

      油印本陆续编印后,鲁迅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大规模的增补修订,由北大印刷所铅印,题名《中国小说史大略》,鲁迅的学生常惠经手并负责校对。②铅印本讲义亦为散页,内容扩充至26篇,删去原篇《史家对于小说之论录》,新增8篇篇目如下:

      第九篇 唐之传奇集及杂俎

      第十篇 宋之志怪及传奇文

      第十二篇 宋元之拟话本

      第十四篇 明之讲史

      第十九篇 明之拟宋市人小说及后来选本

      第二十篇 清之拟晋唐小说及其支流

      第二十一篇 清之讽刺小说

      第二十三篇 清之以小说见才学者

      此外,《明之神魔小说》和《明之人情小说》两篇,由于篇幅增加,均扩充为上下两篇。③与油印本相比,铅印本讲义不仅在篇幅和内容上有很大扩充,对油印本中采用的小说类型也重新进行了划分和命名,个别作品也重新予以归类。如“传奇体传记”易名为“传奇文”,“历史的神异小说”易名为“神魔小说”。《儒林外史》从“谴责小说”中分离,作为“讽刺小说”独立成篇;油印本中归入“狭邪小说”的《孽海花》则转入“谴责小说”。在《中国小说史略》版本的流变过程中,从油印本到铅印本是改动的一次。铅印本之后的各版本,只存在作品及相关史料的增补和论述文字的修改,小说类型的划分和命名至此基本确立。

      3.1923、1924年北大新潮社初版上、下册本

      1923年12月,《中国小说史略》上卷由北京大学新潮社出版。下卷出版于次年6月。这是《中国小说史略》次正式出版(以下简称“初版本”)。与铅印本相比勘,初版本增加了《序言》《后记》和目录。目录印在下册书后,在每篇标题左侧列有细目提要。目录后附有正误表,订正上下册中文字的错漏。初版本恢复了油印本中原有、铅印本中删去的篇《史家对于小说之论录》,并增补了若干史料。在油印本中,该篇稽考“小说”一词在中国古代典籍中的起源和含义,自东汉班固依据刘向、刘歆父子所撰之《七略》删改而成的《汉书·艺文志》始,初版本则上溯到《庄子·外物》,并新增明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中对小说的分类,均成为鲁迅划分小说类型的重要理论资源。《明之神魔小说》则由铅印本中的上、下篇扩充至上、中、下三篇,使《中国小说史略》的篇章规模达到二十八篇。《中国小说史略》此后各版本均为二十八篇,篇章数量不复增删。

      除篇章的增加外,初版本对铅印本中的部分引文和小说史论断也进行了增删修订。以第二篇《神话与传说》为例,该篇开头论述神话与传说为小说的起源,有云:

      志怪之作,庄子谓有齐谐,列子则称夷坚,然皆寓言,不足征信。《汉志》乃云出于稗官,然稗官者,职惟采集而非创作,“街谈巷语”自生于民间,固非一谁某之所独造也,探其本根,则亦犹他民族然,在于神话和传说。

      为以往各版本所无,是初版本新增。引文方面,增加《太平御览》三百七十八所录《琐语》佚文一则、《论衡》二十二所录《山海经》佚文一则;分析屈原《天问》中所载神话和传说时,对铅印本中引《天问》诗句也做了改换。初版本对史料不仅有所增补,也在铅印本的基础上有所删减。如第三篇《〈汉书〉〈艺文志〉所载小说》(铅印本作为第二篇),铅印本引用《隋书·经籍志》所录《燕丹子》佚文三则,初版本亦删去,仅在正文中简要介绍了该书。除此之外,初版本在史料的增删和具体论述上的修改,尚有多处,不一一列举。

      4.1925年2月北大新潮社再版上、下册本

      《中国小说史略》初版本印成后,很快售完,并由新潮社于1925年2月再版。再版本在迄今的《中国小说史略》版本研究论著中均未见提及。再版本的开本和字体、字号与初版本相同,封面的颜色为橙黄。删去初版本后所列正误表,错字均在原文中改正。再版本不限于错字的订正,也包括论述和史料的增删。论述方面,初版本第九篇《唐之传奇文(下)》中论及《谢小娥传》时说:“明人则本之作平话(见《拍案惊奇》十九),后来记包拯施纶断案,类此者更多矣。”再版本改作:“明人则本之作平话(见《拍案惊奇》十九)。”删去了后面的文字。初版本第十五篇《明之讲史》中论及《北宋三遂平妖传》中杜七圣卖符作法,遭弹子和尚戏弄一段情节的来源时说:“此乃明嘉靖庆隆间事,见《五杂俎》(六)。”再版本改作:“此盖相传旧话,尉迟偓(《中朝故事》)云在唐咸通中,谢肇淛(《五杂俎》六)又以为明嘉靖庆隆间事。”史料方面,初版本第十三篇《宋元之拟话本》述《大宋宣和遗事》内容时说:

      次二为文言而并杂以诗,如叙宣和七年凶兆云:

      ……十二月,有天神降坤宁殿;修神保观。神保观者,乃二郎神也,都人素畏之。自春及夏,倾城男女皆负土以献神,谓之“献土”;又有村落人装作鬼使,巡门催“纳土”者,人物络绎于道。徽宗乘舆往观之,蔡京奏道,“‘献土’‘纳土’,皆非好话头。”数日,降圣旨禁绝。诗曰:

      道君好道事淫荒,稚意求仙慕武皇,

      纳土识言无用禁,纵有佳识国终亡。

      其四,则为梁山泺聚义本末,

      再版本改作:

      次二为文言而并杂以诗者①其四,则为梁山泺聚义本末,

      同一篇引《大宋宣和遗事》中宋江于九天玄女庙见天书一段,三十六将姓名初版本只引至“九纹龙史进”,余下省略。再版本则增补了省略的姓名。

      再版本中的修改不多,但却是《中国小说史略》版本流变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5.1925年9月北新书局合订本

      再版本问世以后不久,由于新潮社解散,继续出版《中国小说史略》的工作由1925年3月组建的北新书局承担。1925年9月,《中国小说史略》上、下卷合为一册由北新书局出版,是为“合订本”。

      合订本不是对上、下册本的简单合并,出版前经过了鲁迅的又一次修订,保留了初版本中的《序言》和《后记》,在《序言》后新增《再版附识》。《中国小说史略》初版本印成后,胡适等人曾提出“论断太少”的意见。①鲁迅的老师寿镜吾之子寿洙邻(化名“钝拙”)和当时任教于上海神州女校的谭正璧也分别来信,或指出《中国小说史略》中地名使用之误,或提供《水浒传》作者施耐庵的有关史料。②鲁迅在合订本中对上述意见酌情采纳,并在《再版附识》中加以说明。

      与初的两次修订相比,合订本中的修改较少。主要是部分史料的增删和文字的修饰。如第四篇《今所见汉人小说》引《西京杂记》中的文字,初版本共七段,合订本删去有关汉惠帝、刘道疆和汉武帝的三段,其余四段保留;第二十七篇《清之侠义小说及公案》述《儿女英雄传》情节云:“骥又有妻曰张金凤,与玉凤睦如姊妹,各生一子,故此书初名《金玉缘》。”合订本作:“骥又有妻曰张金凤,亦尝为玉凤所拯,乃相睦如姊妹,后各有孕,故此书初名《金玉缘》。”此外,于史料细节处也有所更正。初版本第二十二篇《清之拟晋唐小说及其支流》述纪昀于乾隆五十四年和嘉庆三年两赴奉天,合订本改作热河;第二十七篇论及《彭公案》续集的数量,初版本作“四集”,合订本更正为“十七集”。类似修改尚多,仅举数例,以见一斑。

      6.1931年9月北新书局订正本

      1925年9月合订本出版后,《中国小说史略》继续由北新书局再版,到1930年5月出至第七版(实为第七次印刷)。同年11月20日起,鲁迅依据新发现的史料和新的研究成果,又一次对《中国小说史略》进行了修订。这次修订历时五天,至11月25日完成。③于次年9月由北新书局出版,这是北新版《中国小说史略》的第八版,鲁迅称之为“订正本”。④

      订正本新增《题记》,置于《序言》之前,删去《再版附识》。订正本对文字和史料又有所增补修订。如第十八篇《明之神魔小说(下)》考订《封神演义》成书时间,此前各版本均作“张无咎作《平妖传》序已及《封神》,是其书殆成于隆庆万历间(十六世纪后半)矣”,至订正本据新史料增补为“日本藏明刻本,乃题许

      ……

      【前言】 
      关于鲁迅,我们还能研究些什么?

      (代前言)

      对于我们这一代[ 2015年两次鲁迅研究青年论坛的召开和一部《70后鲁迅研究学人论文集》(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5年版)的出版似乎宣告了以“70后”为主的鲁迅研究新生代学人的崛起。但在笔者看来,所谓代际,似乎不能单纯以出生年龄为划分标志,而更应参考其进入高校的具体时间与从事研究的历史语境,即所谓学术年龄。如果真的存在所谓鲁迅研究的新生代学人,大约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考入大学,在世纪之交陆续开始从事学术研究。这代学人的年龄跨度可能超过20年。这样看来,所谓“崛起”,大约更应解释为由学术年龄而造成的研究者的自然更替。]相对年轻的鲁迅研究者而言,倘若抛开职业、成绩、荣誉等功利性因素(如发表论著、谋职和评定职称、获得奖项和知名度,等等),鲁迅和鲁迅研究带给我们的可谓成就感与挫败感并存,而后者似乎尤为深切。对我而言,一直困扰并促使我反思的是:关于鲁迅,我们还能研究些什么?

      2004年秋,由业师王富仁先生推荐,我参加了在聊城大学举办的“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会第三届青年学者研讨会”。蒙会议组织者不弃,给我这个还在读书的年轻人一次大会发言的机会。我发言的题目是“1990年代以来‘学者鲁迅’的评价问题”。因为是次在学术会议上发言,紧张万分,内容夹缠不清,毫无头绪,还超了时。只是在临近结束时有感而发,“倚小卖小”“童言无忌”般地提出“我们这一代”与前辈学人——如王得后先生、钱理群先生、王富仁先生诸位——有所不同。和他们相比,我们是被学院的研究与教学体制训练出来的一代,我们这一代——至少是我个人——接触中国现代文学也好,接触鲁迅也罢,是通过阅读前辈学人的著作而获得的初体验,学术研究中属于个人的生命参与因此先天不足,也许我们能够成为“专家型”的学者,但对于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特别是鲁迅研究所必不可少的生命底色很可能极为苍白、承担意识也相当薄弱。大约一年后,在我的博士论文答辩会上,这段发言被钱理群先生戏称为“一个宣言”。当然,聊城会议上的发言并不是要表达一种超越前辈的勇气与豪情,而是我对于自身学术短板的一分担忧和一点反思。这一担忧和反思,一直萦绕在我十余年来的学术经历中。使我每当提笔,特别是撰写有关鲁迅的文章时,立刻感到压力陡增,感到与鲁迅、与鲁迅研究的前辈学人之间的巨大落差造成的不自信。

      至今仍记得一位我极为尊重的师长的谆谆告诫:“从事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以鲁迅为起点和以其他作家为起点,是不一样的。”这段话饱含着对于后辈的殷切期望,也道出了一个事实,即鲁迅在中国现代文学中的特殊性——鲁迅是那种可以凭借一己连接起整个中国现代文学甚至现代文化的人,以鲁迅为研究对象,可以观照并了解中国现代文学的方方面面。[ 这样的研究对象不止鲁迅一人,至少还应包括胡适和周作人,但考虑到20世纪后半叶中国(尤其是内地)的历史语境,似乎只有鲁迅和鲁迅研究实现了这一点。] 从鲁迅出发,较之其他研究对象确实更具普遍性与穿透力,更有助于把握中国现代文学的高度、深度和广度。前述几位鲁迅研究的前辈学人在这方面做出了表率。然而,我们这一代研究者,由于自身和鲁迅、以及鲁迅研究的前辈学人之间的明显距离(姑且不使用差距、落差一类词,但这一距离不仅是知识的,还是经历的和精神的),既体现出相对独特的问题意识与研究趋向,因而找到自身的学术立场,又明显感受到对鲁迅不易把握、难以穷尽的隐忧,感受到来自前辈学人的“影响的焦虑”,陷入在精神上、在视野上、甚至在表达上难以超越前辈的困境。特别是对我个人而言,可以说没有前辈学人的积累和指引,也许我不会选择鲁迅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我们这一代中的多数人,自从进入学院体制后就不曾脱离(至少在身份上不曾脱离,而且在进入前也缺乏体制外生存的经历)。这是我们的幸运,可以在相对平稳(也可能是平庸)的环境中阅读和思考,获得相对扎实系统的学术训练。但也可能成为我们的“不幸”,至少是短板,缺乏生命的历练与沉淀,仅仅把鲁迅作为纯粹的学术对象。这或许能够避免主观的肆意妄言,但也可能抽空鲁迅和鲁迅研究的生命力。

      至今也仍记得一位与我私交甚好的同行不无揶揄的表达:“从事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的有两种人:研究鲁迅的和不研究鲁迅的。”抛开其中的情绪化因素,这段话也部分地道出了一个事实:鲁迅研究由于其所处的特殊时代背景和历史语境,曾经凌驾于其他中国现代作家的研究之上,本身也成为一种权力表达。这不是指曾经在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界居于统治地位的“鲁郭茅巴老曹”的排序,而是指在部分研究者看来,鲁迅是一个可以自足的存在,与周遭世界无关,可以超越中国现代文学而进行独立的自我阐释与自我呈现。[ 当然,任何研究对象都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立性,但这一独立性无疑是相对的,与其周遭世界相联系,才能对其进行更有效的阐释。] 这曾经造成个别研究者以鲁迅之是非为是非,甚至只许肯定,不容质疑,因此遭至诸多反对的声音。一时间,拥鲁者只读鲁迅,反鲁者不读鲁迅,彼此在对话过程中的隔膜与脱榫形成当代中国思想界的一大奇观。[ 事实上,绝大多数反鲁的声音基于对拥鲁的逆反心理,而其中一些有见地的观点质疑的则是对鲁迅的刻意拔高,而不是鲁迅本人。] 甚至在鲁迅研究界内部,也曾有人将“鲁迅学”视为一座肃穆的“古堡”。[ 汪晖:《鲁迅研究的历史批判》,《文学评论》1988年第6期。] 这样看来,鲁迅研究自身包含的权力表达无疑成为一把双刃剑:在特殊时期可能悬于反对者的头上,逼迫其噤声;但同时也构成对于试图摆脱权威、独立思考的鲁迅研究者的警示与威慑,使其放弃自身的努力,收归政治正确的标准阐释之账下。对于我们这一代研究者而言,尽管笼罩在鲁迅研究上的权力阴影已逐渐淡去,但历史的惯性仍在,现实的纷繁犹存,无论是努力为这座“古堡”添砖加瓦,还是试图破除障壁,都很难彻底摆脱由此带来的困境与压力。毕竟有一座几代人建造的恢弘建筑在前,我们为它做些什么,才是有意义的?

      现在可以回到本文开头提出的问题了:关于鲁迅,我们还能研究些什么?这里当然不包括学术研究的自然生长。尤其是对于鲁迅这样内涵丰富的研究对象而言,每一代人都有条件、也有必要做出新的阐释。这是学术发展的必然,也是研究者的职责所在。否则,本文开头提出的就是一个伪命题。因此,这一问题的提出,并非意在探讨新的学术生长点,而是在思考我们这一代研究者应该以怎样的立场和姿态面对鲁迅和鲁迅研究的前辈学人,为当下、甚至将来的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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