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版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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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法规应用研究中心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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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法治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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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21652246
-
出版时间:
20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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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法规应用研究中心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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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法治出版社
-
ISBN:
978752165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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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折
定价
¥46.00
品相
全新
上书时间202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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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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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图解治安管理处罚法
【书 号】 9787521652246
【出 版 社】 中国法治出版社
【作 者】 法规应用研究中心 编
【出版日期】 2025-07-01
【开 本】 32开
【定 价】 46.00元
【编辑推荐】
本书对2025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全方位解读。
开拓体例,使法律阅读更轻松
图文并茂,使法律学习更高效
条文主旨:精炼法条,方便检索
名词解释:法律术语,随文解读
要点注释:适用难点,精准剖析
思维导图:知识架构,清晰生动
拓展适用:相关规定,配套实用
案例精析:典型案例,指导实践
【内容简介】
内容的直观性、形式的生动性、使用的便捷性
“图解法律系列”运用图表的形式,将可视化思维融入法律工具书的解读和编排中,将核心知识点和思维导图相融合,使读者可以一目了然的获得法条的关键信息,方便读者学习、记忆和使用。
【条文主旨】归纳条文要义,明确规范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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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精析】以案释法,归纳裁判要点,为法律适用提供有效指引
【目录】
第*章 总 则
第*条【立法目的和根据】
第二条【党的领导和综合治理】
第三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犯罪行为的界分】
第四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
第五条【适用范围】
第六条【治安管理处罚的原则】
第七条【主管部门和管辖】
第八条【民事责任、不得以罚代刑】
第九条【治安案件的调解】
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
第十一条【涉案财物的处理】
第十二条【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
第十三条【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
第十四条【盲人、聋哑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
第十五条【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
第十六条【数种违法行为的并罚】
第十七条【共同违反治安管理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
第十八条【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
第十九条【为免受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
第二十条【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认错认罚从宽处理】
第二十二条【从重处罚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情形与例外】
第二十四条【未成年人矫治教育等措施】
第二十五条【追究时效】
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节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
第二十六条【扰乱单位、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选举等秩序】
第二十七条【扰乱国家考试秩序】
第二十八条【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
第二十九条【以虚构事实、投放虚假危险物质,扬言危害公共安全方式扰乱公共秩序】
第三十条【寻衅滋事】
第三十一条【邪教、会道门及相关非法活动】
第三十二条【扰乱无线电管理秩序】
第三十三条【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第三十四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胁迫、诱骗他人参加传销活动】
第三十五条【扰乱国家重要活动,亵渎英雄烈士,宣扬美化侵略战争或行为】
第二节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
第三十六条【非法从事与危险物质相关活动】
第三十七条【危险物质被盗抢、丢失不报告】
第三十八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管制器具】
第三十九条【盗窃、损毁重要公共设施,妨碍国(边)境标志、界线走向管理】
第四十条【妨害航空器飞行安全,妨害公共交通工具行驶安全】
第四十一条【妨害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运行安全】
第四十二条【妨害列车行车安全】
第四十三条【擅自安装使用电网,道路施工妨碍行人安全,破坏道路施工安全设施,破坏公共设施,违反规定升放升空物体妨害消防安全,高空抛物】
第四十四条【举办大型活动违反安全规定】
第四十五条【公共活动场所违反安全规定】
第四十六条【违规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空物体妨害空域管理】
第三节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十七条【组织、胁迫、诱骗进行恐怖表演,强迫劳动,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搜查人身】
第四十八条【组织、胁迫未成年人有偿陪侍】
第四十九条【胁迫、诱骗、利用他人乞讨,以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
第五十条【恐吓、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打击报复证人、滋扰他人、侵犯隐私等侵犯人身权利行为】
第五十一条【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第五十二条【猥亵他人,公然裸露隐私部位】
第五十三条【虐待家庭成员,虐待被监护人和被看护人,遗弃被抚养人】
第五十四条【强迫交易】
第五十五条【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
第五十六条【违反规定出售或者提供个人信息,窃取或者非法获取个人信息】
第五十七条【侵犯通信自由】
第五十八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
第五十九条【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第六十条【对学生欺凌的处理】
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六十一条【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第六十二条【招摇撞骗】
第六十三条【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伪造、变造、倒卖有价票证、船舶户牌等】
第六十四条【船舶擅自进入、停靠国家禁止、限制进入的水域或者岛屿】
第六十五条【社会组织非法活动,擅自经营需公安许可行业】
第六十六条【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第六十七条【旅馆业工作人员违反治安管理规定】
第六十八条【房屋出租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
第六十九条【特定行业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登记信息】
第七十条【非法安装、使用、提供窃听、窃照专用器材】
第七十一条【典当业、废旧物品收购业违反治安管理规定】
第七十二条【妨害行政执法秩序,违反刑事监督管理规定】
第七十三条【违反有关机关依法作出的禁止性决定】
第七十四条【脱逃】
第七十五条【故意损坏文物、名胜古迹】
第七十六条【偷开他人车、船、航空器,无证驾驶航空器、船舶】
第七十七条【破坏他人坟墓、尸骨、骨灰,违法停放尸体】
第七十八条【卖淫、嫖娼,拉客招嫖】
第七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
第八十条【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物品,传播淫*信息】
第八十一条【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参与聚众淫乱活动】
第八十二条【为赌博提供条件,赌博】
第八十三条【违反毒品原植物规定的行为】
第八十四条【非法持有、向他人提供毒品,吸毒,胁迫、欺骗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第八十五条【引诱、教唆、欺骗、强迫、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介绍买卖毒品】
第八十六条【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运输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
第八十七条【为吸毒、赌博、卖淫、嫖娼人员通风报信或者提供其他条件】
第八十八条【社会生活噪声干扰他人】
第八十九条【饲养动物干扰他人,违法出售、饲养危险动物,饲养动物致人伤害,驱使动物伤害他人】
第四章 处罚程序
第*节 调 查
第九十条【立案调查】
第九十一条【严禁非法收集证据】
第九十二条【收集、调取证据】
第九十三条【其他案件证据材料的使用】
第九十四条【保密义务】
第九十五条【人民警察的回避】
第九十六条【传唤与强制传唤】
第九十七条【询问查证时限和通知家属】
第九十八条【制作询问笔录,询问未成年人】
第九十九条【询问被侵害人和其他证人】
第*百条【代为询问、远程视频询问】
第*百零一条【询问聋哑人和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人】
第*百零二条【检查和提取、采集生物信息或样本】
第*百零三条【对有关场所、物品及人身的检查】
第*百零四条【检查笔录的制作】
第*百零五条【对物品的扣押】
第*百零六条【鉴定】
第*百零七条【辨认】
第*百零八条【两人执法、一人执法及录音录像】
第二节 决 定
第*百零九条【治安管理处罚的决定机关】
第*百一十条【行政拘留的折抵】
第*百一十一条【本人陈述的证据地位】
第*百一十二条【告知义务、陈述与申辩权】
第*百一十三条【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的处理】
第*百一十四条【法制审核】
第*百一十五条【处罚决定书的内容】
第*百一十六条【处罚决定书的宣告、通知和送达】
第*百一十七条【听证】
第*百一十八条【办案期限】
第*百一十九条【当场处罚】
第*百二十条【当场处罚的程序】
第*百二十一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第三节 执 行
第*百二十二条【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
第*百二十三条【罚款处罚的执行】
第*百二十四条【上交当场收缴的罚款】
第*百二十五条【专用票据】
第*百二十六条【暂缓行政拘留和出所】
第*百二十七条【担保人的条件】
第*百二十八条【担保人义务及法律责任】
第*百二十九条【保证金的没收】
第*百三十条【保证金的退还】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百三十一条【执法原则】
第*百三十二条【禁止性规定】
第*百三十三条【社会监督】
第*百三十四条【治安处罚与政务处分衔接】
第*百三十五条【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
第*百三十六条【治安违法记录封存】
第*百三十七条【同步录音录像运行安全管理】
第*百三十八条【个人信息保护】
第*百三十九条【违法行为及其处罚】
第*百四十条【赔偿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百四十一条【相关法律的衔接适用】
第*百四十二条【海警机构海上治安管理职责与职权】
第*百四十三条【“以上、以下、以内”的含义】
第*百四十四条【施行日期】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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