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加入购物车
陈金全 、 巴且旦伙 编 / 人民出版社 / 2008-10 / 平装
售价 ¥ 30.00 4.5折
定价 ¥66.00
品相 九五品
16点前付款,当天24点前发货;16点后付款,次日24点前发货。
延迟发货说明
上书时间2026-04-08
卖家超过10天未登录
凉山彝族习惯法田野调查报告
《凉山彝族习惯法田野调查报告》共分5个章节,主要对凉山彝族习惯法进行了田野调查。彝族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古老民族,他们居住于祖国的西南边陲,人口近800万。“凉山彝族”是操彝语北部方言、自称为“诺苏”的彝族支系,他们主要居住在四川省境内黄茅埂以东至金沙江畔,北至大渡河的地理区域。这里群峰罗列,峡谷纵深,山河奔腾,自然环境奇瑰而险峻。由于山水的阻隔,古老的彝族“原生态”文化受中央王朝及周边文化的影响相对较少,从而较多地保留了其自身的特性。凉山彝族习惯法是彝族法制的典型体现,它体系完备,内容详细周全,富有民族特色。不仅如此,这些生长于彝族民间的法律如一泓清流,从远古流淌至今,在今天的凉山彝区仍然发挥着重要的秩序功能。晋代常璩在《华阳国志·南中志》中说,“夷中有狡黠能言议屈服种人者,谓之‘耆老’,便为主。议论好譬喻物,谓之‘夷经”’。直到今天,这些见多识广、长于辞令、德高望重的“耆老”——彝族民间的“法律人”“德古”依然活跃在人们的法律生活中,他们运用习惯法和判例解决了凉山彝族地区大量的纠纷,起到了化解社会矛盾、维系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
陈金全,男,1942年出生,四川渠县人。196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之后在湖南沅江县洞庭湖军垦农场劳动近二年。1970年至1981年在广西凤山、河池等壮瑶山区的乡、县、地区工作11年,1981年调入西南政法学院。现为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律史学会第五届、第六届执行会长,兼民族法律文化分会会长。主要著作有:《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纲》、《北宋法律思想研究》、《与北宋庆历改革》、《原创文化与人类的法治精神》、《黑格尔法哲学思想探究》、《西南少数民族习惯法研究》、《贵州文斗寨苗族契约法律文书汇编——姜元泽家藏契约文书》。
巴且日伙,男,彝族,1956年生,四川省凉山州昭觉县人,属彝族诺苏支系曲涅部落巴且家支,毕业于中央民族学院民语三系,现为凉山州民族研究所副研究员,主要从事彝学和民族社会学研究。
前言第一章凉山彝族习惯法生长与演变的环境第一节地理环境与凉山彝族文化一、凉山彝族地区地理环境的概况二、地理环境与凉山的生产力水平和经济民俗三、地理环境与凉山彝族文化第二节凉山彝族的历史文化一、族源与凉山彝族历史二、文字、文学和历法三、宗教与哲学四、社会结构与社会组织第二章法律的核心——凉山彝族习惯法规则第一节兹莫统治、家支制度和等级关系一、兹莫统治下的习惯法二、家支制度三、等级与人身隶属关系第二节民事习惯法一、一般原则二、土地所有权三、其他财产权四、债五、商品交易六、婚姻七、家庭八、继承九、常见礼节第三节刑事习惯法一、一般原则二、侵犯人身权利三、侵犯财产四、刑罚第四节程序习惯法一、一般原则二、证据三、德古处理案件的方式和程序四、神明裁判及其他纠纷解决的方式五、监督六、执行七、德古调解纠纷的报酬附录一凉山彝族习惯法人命金赔偿细目表附录二牛龙村彝族古代法理典章第三章凉山彝族社会与习惯法第一节凉山彝族族群及社会经济一、“诺苏”——凉山彝族族群二、彝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史第二节凉山彝族等级制度一、阶级和等级产生的历史二、等级分化三、等级内婚制第三节凉山彝族家支一、家支的概念及构成二、家支关系三、家支制度四、家支的功能第四节凉山彝族毕摩文化与神明裁判一、毕摩文化二、神明裁判第五节凉山彝族地区的“法律人”——德古一、“德古”综述二、“德古”与彝族习惯法的产生、发展和运行第四章法律的实践——凉山彝族习惯法案例第一节刑事案例一、杀人案二、死给案三、伤害案四、盗窃案五、其他刑事案例第二节民事案例第三节婚姻家庭纠纷案例第四节国家法与习惯法互动中的案例第五章凉山彝族习惯法的现状与前瞻第一节凉山彝族地区当代的社会变迁一、凉山彝区的“现代化”二、凉山彝区经济形态的变迁三、凉山彝区社会结构的变迁四、凉山彝区观念的变迁第二节凉山彝族习惯法在当代的延续一、彝族习惯法在当代的延续及其原因二、“现代化”进程中有益的经验智慧——以彝族民间戒毒为例第三节凉山彝族习惯法前瞻一、彝族习惯法的历史轨迹——“扬弃”中的嬗变二、善待习惯法——种理性与务实的态度三、习惯法的变迁与国家法治建设案例索引(中英文对照)后记
展开全部
图2
图3
配送说明
...
相似商品
为你推荐
开播时间:09月02日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