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毓中,中央美术学院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美术教育家、理论家。
曾任中国美术协会领导成员、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第一届中国画艺术委员会委员、《美术》杂志社主编兼社长、中央美术学院副院长。
1941年生于四川德阳。早年与胞兄叶毓山一雕塑家,原四川美术学院院长一同习中国画、书法、诗词篆刻。
1957年考入四川美术学院附中,毕业后升入四川美术学院中国画系。
1965年四川美术学院毕业后,被选入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历任干事、创作员,一级美术师。
1983年应邀为中央美术学院兼职教授,后转业至中央美术学院,历任系副主任、主任、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