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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 黑格尔 著 / 重庆出版社 / 2006-04 /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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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书时间20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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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逻辑
在黑格尔的思想体系中,逻辑学是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的灵魂,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则是逻辑学的应用和展开。黑格尔以恢弘庞大的气势、条分细缕的谨慎。仿佛想揭开人类的一切迷惑,他的哲学体系在他的身后衍生出一系列哲学流派:青年先锋黑格尔派、传统精英黑格尔派、新黑格尔主义等等。干脆有哲学家称:19世纪以后所有伟大的哲学思想均源于黑格尔。
黑格尔的逻辑体系可分为三个部分:存在论、本质论、概念论。存在的概念是直接的、抽象的。他认为包括质、量、度三个环节。质是指事物直接存在的规定性,量指的是事物存在的外在规定性。质与量
黑格尔(1770~1831年),德国哲学家,德国古典唯心主义的集大成者。杜宾根大学哲学博士。曾任家庭教师。纽伦堡文科中学校长。海德堡大学、柏林大学教授。1830年任柏林大学校长。创立了欧洲哲学史上最庞大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并极大地发展了唯心主义辩证法。认为思想和存在统一于绝对精神,绝对精神是一独立主体。是万事万物的本原与基础,它的辩证发展经历了逻辑、自然、精神三个阶段。他的哲学也就相应地由逻辑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三个部分组成。主要著作有《精神现象学》《逻辑学》《哲学全书》《哲学史演讲录》《历史哲学》
编译者语序言黑格尔对听众的致辞第一章导言哲学的性质第二章逻辑学概念的初步规定理念、思维、反思和思想思想对客观性的第一态度思想对客观性的第二态度(a)经验主义(b)批判哲学思想对客观性的第三态度直接知识或直观知识逻辑学概念的进一步规定和部门划分第三章存在论存在与范畴质(a)存在(b)定在(c)自为存在量(a)纯量(b)定量(c)程度尺度第四章本质论本质小引本质作为实存的根据(a)纯反思规定(1)同一(2)差别(3)根据(b)实存(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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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播时间:09月02日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