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加入购物车

去购物车结算 X
轻舟飘远书店
  • 海洋自由论(荷)格劳秀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海洋自由论(荷)格劳秀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举报

新华系统图书,正版特价新书! 天津,河北,无锡,成都四大仓库发货,70%城市次达!

  • 出版时间: 
  • 装帧:    精装
  • 开本:    16开
  • ISBN:  9787576401011
  • 出版时间: 
  • 装帧:  精装
  • 开本:  16开

售价 40.80 6.9折

定价 ¥59.00 

品相 全新

优惠 满包邮

优惠 满减券
    运费
    本店暂时无法向该地区发货

    延迟发货说明

    时间:
    说明:

    上书时间2023-03-12

    数量
    仅1件在售,欲购从速
    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
    微信扫描打开成功后,点击右上角”...“进行转发

    卖家超过10天未登录

    • 商品详情
    • 店铺评价
    手机购买
    微信扫码访问
    • 商品分类:
      管理
      货号:
      1202690197
      商品描述:
      目录
      总序

      中译者序文

      英译本序言

      英译者序言

      致基督教世界的统治者与自由独立的

      第一章根据万国法,所有人都享有航行自由

      第二章葡萄牙人无权以发现的名义取得对荷兰人航行前往的东印度群岛的主权

      第三章葡萄牙人无权以教皇赠与的名义取得对东印度群岛的主权

      第四章葡萄牙人无权以战争的名义取得对东印度群岛的主权

      第五章印度洋与印度洋上的航行权均不属于葡萄牙人以先占的名义取得的权利

      第六章海洋与海上航行权均不属于葡萄牙人以教皇赠与的名义取得的权利

      第七章海洋与海上航行权均不属于葡萄牙人以时效或者习惯的名义取得的权利

      第八章根据万国法,所有人都享有贸易自由

      第九章与东印度群岛人民进行贸易不属于葡萄牙人以先占的名义取得的权利

      第十章与东印度群岛人民进行贸易不属于葡萄牙人以教皇赠与的名义取得的权利

      第十一章与东印度群岛人民进行贸易不属于葡萄牙人以时效或习惯的名义取得的权利

      第十二章葡萄牙人对贸易的禁止没有公平的依据

      第十三章荷兰人必须以和平协定、条约或战争的方式维护他们与东印度群岛人民进行贸易的权利

      附录

      中译者注索引

      后记


      配送说明

      ...

      相似商品

      为你推荐

    孔网啦啦啦啦啦纺织女工火锅店第三课

    开播时间:09月02日 10:30

    即将开播,去预约
    直播中,去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