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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图书 包邮 ———折狱龟鉴
王天海 译注 / 中华书局 / 2025-02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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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狱龟鉴
《折狱龟鉴》是宋代法学家郑克撰著的一部法学著作,成书于南宋绍兴年间。全书分为释冤、辩诬、鞫情、议罪、宥过、惩恶、察奸、核奸、擿奸、察慝、证慝、钩慝、察盗、迹盗、谲盗、察贼、迹贼、谲贼、严明、矜谨二十门,四库全书归为八卷。书中包含了上自春秋、战国,下至北宋大观、政和年间有关侦查破案、法庭审讯、司法鉴定、痕迹物证、调解纠纷、辨诬雪冤、定罪量刑等方面疑难案例三百九十五个,并以按语的形式对其中大部分案例进行了分析和考辨。《折狱龟鉴》是中国现存最早的狱讼案例汇编,在中国古代文化遗产,特别是法学文化遗产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较为系统地总结了前人在案件的侦破、检验、审讯、判决和平反冤狱等方面积累的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是了解和研究中国古代司法实际的重要参考资料。
王天海,汉语言文学研究员。汉族,四川省苍溪县人。西南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毕业,1988年底,调贵州民族学院中文系任教,先后主讲现代文学、古代文选、大学语文等课程。现为全国知名古籍整理研究专家、贵州省省管专家、贵州民族学院二级教授、学术带头人,法制史和文献学硕士生导师。发表了古代文献、古代汉语、古典文学方面的多种志著及学术论文60余篇。
br/>卷一一、释冤(上)1?1 孙登比丸释无辜1?2 曹摅为孝妇雪冤于公、孟尝二事附。案:此一章原本轶去,事实又轶去。附录中于公一节,今补入1?3 苻融占梦擒真凶1?4 辛祥察色获真凶法雄、魏丕、赵德彝、薛奎、唐肃、杜衍、孙沔、姚仲孙、程坦、孙廉、靳宗说、刘纬、宋昌言,凡一十三事附1?5 李崇设计辨诬告1?6 司马悦刀鞘辨凶1?7 宋世良勇放无辜1?8 苏琼穷审查盗赃1?9 柳庆问饮酒察盗1?10 韦鼎用暗探察奸恶萧怀武附1?11 蒋常留老妇察奸韩思彦附1?12 裴怀古严词执法1?13 李元素勇辨冤情1?14 柳浑为哑奴明冤1?15 袁滋熔金救县令1?16 刘崇龟换刀擒凶1?17 庄遵放嫂擒奸夫卷二一、释冤(下)1?18 孔循重审雪民冤范正辞、赵稹、薛向三事附1?19 府从事开坟验尸庐陵、歙县二事附1?20 许宗裔验赃雪冤1?21 萧俨祷神破冤案1?22 高防量布释五人邵晔、梁颢二事附1?23 向敏中密访捕凶王晦叔附1?24 钱若水雪冤辞功姜遵附1?25 王利观气貌雪冤向傅亮、余良肱二事附1?26 任中正惩治狱吏1?27 张保雍免死多人1?28 张昷之勇释知县1?29 张尧佐再审释冤强至附1?30 程琳画图辨火灾1?31 强至查询失火案乐蔼附1?32 钱冶床腿验火灾1?33 王珣查旧印释冤1?34 刘贺据情理释冤1?35 徐起避嫌请重审1?36 萧贯越权伸妇冤此后五条,并伸冤事1?37 蔡高海上寻尸案1?38 陈荐担责获真盗王璩附1?39 王罕为疯妇伸冤1?40 沈括记哨子诉冤(颡叫子)卷三二、辨诬2?1 丙吉验子判遗产2?2 寒朗廷诤为辨诬2?3 孙亮破鼠屎查诬2?4 苻融验奔跑辨诬薛颜附2?5 李崇2?6 御史用诈保李靖2?7 张楚金向日查书2?8 张行岌抗旨辨诬2?9 张鷟掩书查字迹2?10 李德裕模金取证2?11 杜亚问毒酒辨诬2?12 武行德闻香辨诬薛居正附2?13 张保雍亲虑辨诬2?14 王长吉辨诬上奏2?15 王臻验伤审原告贾昌龄附2?16 钱惟济给食验伤2?17 方偕查姓名辨诬唐介附2?18 杜衍复查杀恶仆李纮附2?19 程戡推理获主谋2?20 苏涣问血衣辨诬陆广附2?21 郭劝辨诬受生祠2?22 寇平再审释死囚2?23 单孟阳抗上辨诬2?24 毕仲游犯怒辨诬2?25 魏涛查证辨诬告景德驿卒一事附三、鞫情3?1 胡质察情色详审王靖附3?2 司马岐审结积案王济附3?3 陈表以善待取供傅岐附3?4 宋文帝书证定案3?5 崔昂察辞灭飞书3?6 王璥审母子通奸3?7 陈枢审奴得隐情3?8 葛源有守忤知州3?9 司马宣拒诱断案3?10 李南公塞鼻取供卷四四、议罪4?1 汉武帝议继母罪傅隆附4?2 黄霸处死三男子王尊附4?3 郭躬轻判过失罪按:事出《后汉书?郭躬传》,原本作 “郑躬”,误。今从史文改正4?4 高柔犯颜不枉法游肇附4?5 殷仲堪执法忠恕4?6 何承天据实议罪4?7 孔深之据情议罪4?8 戴胄犯颜救校尉4?9 徐有功持正议罪4?10 窦参处决不免丧4?11 柳浑抗旨救玉工4?12 高防复查治脱罪4?13 杜镐年幼知类推4?14 马宗元计时救父4?15 马亮除害救四人4?16 王质上疏被降职4?17 梁适处妖人死罪4?18 曾公亮亲判银沙4?19 赵抃疑案不当死4?20 陈奉古据法救卒沈括说二事,何承天议一事附4?21 胡向论断过失罪4?22 苏寀详断盗棺案侯瑾、张唐卿二事附4?23 陈希亮舍状探情4?24 贾黯以犯意议罪4?25 陈巽依法律论罪4?26 蒲慎密抗争廷尉4?27 强至依律定赃罪五、宥过5?1 陈矫上表赦孝子5?2 温恢嘉义士减罪5?3 王承送书生归家5?4 袁彖原心免死罪5?5 韦丹理赔释仓吏5?6 张咏智断染料案5?7 马亮尽心理赔案亲事官失金楪一事附5?8 胡则轻财重人命刘承规附5?9 赵师民不问犯禁5?10 姚涣发奸不受赏卷五六、惩恶6?1 李崇袁君正附6?2 孔琇之治罪小儿王敬则附6?3 李杰杖杀淫道士曾孝序附6?4 崔黯治幻惑愚俗6?5 张辂入穴诛妖僧6?6 安重荣箭毙继母6?7 张咏斩猾吏立威兵士决杖乞剑一事附6?8 马亮发奸诛土豪6?9 薛颜籍社杖土豪薛元赏附6?10 杨告亲擒杀人犯田瑜附6?11 李若谷肢解劫盗6?12 刘湜捕强盗焚尸6?13 吕公绰法外斩卒6?14 孙沔用计刑乞丐6?15 吴中复法外行刑6?16 彭思永一日结案6?17 周沆撤室治大吏6?18 薛仪依法惩恶吏七、察奸7?1 子产闻哭知其奸庄遵、韩滉、张咏、郭申锡四事附7?2 赵广汉设告密筒7?3 尹翁归执法宽严赵广汉、江文遥、黄霸三事附7?4 黄昌密察奸有术7?5 冯绲辨伪诏救父刘文裕附7?6 荀攸善察亡命徒孟表附7?7 薛胄察假冒郡守7?8 李至远识姓察奸包拯附7?9 李杰葛源、曾孝序二事附7?10 裴均追查害夫案河间妇人一事附7?11 崔黯7?12 张保雍察奸善后王晦叔附7?13 任颛察色斩奸细贾昌朝附7?14 俞献卿察色识奸凡一门之事,虽皆以时代为次,亦或以事类相从,庶便于观览,故任颛在俞献卿前。他皆仿此7?15 张昪井边察奸情7?16 李绎密查杀侄案7?17 孙长卿破杀弟案7?18 朱寿隆捕纵火犯7?19 向纬密查杀夫案7?20 章频验证假田契此亦以事类相从,故章频在向纬后7?21 江某撕纸察伪券7?22 薛向监察偷商税卷六八、核奸8?1 周?与死人共语8?2 国渊对比查谤书王安礼、葛源二事附8?3 韦皋剑南查黑店陈执方附8?4 张辂8?5 狱吏测梦擒凶僧8?6 王利疑奸查凶手8?7 张式穷究杀妻案李景略附8?8 葛源亲审奸赇案8?9 李兑查井中死尸李应言附8?10 朱寿昌审替死囚侯咏附8?11 范纯仁详查毒酒8?12 李行简拒收重金8?13 郎简对比查伪券8?14 刘沆问邻查伪券8?15 尹洙检籍识冒产8?16 程颢查假冒老父8?17 吴元亨实地查田范讽附8?18 任术用诈治地讼8?19 王罕设置检田法吕惠卿附8?20 李南公清查逃税九、擿奸9?1 黄霸计断夺子案李崇、于仲文、张咏三事附9?2 薛宣断绢察诈骗9?3 周?9?4 崔思兢9?5 庄遵9?6 安重荣十、察慝10?1 高柔察色审暗杀10?2 胡质察色审书吏10?3 蔡高明察识真凶褚裒附10?4 吕公绰查仇断腕十一、证慝11?1 孙宝称??????断纠纷曹冲附11?2 张举烧猪取灰证11?3 傅琰杀鸡破嗉囊许宗裔附11?4 顾宪之放牛回栏于仲文附11?5 李惠拷羊皮察奸傅琰附11?6 慕容彦超查盗食11?7 欧阳晔给食察凶11?8 王璩以书信为证11?9 王曾查税判田界曾谔附11?10 韩亿引乳医为证11?11 程颢查地中埋钱11?12 李南公捏肤验伤11?13 李处厚纳言洗尸卷七十二、钩慝12?1 李崇12?2 张允济智判牛案西门豹、裴子云二事附12?3 赵和设计审赖账侯临附12?4 包拯计审割牛舌钱和附十三、察盗13?1 张敞擒贼先擒王黄昌附13?2 曹摅循理察栅栏13?3 苏琼广耳目查盗本传盗牛一事附13?4 韩褒以盗息盗患尹赏附13?5 柳庆13?6 张允济五听查葱13?7 苏无名清明擒盗13?8 董行成察盗驴贼13?9 裴度大度查失印许仲宣附13?10 阎济美料事如神13?11 欧阳颖审富家子13?12 何中立穷治释囚13?13 徐的的籍恶灭火灾13?14 彭思永擒盗充军十四、迹盗14?1 尹翁归类推缉盗14?2 高浟推赃迹察盗14?3 高湝留旧靴察盗14?4 张鷟放驴查失鞍管仲附14?5 桑怿察贼盗尸衣十五、谲盗15?1 高谦之诱捕诈犯15?2 慕容彦超查伪银钱惟济附15?3 孙沔15?4 陈述古摸钟察盗十六、察贼16?1 赵广汉善用钩距孙沔附16?2 苻融16?3 柳崇审情获真贼16?4 韦鼎用耳目察贼16?5 吕元膺开棺擒贼柳公绰附16?6 张咏视牒审凶手16?7 乔某察颜色识盗十七、迹贼17?1 司马悦17?2 魏昶追踪投毒犯17?3 刘崇龟17?4 府从事17?5 桑怿闭栅捕盗贼虞诩附十八、谲贼18?1 苏秦死后诛凶手18?2 陆云放妻擒奸夫18?3 杨津凭衣马缉盗18?4 柳庆诈诱抢劫犯18?5 蒋常张松寿附18?6 刘崇龟卷八十九、严明19?1 何武夺财治恶婿张咏附19?2 钟离意以情责兄19?3 陈矫明慎不留狱19?4 王敬则惩治小偷19?5 裴侠许畏罪自首19?6 赵煚载蒿赐盗者19?7 王锷焚书瞒其众萧嶷附19?8 张希崇明断田产19?9 张齐贤智断分财王延禧附19?10 燕肃依理治斗殴鞠真卿附19?11 韩琚严明治民讼邓思贤附19?12 葛源查状核奸吏19?13 刘敞未结案被召19?14 许元烧船立定额刘晏附19?15 张式籍冶户课税19?16 孙甫舂粟能明察19?17 周沆平法止铸钱本传盐价一事附19?18 王罕明察善息讼二十、矜谨20?1 袁安不审贪赃罪20?2 司马芝宽宥疑罪20?3 王坦之罪疑从轻20?4 萧子良赏赐米钱任昉弹事附20?5 陆襄治叛无枉滥20?6 宋世轨杀首赦从苏琼附20?7 郎茂化人促友悌陆襄附20?8 张咏亲民判翁媳王质附20?9 薛奎出俸息母讼仇览、韦景骏二事附20?10 任布自劾贷骂祖20?11 苏涣审问兄杀弟20?12 李士衡免死四人高化附20?13 王博文权弛盐禁20?14 王质憎暗中伤人20?15 陈执方奏免死罪李士衡附20?16 陈巽力争免盗死20?17 胡向免裹协不死20?18 张奎覆案免死囚王济附20?19 李允元辨析首恶袁安附20·20 李应言只诛首谋荣諲、吴育二事附20·21 王琪留狱待新制20·22 王延禧减赃免死附录:《折狱龟鉴》序跋与提要1. 南宋景定二年(1261) 赵时橐书2. 至元十九年(1282) 虞应龙序3.《四库全书总目提要》4. 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内容摘要《折狱龟鉴》是一部古代司法案例集,由南宋郑克编撰。折狱,意为断案、审理案件。龟,龟甲,常用于占卜,以预知吉凶;鉴,镜子。龟鉴,即为借鉴之意。作者希望通过书中众多的案例,为后世之人提供借鉴。此书是在五代和凝、和?父子所著《疑狱集》的基础上,进行了扩充和完善,增加了大量案例,并对案例进行了更细致的分类。全书分为二十门,分别为释冤、辨诬、鞫情、议罪、宥过、惩恶、严明、矜谨、察奸、核奸、擿奸、察慝、证慝、钩慝、察盗、迹盗、谲盗、察贼、迹贼、谲贼。除此之外,郑克还添加了很多按语,这些按语画龙点睛般地揭示出其中蕴含的道理。因此,《折狱龟鉴》在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上都超越了《疑狱集》。该书以丰富的案例为核心,全面展现了古代的司法智慧。《折狱龟鉴》不仅是研究古代司法制度的珍贵资料,为法学研究者提供深入了解古代法律体系的窗口,还能为现代司法实践带来启发。精彩内容1·15 袁滋熔金救县令唐李勉①,镇凤翔②,有属邑耕夫得马蹄金一瓮③,送县。为令者虑公藏主守不谨④,而置之私室。翌日开视之⑤,则皆土块耳。以状闻府,遣掾案之⑥。不能自明,诬服换金⑦。初云“藏之粪壤,被人窃去”,后云“投之水中,失其所在”。虽未穷易用之所⑧,而皆以为换金无疑。府中宴集⑨,语及此事,咸共嗟叹。时袁滋在幕府,独疑其枉。勉乃移狱就府⑩,俾滋鞫之?。滋阅瓮间,得二百五十余块,诘其初获者,则二人以巨竹舁至县?。乃于列肆索金?,依块形状,镕写校量?。始秤其半,已及三百斤,计其大数,非二人以竹担可举,即是在路之时,金已化为土矣。令乃获雪?。旧出康骈《剧谈录》?。按:《唐书·袁滋传》云:“滋进詹事府司直?,部官以盗金下狱?,滋直其冤?。”无凤翔属邑事。又云:“滋累从张伯仪、何士干辟?。”无在李勉幕府事。康骈所记,传闻失实,故非特本末差误,抑又事理乖舛?。夫六百斤金,固非二人竹担可举,若在路时已化为土,则到县时自当验实。虽色未变,而轻重顿异,亦易知矣,令何故尚虑公藏主守不谨而置之私室乎?乖舛如此,无足取者。和?谓能释冤?,载于旧集?,意则善矣,不若《唐书》本传为得其实也。【注释】①李勉(717—788):字玄卿,陇西成纪(今甘肃秦安)人。身历唐肃宗、代宗、德宗三朝,累官监察御史、刺史、观察使、节度使、京兆尹兼御史大夫、工部尚书、检校司徒平章事,以太子太师致仕。贞元四年(788)病逝,册赠太傅,谥号贞简。《旧唐书》卷一三一、《新唐书》卷一三一皆有传。②凤翔:唐代府名。唐肃宗于至德元年(756)改扶风郡为凤翔郡,又升凤翔郡为凤翔府,称“西京”,改雍县为凤翔县。治所在天兴(今陕西凤翔)。③马蹄金:马蹄形的黄金。④公藏:官家仓库。主守不谨:官库主管官吏不谨慎。主守,仓库的主管。⑤翌日:即明日,次日,第二天。⑥遣掾案之:派遣下属官吏查处这个案件。掾,分曹治事的属吏,为副官佐或官署属员的通称。⑦诬服:无辜而服罪的意思。⑧穷易用之所:彻底清查交易与用途所在。⑨宴集:宴饮集会。⑩移狱就府:移交案卷到幕府。?俾滋鞫之:使袁滋审问这个案子。俾,使。?舁(yú):共同抬东西。?列肆:市场商铺。?镕写校量:指熔化浇铸,比较土块形状大小衡量、计重。?令乃获雪:县令冤情才获得昭雪。?天海按:此为郑克自注。指旧《疑狱集》本篇事出康骈《剧谈录·袁相雪换金县令》。事亦见《太平广记·精察一》。康骈:字驾言,池阳(今安徽贵池)人。官至崇文馆校书郎。《剧谈录》:唐代康骈所著的一部小说集。二卷,四十条。《四库全书总目》根据作者自序,将此书断为昭宗乾宁二年(895),作者避黄巢乱于池阳山中所作,为晚唐传奇小说。?詹事府司直:官名。唐朝太子詹事府属官,置二员,正七品上,掌纠劾官僚及率府之兵。?部官:部属的官吏。?滋直其冤:袁滋申雪了部官盗金的冤案。直,伸直,申辩。?累从张伯仪、何士干辟:屡次依从张伯仪、何士干的征聘充任幕僚。张伯仪(?—788),唐魏州(治今河北大名)人。早年隶属于朔方节度使李光弼麾下,讨平袁晁起义。历任睦州刺史、杭州刺史、安南都护、岭南节度使等职。晚年入朝任右龙武统军,卒赠扬州大都督。《新唐书》卷一三六有传。何士干,唐庐江(今安徽庐江)人。代宗永泰二年(766)登进士第。除左补阙,德宗建中三年(782),为浙西判官。贞元四年(788),自谏议大夫出为鄂岳观察使。在镇十五年,有善政,享大名于时。史书无传。辟,征召,招聘。天海按:此上所引,见于《新唐书·袁滋传》。?乖舛(chuǎn):指谬误、差错,不顺遂。?和?:字显仁,开封浚仪(今河南开封)人。五代时和凝的第四子。擢进士第,初任霍邱主簿,累官知崇仁县、光禄寺丞、水部员外郎、知理、检院等。终年四十五。其父和凝曾取古今史传听讼断狱、辨雪冤枉等故事著为《疑狱集》,和?因增益事类,分为三卷,表上之。?旧集:此指《疑狱集》。【译文】唐代李勉,镇守凤翔,有下属乡镇农夫得到马蹄金一坛,送到县里。做县令的担心公库主管不谨慎,就放置在自己家中。第二天打开一看,就都是土块了。他把这个情形报告州府,州府派遣属吏来查办这个案件。县令不能自己明辨,只好屈招调换了金子。开始说“藏在粪土中,被人偷去”,后又说“投入水中,不知丢到哪里”。虽然未能彻底弄清楚他转移使用到了什么地方,但都认为是他偷换了金子无疑。府中宴会臣僚聚集,谈及此事,都一起感叹。当时袁滋也在幕府,只有他怀疑这是个冤案。李勉就移交案件到幕府里,让袁滋审讯这个案件。袁滋察看缸中土块,得到二百五十多块。盘问那最初获得金子的人,说是二人用大竹竿抬到县里的。于是就到市场店铺里搜购黄金,依据土块形状,镕化浇铸称量。刚称到一半时,就已经达到了三百斤,计其总数,不是二人可以用竹竿抬起的,就是说在路上的时候金子就已经变为土块了。县令的冤情于是被昭雪。旧《疑狱集》从康骈《剧谈录》录出。按:《唐书·袁滋传》说:“袁滋晋升詹事府司直,部属官员中有因为偷盗金子下狱的,袁滋申辩了他的冤情。”没有凤翔府下属乡镇发生的事。又说:“袁滋多次应张伯仪、何士干征召。”并无在李勉幕府的事情。康骈所记录的,乃是传闻而有所失实,所以不只是事情的细节有差错,而且又与事理不合。那六百斤重的金子,本来就不是二人用竹竿可以抬举的,如果在路上时就已变为土块,那到县里时自当查验取实。虽颜色未变,但两者轻重各异,也是容易知道的,县令什么还考虑库藏主管不谨慎而放在自己家中呢?如此不合情理,没有什么可取之处。和?认为能够解除冤案,收载在《疑狱集》,用意是好的,但不如《唐书》袁滋本传所载为符合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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