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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灵海 著 / 法律出版社 / 2010-11 /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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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书时间202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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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刑部研究
刑部尚书、侍郎之职,掌天下刑法及徒隶句覆、关禁之政令。《通典》、两《唐书》及后世论者,均奉《唐六典》此说为准据而略于细究。隋初改制,以北周官制之美学形式,整合齐梁制度实践,易都官为刑部,至唐初三省六部完备,实为中古政治吉光片羽之一瞬。在升平盛世的影像背后,直接权力出招、常规权力拆招的政治角力终将上演。在官制“外卷化”、规则层叠化、官员泛政治化的洪流中,三省六部代之以中书门下与使职差遣,以刑部为代表的常规权力,无论相对于君主、宦官、外戚或藩镇,总是肩负着孜孜不倦的努力者和天然的失意品尝者两重身份。
陈灵海,1972年生,浙江海盐人。2004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法律史,侧重唐代,兼及汉晋;研究兴趣主要在于国家权力法律化构造、立法司法权配置与常规化、法务官员迁转任用、律学教育与法律思想变迁等。2005年赴牛津大学oriel学院访学,参与了数次中国法律问题多国学者研讨会。
近年来,在《中外法学》、《浙江社会科学》、《法学》、《浙江学刊》、《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等CSSC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获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华东政法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独立完成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项目,参与完成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并任子项目负责人。
引言第一章渊源一、隋“改都官为刑部”考二、西魏“改三十六曹为十二部”考三、“三十六曹”考”四、都官、比部、司门考”第二章建制一、三省六部制时代(618年-723年)二、中书门下与使职差遣制时代(723年~907年)第三章职官(一)一、刑部尚书二、刑部侍郎三、刑部郎中、员外郎四、都官郎中、员外郎五、比部郎中、员外郎六、司门郎中、员外郎七、各司主事第四章职官(二)一、选拔体制二、选拔标准三、履职与免职第五章立法(一)一、修律二、修令三、修格四、修式五、初步的分析第六章立法(二)一、修典二、制敕三、修疏四、事类、要录、统类五、颁例六、“层叠化”立法中的刑部参与第七章司法一、司法常规职能二、覆奏制度:常规化初尝败果三、御史司法权的崛起四、三司与三司使五、刑部的沉浮第八章知识与信仰一、法律知识的构成与生产二、法律信仰的演变三、法制式微的知识信仰背景第九章刑部、政府与国家(代结论)一、非专业化的刑部二、官制“外卷化”与政府统御力的衰退三、盛世的法制条件”附录一唐代刑部大事年表附录二唐代刑部官员表主要参考文献”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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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播时间:09月02日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