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案例指导
强奸、猥亵儿童犯罪案件的证据审查判断——马某某强奸幼女、猥亵儿童案
户籍登记与其他证据之间存在矛盾,如何认定幼女的年龄——何勇强奸案
处女膜法医学鉴定对奸淫幼女案件事实认定的影响——成来福强奸案
被告人拒不供认的,如何审查采信被害幼女的陈述——杨飞强奸案
如何判断行为人“应当知道”被害人系幼女——高恩军强奸案
以金钱诱惑幼女自愿发生性关系行为性质的认定——沈孝明强奸案
明知幼女被他人强迫卖淫而仍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性质的认定——甘某某、李某强奸案
对于未成年人在与幼女正常交往过程中发生性关系的案件应当如何把握刑事政策——彭某某强奸案
强迫卖淫罪强迫手段的认定——聂某强奸、强迫卖淫案
如何认定“多次强迫他人卖淫”——李某等强迫卖淫案
如何认定“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猥亵”——何如才猥亵儿童案
如何认定进入未成年人住所实施猥亵——叶正保猥亵儿童案
强奸既遂后又故意致被害人重伤的应如何定罪处罚——王某某强奸案
针对儿童妇女分别实施猥亵犯罪行为的应否予以并罚——夏勇猥亵儿童、强制猥亵妇女、故意伤害案
诱骗、劫持妇女送给卖淫场所并收取钱财,应认定为拐卖妇女罪还是强迫卖淫罪——袁杰等强迫卖淫案
如何区分组织卖淫罪与协助组织卖淫罪——邱西超等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案
如何区分引诱卖淫罪与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是否以明知被害人是幼女为前提
——赵乾经等人引诱幼女卖淫、引诱、介绍卖淫案
医护人员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定罪与量刑——蒋平强奸、猥亵儿童案
与幼女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人多次奸淫被害人致其怀孕,是否属于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王大京强奸案
对幼女长期多次奸淫与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具体认定——蓝善军强奸案
奸淫幼女“情节恶劣”和“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认定——周银标强奸案
二人先后轮流强奸同一名女性,一人得逞、一人未能得逞的,是否构成轮奸——文某、朱某强奸案
以暴力、胁迫手段对同一名幼女多次奸淫的应从重处罚——宗胡胡强奸案
基于幼女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性质认定与处罚——张小东强奸案
采取强制手段奸淫幼女,辩称不明知被害人系幼女的,对行为人是否应当从重处罚
——李某某强奸案
奸淫幼女犯罪案件死缓限制减刑的适用——杨宗棵强奸案
对奸淫幼女犯罪案件如何适用量刑指导意见准确量刑被告人与被害人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对量刑的影响——王某某强奸案
治安拘留期间如实交代猥亵儿童的具体事实的,是否构成自首对猥亵儿童犯罪应当从严控制缓刑适用——肖志宏猥亵儿童案
如何把握强迫卖淫罪的既遂标准——郭某某、耿某强迫卖淫案
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李光权猥亵儿童案
第二部分司法政策解读
第三部分调查与思考
第四部分法规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