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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 柏清韵 (Bettine Birge) 著; 刘晓 、 薛京玉 译 /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2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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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书时间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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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元时代中国的妇女、财产及儒学应对
《宋元时代中国的妇女、财产及儒学应对》以宋元时代为背景,详细考察了时代巨变下中国妇女地位尤其是财产权的衰变历程,认为这一变化主要是宋代道学家的大力提倡与元代蒙古习惯与法律合力促成的结果,而后者的作用尤其重要。这一变化深刻影响到以后中国社会的发展。
[美]柏清韵(Bettine Birge),美国南加州大学(USC)副教授,研究领域涉及传统中国的法律与性别文化、宋元史、儒学思想等,已出版专著《宋元时代中国的妇女、财产及儒学应对》《忽必烈汗时代的婚姻与法律:(元典章)案例》。
刘晓,历史学博士,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中国元史研究会副会长,“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主要从事元史研究。曾主持多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已在《中国社会科学》《历史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百余篇,出版专著《耶律楚材评传》《元史研究》,译著《十三世纪中国政治与文化危机》等。
鸣谢导论第一章 宋代之前的妇女与财产:演变与延续第一节 周代封建主义与儒家理念第二节 汉代的发展:同居共财第三节 嫁妆与聘礼第四节 唐代继承与财产法第五节 结论第二章 宋代妇女与财产:时代更迭中的法律革新第一节 宋律和宋代的司法体系第二节 妇女获取财产的方式第三节 妇女的婚内财产权第四节 结论:财产、性别与法律第三章 宋代妇女财产权及儒家对妇女财产权的抵制第一节 父系宗族和女儿的继承权第二节 对婚内私人财产权的抵制第三节 道学理想和妇女管理家庭财务的职责第四节 黄o对道学理想的具体实施第五节 结论第四章 元代婚姻与财产法律的转变第一节 蒙古与中国社会的婚姻与收继第二节 元朝法律第三节 家族财产与女儿的继承第四节 元代婚姻财产法律的变化第五节 元代以后的发展第六节 结论结论 两性,蒙古人与儒家理想参考文献主要来源次要来源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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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播时间:09月02日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