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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宪权 、 卢勤忠 、 吴允峰 编 / 法律出版社 / 2012-09 /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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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的历史(第12卷):刑法·下卷(2003年-2011年)
《法学的历史(第12卷):刑法·下卷(2003年-2011年)》主要包括近十年来刊发于《法学》月刊上的刑法文章。 所选文章有一半左右是针对国内外的热点刑法问题展开的专题研究,如针对死刑问题、危险驾驶入刑问题、天价过路费案、刑法修正去向问题等展开的专题笔谈,这些文章既针砭时弊,又充满怀疑精神,这无疑突出反映了《法学》月刊时刻关注司法实践中的重大前沿问题和现实问题的办刊宗旨。
刘宪权,1955年生于上海,1979年进入华东政法大学学习。后进入荷兰鹿特丹伊拉斯漠大学进修。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刑法学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重点学科刑法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刑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荷兰艾柔默斯大学法学博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刑法学研究会会长。主要从事刑法学教学和研究。获“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先进工作者”、“国家高等教育教学名师”、“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宝钢教育基金全国优秀教师”、“上海市劳动模范”、“上海市高等教育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
第1期从司法改革问题谈起/魏文伯论法律与政治的关系——驳右派分子杨兆龙所谓“法律不能跟政治走”的谬论/王绎亭高呈祥李峻勇叶松亭对杨兆龙十二条反动纲领的驳斥/傅季重揭穿“右派分子”恢复资产阶级行政学的政治阴谋/张汇文公安、检察和法院应正确贯彻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胡军反对削弱院、庭长对合议庭的领导职能/魏焕华驳资产阶级的“无罪推定”原则/张子培“无罪推定”不应作为我国刑事诉讼的原则/李保民应该彻底批判“无罪推定”的谬论——对“略论刑事诉讼中的无罪推定原则”一文的初步检查/黄道坚决贯彻《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田光国务院关于工资福利等四个暂行规定(草案)的意义/丘申【栏目】国家与法的基本理论讲话第一讲国家与法是阶级统治的工具/王绎亭谈几种尸体现象与某些生前损伤的鉴别/文剑成第2期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教学改革的初步体会/华东政法学院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教研组人民民主专政和共产党的领导/杨峰驳“新旧法律思想有内在联系”的谬论/王文升刘可元国民党伪“六法”的反动实质/宋光江振良关于法律和政策的若干问题——对朱恩霖的“法律和政策的关系”一文的意见/赵擎必须克服政法战线上的右倾思想/谢飞对“人民法院独立进行审判,只服从法律”的理解/王乃溁陈启武辩护人必须为社会主义法制服务/程荣斌彻底批判人民律师工作中的资产阶级思想/林自强关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问题的探讨/郭生对“三角债”的初步探讨/李郊中国最早的一部法医学——《洗冤录》/仲许关于户口登记的几个问题/君芝谈我国对年老体弱职工的关怀/夏焕瑶【栏目】国家与法的基本理论讲话第二讲社会主义国家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齐乃宽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讲义》/席祖德第3期王造时反党反社会主义活动的思想基础/何海晏关于双务合同中的客体问题的讨论/周大卓国民党伪程序法的反动实质/江振良宋光驳“右派分子”梅泽濬关于犯罪产生原因的谬论/李保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常务委员会制定单行法规是合法的——驳“右派分子”吴家麟的谬论/张衍杰辩护人发现被告人隐瞒的犯罪事实必须揭露/李星桥应当批判辩护人的“有利被告论”/黄怡祥彻底批判“有利被告”的谬论——对“试论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一文的检查/罗荣社会主义法律的概念和特征/吴大英关于遗嘱继承问题的初步探讨/郭生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分问题/金钟【栏目】关于现阶段国际法体系问题的讨论上海法学界热烈讨论现阶段国际法的体系问题/编者再论现阶段国际法的体系/丘日庆有关国际法的性质与体系的几个问题/刘家骥关于国际法体系的几点意见/杨殿陛略论现阶段三种国际法体系/胡文治谈目前国际法的体系/耿福成关于正确认识与处理当前的离婚问题——与幽桐同志商榷/刘云祥第4期肃清旧法观点克服右倾思想巩固人民民主专政/许建国华东政法学院教学改革工作初步总结/华东政法学院政法工作“大跃进”/田戈必须在司法工作中贯彻群众路线/张耀儒依靠群众办案的若干体会/邹宪民刑事案件也可以下地区办理/陆全惠从一件案件来看下地区办案的好处/瞿秀瑾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的批判——从老根上清算“右派分子”关于民主、自由、法制等的谎言/叶孝信对敌人必须专政到底——驳“右派分子”刘焕文关于人民民主专政问题的谬论/李仲成【讨论】政策和法律的关系/编者略论政策和法律的关系/万山【栏目】关于现阶段国际法体系问题的讨论现在只有社会主义国际法体系/张汇文现阶段有三种国际法的体系/江海潮现在有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国际法体系/平明【讨论】当前婚姻纠纷的处理意见/编者对离婚案件调解程序的一些意见/甄忆蓉【栏目】国家与法的基本理论讲话第四讲共产党是无产阶级专政体系中的领导力量/翟廷晋第5期如何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谢飞从两类社会矛盾看犯罪的矛盾性质/王文升杨一平刘可元关于犯罪性质问题的几点意见/乙公民法与专政/赵炳霖关于民事纠纷的性质的看法/高呈祥【栏目】政法工作“大跃进”上海市卢湾区公安、检察、法院改进了协作关系/徐震东广州市公安、检察、法院举办了联合办案“试验田”/宋克俭贵州省仁怀县“三员”下乡就地审判的经验/林凤池河北省通县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方法的跃进/张亚东采取辩论会方式解决复杂难案的几点体会/王敏打掉官气,联系群众,办好案件/缪宝兴驳徐亚夫的“防错论”/杜祥坤驳韩述之“审判工作的群众路线已过时了”的谬论/肖一华驳“被告人上诉案件不能加重处刑论”/黄汝坚驳斥“右派”对联合提名和等额选举的污蔑/华国全贪污案件中几个问题的初步研究/杨一平李保民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处理人民内部纠纷的重要方法/郑仁当前农村家庭纠纷案件的情况和处理意见/石正凯石静斋郑清琪柴笑尘法律必须服从党的政策/光博从法律的特殊性来谈法学研究上的厚今薄古/刘家骥【栏目】国家与法的基本理论讲话第五讲社会主义的法是实现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王绎亭石国强第6期纪念《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发表一周年/编者民法既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也解决敌我矛盾/张企泰关于劳动教养人员的矛盾性质问题/黄汝坚肖一华在国家消亡问题上批判现代修正主义/万山对政法工作跃进问题的几点认识/孟杰关于农村中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丁敏克千我们是这样帮助和指导里弄调解委员会进行工作的/刘同乐孙世乐爱国公约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部分/周乃杨上海市榆林区政法部门是怎样处理青少年犯罪问题的/沈贵龙萧洪亮民主辩论是民事审判工作的新形式/魏焕华“事实是根据,法律是准绳”是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指导原则/陈启武驳韩述之“法律脱离政治”的谬论/田任平我国的肃反工作是成功的、先进的——驳斥徐亚夫、韩述之对肃反政策的污蔑/李勋对人民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等几个问题的认识/钱宝谨谈谈我国选举制度的优越性/竹均学习列宁的教导,加强救灾工作/董光审判制度和法律手续不能一概否定/罗素全法学教学中厚古薄今的倾向必须克服/萧枝苹参加农业劳动锻炼的一些体会/王克千史文清【栏目】国家与法的基本理论讲话第六讲社会主义法制/石国强陈业精第7期对政法工作者贯彻总路线的一些意见/叶军关于司法工作贯彻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几个问题/许泉陈泽政用阶级分析的观点来处理案件——在上海法学会座谈会上的发言记录/毛荣光两类矛盾学说对刑法科学的指导意义/杨一平应该深入学习毛主席的国家学说——纪念《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发表一周年/傅季重翟廷晋齐乃宽我对民事违法行为的矛盾性质的认识/林云对劳动教养人员的矛盾性质的商榷/岳占禄关于犯罪的矛盾性质的商讨/罗素全推行社会主义爱国公约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大创举/严则对有关调处工作的几个问题的意见/赵德魁孙承基阎为群湖北枣阳、沔田、沙市推行社会主义爱国公约的经验/湖北省公安厅、检察院、法院推行爱国公约办公室就地审判是贯彻群众路线的新发展/杨鹏罗时润依靠群众解决了一件买卖合同的纠纷/张耀儒几年来我在别古庄人民法庭是怎样工作的/刘泽钧正确贯彻“严肃慎重、区别对待”的方针/杨克祥漫谈公安人员为群众办好事的问题/史石故意杀人与故意重伤身体致死的区别/C.鲍罗金【栏目】国家与法的基本理论讲话第七讲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与法在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中的作用/齐乃宽对《对政法工作跃进问题的几点认识》一文的质疑/刘家禾第8期必须制止殖民主义者对西亚的侵略/赵经美英武装干涉黎巴嫩和约旦是最严重的国际罪行——斥艾森豪威尔7月15日咨文中的所谓法律根据/胡文治驳斥美英帝国主义侵略黎巴嫩和约旦的无耻借口/丘日庆美英帝国主义侵略西亚的石油气味/刘家骥必须做好务“虚”,更好地为总路线服务/齐中山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从根本上改革教学/李文钧在司法工作中如何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尤全昌陶中何重耳韦安元从刑事犯罪中看人民内部矛盾的转化问题/叶军运用两类矛盾的学说解决一件群众闹事问题/曹亚峰金树森石正凯对劳动教养人员的矛盾性质的认识/张麟马岷山在审判工作中积极贯彻群众路线的几种做法/赵德魁赵学文对公安工作贯彻群众路线的点滴体会/金匀关于查破、处理积案的一些意见/君芝上海市蓬莱区人民法院是怎样开展法律讲演的/王敏群良正确贯彻审判工作中的辩护制度/宋鑫春关于分片包干的做法和体会/辽宁省盖平县人民法院关于农村调处委员会组织形式的探讨/金文适用法律必须服从党的政策/高呈祥党的政策是具有最高科学性的理论/杨一平【栏目】政法工作在怎样解放思想大跃进的事实证明政法工作能够大胆设想/甄忆蓉政法工作者想、说、做的内容是非常丰富的/孙继珍思想解放,就能在工作中创造奇迹/周云发大胆设想和犯错误是两回事——我对错误的切身体验/刘家禾彻底扫除三种思想障碍/张耀儒政治性强,有利于改造自己;单纯地怕,并不能不犯错误/刘剑辉只有破除迷信、解放思想才能克服教条主义/瑞亭点工第9期联大通过美英撤军决议仅是斗争的开始/刘家骥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是伟大的群众路线/忻元锡司法工作必须坚决贯彻群众路线/王亚东在党的领导下做好人民司法工作/李养龄运用矛盾法则,掌握专政武器/子伟不能说一切刑事犯罪都是敌我矛盾的性质/赖传祥从一件医疗事故案件的处理看审判思想/谢桂生采用群众辩论方法处理案件的几点做法和体会/王云生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法纪教育/解连河民事审理应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王和亭翁德良六安县徐集人民法庭在大跃进中的审判活动/晋少东云霄县下河人民法庭是怎样为中心工作服务的/王英才我是怎样做书记员工作的/纪琼英对盗窃犯罪的初步研究/张耀华陈显静自杀还是他杀(案例分析)/乃路【栏目】政法工作在怎样解放思想为什么会有人思想不能解放呢/陈庆年又红又专,就能解决怕犯错误而不安心政法工作的问题/计国豪政法理论上需要“敢想、敢说、敢做”/岑堃从规章制度的改革,看政法干部思想解放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乙敏公证工作也能敢想、敢说、敢做/赵德发挥了创造性才能更好地实现原则性/饶孝章大胆设想必须建立在马列主义基础上/遥野思想解放必须贯彻群众路线/张景厚编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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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播时间:09月02日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