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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宝乾 / 法律出版社 / 2015-06 /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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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修辞学:理论与应用研究
在学科史上,修辞学与法律之间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法律修辞学或已成为一个独立的知识领域。当代中国法学语境下,需要以法律修辞为视角,对法治进程中的中国法律思维与法理学观念予以检讨和反思。中国古代积累了丰富的法律修辞资源,古代立法表达与司法判决中均显示出特定的修辞特色,尤其是中国古代司法裁判书在不同历史时期展现出不同的修辞意蕴。在当下中国,法律修辞学研究的兴起对司法公正具有重要的意义。在立法与司法中,法律修辞已被运用到具体的法律运行当中,应当充分发挥法律修辞学的实践功能,促进我国的法治进程。
焦宝乾,1976年生,河南郑州人,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人员。研究方向为法律方法论。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商研究》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出版专著《法律论证导论》、《法律论证:思维与方法》2部,合著及教材多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及省部级项目多项,获钱端升法学成果奖等多项奖励。
导论 一、研究主旨 二、国外法律修辞学研究的历史、现状及不足 三、国内的研究及不足 四、本书的结构 理论篇 第一章把法律作为修辞——法治时代的思维特征 一、“把法律作为修辞”:含义及其问题意识 二、“把法律作为修辞”:场景及其意义 三、把法律作为修辞的弊端及其克服 第二章法治时代的中国法理学——政治修辞下的法理学解放 一、摆脱政治修辞的挟持,建构独立的学科 二、重视逻辑与正义,建设自主性法理 三、反对权利与权力的绝对化,清除法理的非理性成分 第三章逻辑与修辞:一对法学范式的考察 一、提出问题 二、西方法律与修辞学的密切联系:一种被遗忘的传统 三、近代以来西方法律(学)传统:逻辑范式的主导、修辞范式的衰落 四、西方法学研究中修辞范式的当代复兴 五、逻辑与修辞:中国法学语境下的思考 结语 第四章逻辑与修辞范式的区分与关联 一、提出问题 二、逻辑与修辞范式的区分 三、逻辑与修辞范式的关联 四、逻辑与修辞范式的关系:中国语境下的意义 第五章论题学的法律方法论意义 一、论题学在法律方法研究中的回归 二、论题学法律方法的基本特征 三、论题学法律方法的影响、意义及局限性 第六章论题学视野下的法律解释 一、法律解释的论题学思维属性 二、论题在诠释理论中的功能 三、论题视野下法律解释的本体与方法之争 四、法律解释中的理解和论证二分法 五、法律解释论题概述 第七章中国古代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表达及修辞特色 一、中国古代法律规范逻辑结构表达的修辞效用及其司法适用 二、中国古代法律规范语言修辞及其特色 第八章中国古代判决修辞的发展脉络及其目的性追求 一、先秦、秦汉时期的判决修辞 二、唐宋时期的判决修辞 三、明清时期判决修辞的新特点 四、中国传统判决修辞的目的性追求:真、善、美的结合 应用篇 第九章法律修辞学研究在中国的兴起及其对司法公正的意义 一、法律修辞学研究在中国兴起的社会背景 二、法律修辞学在中国兴起的理论背景 三、法律修辞方法对实现司法公正的意义 第十章论立法修辞的要素 一、何谓立法修辞 二、权威:立法修辞的起点 三、听众:立法修辞的中心 四、方法:立法修辞的关键 第十一章修辞在司法中的作用 一、法律修辞在司法审判中的作用 二、解决纠纷还是培养规则意识:法律修辞在司法中的作用定位 三、法律修辞如何在司法中发挥作用 第十二章修辞在司法中的运用 一、技艺与方法:法律修辞的两种层次及其启示 二、判决书写作中的消极修辞与积极修辞 三、事实建构的修辞方法 四、调解中的法官修辞 五、法律修辞的滥用及其规制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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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播时间:09月02日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