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导言
一、我国海上交通事故案发概况
(一)我国海上交通事故案发的起因与危害
(二)我国海上交通事故的时空分布规律
二、我国海上交通事故刑法规制研究现状的梳理与评价
(一)研究成果梳理
(二)研究成果评价
三、本书创新观点
(一)建议增设“重大航行事故罪”
(二)依据船舶驾驶的技术要求认定船舶碰撞事故的因果关系
(三)船舶肇事“逃逸”及其“因逃逸致人死亡”情形的特殊认定
(四)通过五个心理环节认定船舶肇事者的主观心理状态
(五)建议提高我国刑法的履约能力
(六)建议完善海上交通犯罪的刑事司法体制
第一章海上交通事故刑法规制的技术前提与理论困惑
一、海上交通事故刑法规制的海事技术前提
(一)海事领域相关概念解读
(二)海上交通事故与海上交通犯罪
(三)车辆与船舶的性能差别
(四)车辆与船舶驾驶规则的差别
(五)海上交通事故案发特征的多维透视
二、海上交通事故刑法规制的理论困惑
(一)如何贯彻“保护船员免受不公平待遇”的国际海事原则
(二)海上交通事故伦理非难的根据
(三)航运风险与船员业务过失的道德及法律非难
(四)船员业务过失与船舶管理监督人员监管失职的责任分担
(五)船舶设施安全与船员业务过失的责任分担
(六)如何对待海事评价体系对船员业务过失的宽宥政策
第二章海上交通事故刑法立法反思
一、刑法体系的单薄与反思
(一)国际公约的国内刑法化不足
(二)国际海事公约的国内刑法化不足
二、立法理念的偏颇与反思
(一)海上交通事故刑法立法的保守性与滞后性
(二)疏于考虑海上交通事故起因上的复杂性
(三)疏于关照海上交通事故实行行为的多元性
(四)疏于考量船舶适航性因素对罪责关系的影响
(五)是否有必要设立“重大航行事故罪”
三、入罪尺度的纠结与反思
(一)入罪门槛提高到“致3人以上死亡”的后果
(二)“致人失踪”可否作为独立的犯罪后果
(三)危险驾驶船舶的行为应否入罪
第三章海上交通事故刑事司法障碍
一、海上交通事故刑事司法的孱弱
(一)海事刑事司法能力匮乏
(二)漏罪现象时有发生
二、海上交通事故刑事司法的证据障碍
(一)船舶肇事及其逃逸的证据难以取得
(二)海事安全调查与海事行政调查取证上的冲突
(三)船长“警察权”的缺失导致取证能力不足
三、海上交通事故涉罪案件的刑事司法移送障碍
(一)执法人员的认识障碍
(二)执法人员的情感倾斜
(三)移送条件与入罪标准障碍
四、海上交通事故刑事司法认定的难点问题
(一)罪与非罪难以认定
(二)重罪与轻罪难以把握
(三)船舶自沉事故难以定性
(四)交通事故“致人失踪”的法律后果难以定位
(五)船舶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难以圈定
第四章船舶碰撞事故的犯罪客观方面(一)
一、船舶碰撞与避碰
(一)船舶碰撞的概念
(二)船舶避碰的规则
二、船舶碰撞事故中的实行行为
(一)疏于瞭望
(二)驾驶中未保持安全航速
(三)驾驶中未保持安全的“船舶领域”
(四)互见中避碰行为不当
三、船舶碰撞行为的阶段性划分
(一)碰撞“危险”阶段
(二)碰撞“紧迫局面”阶段
(三)船舶碰撞实际发生阶段
四、引发船舶自沉事故的违规行为
(一)船舶制造与管理中的失范行为——船舶及船上安全设施“不适航”
(二)触撞型自沉事故的违规行为及其刑事责任
(三)非触撞型船舶自沉事故的违规行为及其刑事责任
(四)稳性不足型自沉事故的违规行为及其刑事责任
五、海上交通事故“致人失踪”的危害后果及其刑法评价
(一)对失踪人员宣告死亡理论的争议
(二)船舶交通事故“致人失踪”的司法处理方案
(三)司法实践中对意外失踪人员宣告死亡的法律依据
(四)落水人员失踪由谁出具“没有生存可能性”证明
(五)失踪人员“宣告死亡”的刑法评价
第五章船舶碰撞事故的犯罪客观方面(二)
一、海上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
(一)因果关系的学说争议与原则立场
(二)从“条件说”到“原因说”的事实因果关系判断
(三)以“相当说”和“客观归责”为规范判断的依据
(四)从业务过失到管理监督过失的因果关系认定
(五)信赖原则的补充作用
二、船舶碰撞、触撞事故法定入罪标准
(一)船舶肇事人员伤亡的入罪标准可否高于陆上车辆事故
(二)建议免除财产损失型交通事故的刑事责任
三、船舶肇事“逃逸”的认定
(一)《交通肇事司法解释》与船舶肇事的认定
(二)船舶肇事“逃逸”的主观认定
(三)船舶肇事“逃逸”及其“因逃逸致人死亡”情节的客观认定
(四)船舶交通事故与两个“逃逸”行为的关系
(五)船舶肇事“逃逸”的刑事责任
第六章船舶碰撞事故的犯罪主观方面
一、犯罪过失的基本理论
(一)犯罪过失的概念和种类
(二)关于过失犯心理构造的理论学说
(三)过失犯罪主观心理运行模式的构建
二、海上交通安全的注意义务
(一)注意义务的内容与船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二)进入“船舶领域”之前的注意义务分配
(三)进入“船舶领域”后的注意义务分配
三、海上交通事故的预见可能性
(一)预见能力概念解读
(二)主体身份与预见能力
(三)船舶功能对预见能力的不同要求
四、海上交通安全事故风险的认知与结果避免义务的履行
(一)风险认知能力
(二)结果避免义务
五、船舶肇事过失共同犯罪的责任认定
(一)过失共同犯罪在我国的立法与司法现状
(二)船舶肇事的过失心理与责任认定
第七章我国海上交通事故刑事规制的应然面孔
一、海上交通事故刑法规制的政策导向与价值禀赋
(一)海洋强国战略背景下海上刑法的政策导向
(二)海洋强国战略背景下海上刑法的价值禀赋
二、境外和域外海上交通事故刑法规制的借鉴
(一)我国台湾地区海上交通事故刑事规制的经验借鉴
(二)俄罗斯海上交通事故刑法规制经验借鉴
(三)日本海上交通事故刑法规制经验借鉴
三、我国海上交通事故刑法规制之立法完善
(一)增设“重大航行事故罪”
(二)海上交通附属刑法与刑法规范的对接
四、我国海上交通事故刑法规制之司法完善
(一)司法实践中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二)司法环节应重视海上交通事故的管理监督过失犯罪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