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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尼亚] 查士丁尼 著; 张企泰 译 / 商务印书馆 / 2009-07 /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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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书时间202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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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总论:法学阶梯
《法学总论:法学阶梯》中《查士丁尼国法大全》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与其他三部分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它是当时的罗马法学家根据查士丁尼的要求编写的,因此它具有以下一些特点:第一、它融会了罗马法的全部基本原理,是罗马法的精髓;第二、条理清楚,概念明确;第三、文字浅显,易于阅读;第四、内容翔实,包括了民法的各个方面。所以,查士丁尼对它十分重视,认为它是“包括全部法学的基本原理”,是学习罗马法的主要教科书。
序言第一卷第一篇正义和法律第二篇自然法、万民法和市民法第三篇关于人的法律第四篇生来自由人第五篇被释自由人第六篇哪些人和由于哪些原因不得释放奴隶第七篇福费·加尼尼法的废止第八篇受自己权力支配和受他人权力支配的人第九篇家长权第十篇婚姻第十一篇收养第十二篇关于家长权的权利消灭的方式第十三篇监护第十四篇哪些人可在遗嘱中被指定为监护人第十五篇宗亲的法定监护第十六篇身分减等第十七篇保护人的法定监护第十八篇家长的法定监护第十九篇信托监护第二十篇根据阿提里法的监护人和根据犹里和提第法的监护人第二十一篇监护人的核准第二十二篇监护关系终止的方式第二十三篇保佐人第二十四篇监护人或保佐人提供担保第二十五篇免除担任监护人或保佐人第二十六篇受怀疑的监护人和保佐人第二卷第一篇物的分类第二篇无形体物第三篇地役权第四篇用益权第五篇使用权与居住权第六篇取得时效与长期占有第七篇赠与第八篇哪些人能让与和哪些人不能让与第九篇通过哪些人取得第十篇订立遗嘱第十一篇军人遗嘱第十二篇哪些人不许可订立遗嘱第十三篇剥夺子女的继承权第十四篇指定继承人第十五篇一般的替补指定第十六篇为未成熟者替补指定第十七篇遗嘱在哪些情况下失效第十八篇不合人情的遗嘱第十九篇继承人的性质和差别第二十篇遗赠第二十一篇遗赠的撤销和转移第二十二篇发尔企弟法第二十三篇信托遗产继承第二十四篇特定物的信托遗给第二十五篇遗命书启第三卷第一篇无遗嘱的遗产继承第二篇宗亲的法定继承第三篇特图里安元老院决议第四篇奥尔斐特元老院决议第五篇血亲继承第六篇血亲亲等第七篇被释自由人的遗产继承第八篇被释自由人的指定分配第九篇遗产占有第十篇通过自权者收养的财产取得第十一篇为了维护自由而对之判给遗产的人第十二篇废止有关出卖财产的财产承受和根据克劳第元老院决议的概括取得第十三篇债务第十四篇以要物方式缔结债务的各种方式第十五篇口头债务第十六篇几个口约者和几个承诺者第十七篇奴隶的要式口约第十八篇要式口约的分类第十九篇无效的要式口约第二十篇保证人第二十一篇书面债务第二十二篇诺成债务第二十三篇买卖第二十四篇租赁第二十五篇合伙第二十六篇委任第二十七篇准契约的债务第二十八篇通过哪些人取得债权第二十九篇债务消灭的方式第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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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播时间:09月02日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