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4380)史料《台北厅管内图》彩色地图两张 单张尺寸:75*60CM 铜版印刷 手工上色 彩色地名为手写 出版时间为1895-1901年间 该地图为马关条约签订后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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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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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
光绪 (1875-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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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 (1875-1908)
上书时间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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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4380)史料《台北厅管内图》彩色地图两张 单张尺寸:75*60CM 铜版印刷 手工上色 彩色地名为手写 出版时间为1895-1901年间 该地图为马关条约签订后出版
基隆廳
基隆廳(日语:基隆庁〔基隆廳〕/きいるんちょう Kiirun chō */?)(臺灣話:Ke-lâng-thiann),為臺灣歷史上的行政區劃之一,分別存在於台灣清治時期和日治時期。基隆廳最初於清光緒元年12月20日(1876年1月16日)奏准設立,隸屬於臺北府之下,此行政區劃名稱持續至1895年4月17日《馬關條約》簽定,清朝將台灣割讓予日本,台灣總督府將「臺北府基隆廳」改設「台北縣基隆支廳」為止[1];所轄範圍約為今基隆市及基隆北海岸以及新北市的汐止區等區域。日本明治三十四年(1901年),臺灣總督府再設基隆廳,明治四十二年(1909年)則再併入臺北廳內。
沈葆楨奏請新設臺北府,並將淡水廳分割成淡水縣、基隆廳與新竹縣[2],清光緒元年12月20日(1876年1月16日),奏准設基隆廳,置通判,兼理通商煤務。光緒十三年(1887年)9月8日,奏准將東北四堡,即基隆堡、石碇堡、金包里堡、三貂堡撥歸基隆廳管轄。以「南港口」為淡水縣、基隆廳界,並以草嶺為基隆廳、宜蘭縣交界。光緒十四年(1888年),四堡之地及附屬島嶼正式歸基隆廳管轄。1893年人口約88,000人。
臺灣總督府在1895年6月17日舉行始政式後開始民政事務,並於之後在罾仔藔街開設臺北縣基隆支廳[3]。1897年7月1日,基隆支廳改為基隆、水返腳、金包里、頂雙溪辨務署。明治三十四年(1901年)11月11日,台灣總督府以辦務署負責地方政務,而縣及廳介於總督府與辦務署之間,造成行政事務上的欠缺靈活 ,而廢止「三縣四廳」,設「二十廳」之行政單位,將台北縣屬基隆支廳復成立基隆廳,管轄基隆、金包里、三貂、石碇等四堡及文山堡部分地區,劃分為廳直隸及瑞芳、金包里、水返腳、頂雙溪支廳,並將各街庄分為1至24區及水上管區。1903年11月1日,基隆廳實施街庄整併,並改為23個數字分區[4]。1905年7月1日,分區調整並改為地名之區名[5]。
明治42年(1909年)10月,台灣總督府將原有之二十廳,廢止合為十二廳,合併台北、基隆二廳及深坑廳之一部分為台北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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