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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尚宽 著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2000-02 / 平装
售价 ¥ 40.00
品相 九品
上书时间2021-10-31
继承法论
《继承法论》继“民法总则原论”“债法总论”“债法各论”“物权法论”“亲属法论”而作,历时两载有半,名曰“继承法论”,虽不及债法之复杂,物权法之错综,亲属法身分性质之显著,然与债法物权法既异其趣,而与人法之亲属法亦异同参半,可谓介于财产法与身分法之间。《继承法论》参酌最新立法及学说,并度以我情况及道义,综合比较,以定取舍,务谋社会之有机发展,以求共存共荣。全书都五十万言,取材最新,引伸至周,以为斯学研究之接引。
史尚宽(1898-1970),安徽桐城人。东京帝大法律系获法学士学位。1922年柏林大学研究法律,两年转法国巴黎大学研究政治经济。历任中山、中央及政治大学教授、“立法委员”、“立法院法制委员会委员长”、“国民大会代表”、“司法院大法官”等职。曾躬预民法、宪法及其他法典起草及制定。史尚宽先生是民国时期的著名法学家,不仅从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的起草,担任民国时期的“立法委员”、“考选部部长”等职务,且涉猎领域广泛,几乎包含法学大部分领域,其中主要有民法、刑法、宪法、行政法等。主要著述有:《劳动法原论》、《民法总则释义》、《民法原论总则》、《法学概论》、《法制》等。
第一章序说第一节继承之意义第二节继承之根据第三节继承之种类第四节继承法之意义及性质第五节继承法上之权利义务及其特质第六节继承法之编制第七节我继承法之沿革及现行继承法之特色第八节继承编关于时之效力第九节继承法之比较第二章继承人、应继分及继承权第一节继承人第一目概说第二目继承能力第三目继承人之范围及类别第一款法定继承人第二款指定继承人第四目继承之顺序第二节应继分第一目法定应继分第二目指定应继分第三节代位继承第四节继承权第一目继承权之意义及性质第二目继承权之丧失第一款概说第二款继承权丧失之事由第三款继承权丧失之效力第三目继承回复请求权第三章遗产继承之开始及其效果第一节继承之开始(原因、时间、场所)第二节继承开始之一般效力第一目总说第二目继承之客体第三目继承之费用第四目遗产酌给请求权第三节共同继承第一目总说第二目共同遗产之管理使用及收益第三目共同遗产之处分(包括应继分之处分)及诉讼第四目共同继承不动产之登记第五目共同继承人之责任第六目遗产之分割第一款概说第二款分割请求权及分割之限制第三款分割之方法第四款分割之实行(扣还及扣除)第五款分割之效力(溯及的效力及相互担保责任)第四节继承承认限定承认及抛弃第一目概说第二目限定继承第一款限定继承之意义及方式第二款多数继承人之限定继承第三款限定继承之效力(责任限制、财产分离、遗产管理)第四款遗产之清算第三目无限继承(包括选择的及强制的)第四目继承之抛弃第五目承认及抛弃之撤销第六目继承之承认及抛弃不可分之原则第七目继承人之承认或抛弃前之地位第五节无人承认之继承(沿革、意义、财团之性质、管理、清算及破产)第四章遗嘱第一节概说第二节遗嘱能力第三节遗嘱之方式第一目总说(包括共同遗嘱及见证人)第二目自书遗嘱第三目公证遗嘱第四目密封遗嘱第五目代笔遗嘱第六目口授遗嘱第四节遗嘱之撤销(撤回)第一目概说第二目遗嘱撤销(撤回)之方法及种类第五节遗嘱之一般效力第六节遗嘱之无效、不生效及撤销第七节遗赠第一目概说(意义及种类)第二目遗赠之要件及效力第三目遗赠义务人第四目遗赠之标的第五目附负担之遗赠第六目遗赠之承认及抛弃第七目负担第八节遗嘱之执行第一目概说第二目遗嘱执行之准备程序第三目遗嘱执行人及执行程序第九节特留分第一目概说第二目特留分权利人及特留分比例额第三目特留分之计算第四目特留分之扣减参考书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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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播时间:09月02日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