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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代科举与文学编年 陈文新,何坤翁,赵伯陶 主撰 武汉大学出版社

明代科举与文学编年 陈文新,何坤翁,赵伯陶 主撰 武汉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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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 出版社:    武汉大学出版社
  • ISBN:    9787307070974
  • 出版时间: 
  • 版次:    1
  • 印刷时间:    2009-09
  • 印数:    1千册
  • 装帧:    平装
  • 页数:    3页
  • 作者: 
  • 出版社:  武汉大学出版社
  • ISBN:  9787307070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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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版次:  1
  • 印刷时间:  2009-09
  • 印数:  1千册
  • 装帧:  平装
  • 页数: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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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分类:
      国学古籍
      货号:
      9787307070974
      商品描述:
      【图书描述】:
      科举是中国古代最为健全的文官制度。它渊源于汉,始创于隋,确立于唐,完备于宋,兴盛于明、清两代。如果从隋大业元年(605年)的进士科算起,到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被废除,科举制度在中国有整整1300年的历史。科举制度还曾“出口”越南、朝鲜等国,扩大了汉文化的影响。始于19世纪的西方文官考试制度,其创立也与中国科举的启发相关。孙中山在《五权宪法》等演讲中反复强调:中国的科举制度是世界各国中所用以拔取真才之最古最好的制度。胡适也说,“中国文官制度影响之大,及其价值之被人看重”,“是我们中国对世界文化贡献的一件可以自夸的事”①。
        科举制度具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其原因在于,它在保证“程序的公正”方面具有空前的优越性。官员选拔的理想境界是“实质的公正”,即将所有优秀的人才选拔到最合适的岗位上。但这个境界人类至今未达到过。不得已而求其次,“程序的公正”就成为优先选择。“中国古代独特的社会结构是家族宗法制,家长统治、任人唯亲、帮派活动、裙带关系皆为家族宗法制的派生物,在重人情与关系的社会文化背景下,若没有可以操作的客观标准,任何立意美妙的选举制度都会被异化为植党营私、任人唯.亲的工具,汉代的察举推荐和魏晋南北朝的九品官人法走向求才的死胡同便是明证。“古往今来科举考试一再起死回生的历史说明:自古以来,中国就是一个人情社会,人情与关系在社会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了防止人情的泛滥,使社会不至于陷入无序的状态,中国人发明了考试,以考试作为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秩序的调节阀。悠久的科举历史与普遍的考试现实一再雄辩地证明,考试选才具有恒久的价值。”②从这一角度看,科举制度不但在诞生之初有着巨大的进步意义,而且在整个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上,嘟是一个了不起的创造。较之前代的选官制度,如汉代的察举、征辟制和魏文帝时开始推行的九品中正制等,科举制度都更加公正合理。
      【编辑推荐】:
          科举制度从整体上影响中国历史、中国文化、中国学术长达一千余年。
          科举文献广泛涉及教育、文学、历史、哲学、公共事务等众多领域。
          大型文化不足道出版工程
          《历代科举文献整理与研究丛刊》
          经典的科举文献
          权威的点校辑注
          前沿的学术研究
          展示新世纪科举学最新成果
          ——编辑感言
      【内容简介】:
      科举是中国古代最为健全的文官制度。它渊源于汉,始创于隋,确立于唐,完备于宋,兴盛于明、清两代。如果从隋大业元年(605年)的进士科算起,到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被废除,科举制度在中国有整整1300年的历史。科举制度还曾“出口”越南、朝鲜等国,扩大了汉文化的影响。始于19世纪的西方文官考试制度,其创立也与中国科举的启发相关。孙中山在《五权宪法》等演讲中反复强调:中国的科举制度是世界各国中所用以拔取真才之最古最好的制度。胡适也说,“中国文官制度影响之大,及其价值之被人看重”,“是我们中国对世界文化贡献的一件可以自夸的事”①。
        科举制度具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其原因在于,它在保证“程序的公正”方面具有空前的优越性。官员选拔的理想境界是“实质的公正”,即将所有优秀的人才选拔到最合适的岗位上。但这个境界人类至今未达到过。不得已而求其次,“程序的公正”就成为优先选择。“中国古代独特的社会结构是家族宗法制,家长统治、任人唯亲、帮派活动、裙带关系皆为家族宗法制的派生物,在重人情与关系的社会文化背景下,若没有可以操作的客观标准,任何立意美妙的选举制度都会被异化为植党营私、任人唯.亲的工具,汉代的察举推荐和魏晋南北朝的九品官人法走向求才的死胡同便是明证。“古往今来科举考试一再起死回生的历史说明:自古以来,中国就是一个人情社会,人情与关系在社会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了防止人情的泛滥,使社会不至于陷入无序的状态,中国人发明了考试,以考试作为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秩序的调节阀。悠久的科举历史与普遍的考试现实一再雄辩地证明,考试选才具有恒久的价值。”②从这一角度看,科举制度不但在诞生之初有着巨大的进步意义,而且在整个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上,嘟是一个了不起的创造。较之前代的选官制度,如汉代的察举、征辟制和魏文帝时开始推行的九品中正制等,科举制度都更加公正合理。
      【目录】:
      《明代科举与文学编年(上)》

       凡例

       明太祖洪武元年戊申(公元1368年)

       明太祖洪武二年己酉(公元1369年) 

       明太祖洪武三年庚戌(公元1370年) 

       明太祖洪武四年辛亥(公元1371年)

       明太祖洪武五年壬子(公元1372年)

       明太祖洪武六年癸丑(公元1373年) 

       明太祖洪武七年甲寅(公元1374年) 

       明太祖洪武八年乙卯(公元1375年)

       明太祖洪武九年丙辰(公元1376年) 

       明太祖洪武十年丁巳(公元1377年) 

       明太祖洪武十一年戊午(公元1378年) 

       明太祖洪武十二年己未(公元1379年) 

       明太祖洪武十三年庚申(公元1380年) 

       明太祖洪武十四年辛酉(公元1381年) 

       明太祖洪武十五年壬戌(公元1382年) 

       明太祖洪武十六年癸亥(公元1383年)

       明太祖洪武十七年甲子(公元1384年)

       明太祖洪武十八年乙丑(公元1385年)

       明太祖洪武十九年丙寅(公元1386年)

       明太祖洪武二十年丁卯(公元1387年)

       明太祖洪武二十一年戊辰(公元1388年)

       明太祖洪武二十二年己巳(公元1389年)

       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庚午(公元1390年)

       明太祖洪武二十四年辛未(公元1391年)

       明太祖洪武二十五年壬申(公元1392年)

       明太祖洪武二十六年癸酉(公元1393年)

       明太祖洪武二十七年甲戌(公元1394年)

       明太祖洪武二十八年乙亥(公元1395年)

       明太祖洪武二十九年丙子(公元1396年)

       明太祖洪武三十年丁丑(公元1397年)

       明太祖洪武三十一年戊寅(公元1398年)

       明惠帝建文元年己卯(公元1399年)

       明惠帝建文二年庚辰(公元1400年)

       明惠帝建文三年辛巳(公元1401年)

       明惠帝建文四年壬午(公元1402年)

       明成祖永乐元年癸未(公元1403年)

       明成祖永乐二年甲申(公元1404年)

       明成祖永乐三年乙酉(公元1405年)

       明成祖永乐四年丙戌(公元1406年)

       明成祖永乐五年丁亥(公元1407年)

       明成祖永乐六年戊子(公元1408年)

       明成祖永乐七年己丑(公元1409年)

       明成祖永乐八年庚寅(公元1410年)

       明成祖永乐九年辛卯(公元1411年)

       明成祖永乐十年壬辰(公元1412年)

       明成祖永乐十一年癸巳(公元1413年)

       明成祖永乐十二年甲午(公元1414年)

       明成祖永乐十三年乙未(公元1415年)

       明成祖永乐十四年丙申(公元1416年)

       明成祖永乐十五年丁酉(公元1417年)

       明成祖永乐十六年戊戌(公元1418年)

       明成祖永乐十七年己亥(公元1419年)

       明成祖永乐十八年庚子(公元1420年)

       明成祖永乐十九年辛丑(公元1421年)

       明成祖永乐二十年壬寅(公元1422年)

       明成祖永乐二十一年癸卯(公元1423年)

       明成祖永乐二十二年甲辰(公元1424年)

       明仁宗洪熙元年乙已(公元1425年)

       明宣宗宣德元年丙午(公元1426年)

       明宣宗宣德二年丁未(公元1427年)

       明宣宗宣德三年戊申(公元1428年)

      ……

      《明代科举与文学编年(中)》

      《明代科举与文学编年(下)》
      【文摘】:
          明太祖洪武二年己酉(公元1369年)
          正月
          定翰林院官属品级。《殿阁词林记》卷十一《官制》:“国初乙巳年五月己亥,设翰林学士正三品,侍讲学士正四品,直学士正五品,修撰、典簿正七品,编修正八品。洪武二年正月戊申,定学士承旨正三品,学士从三品,侍讲学士正四品,侍读学士从四品,直学士正五品,典簿正七品,待制从五品,修撰正六品,应奉正七品,编修正八品,典籍从八品。九年闰九月癸巳,诏定百官品级,承旨与六部尚书俱正三品,学士从三品,侍讲学士从四品。十三年八月己卯,增设检阅从九品。十四年五月癸未,改正五品衙门,设学士一人,侍讲学士二人,侍读学士二人,孔目一人,属官侍讲二人,侍读二人,五经博士五人,典籍二人,侍书二人,待诏二人,史官修撰三人,编修四人,检讨四人,革承旨、直学士、待制、应奉、检阅、典簿。十八年三月丁丑,命吏部定正官,学士一人,正五品;侍读学士、侍讲学士各二人,从五品;首领官孑L目一人,未入流。属官侍读、侍讲各二人,正六品;五经博士五人,正八品;典籍二人,从八品;侍书二人,正九品;待诏六人,从九品。史官修撰三人,从六品;编修四人,正七品;检讨四人,从七品。又定华盖殿、武英殿、文华殿、文渊阁、东阁,设大学士各一人,俱正五品,班在本院学士上。其后简用,圣旨自上裁,官无定员,而侍读先侍讲则始于此。革除年间,更易官制,仍设正官学士承旨一员,在学士之上,改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俱为文学博士。设文翰、文史二馆,文翰馆以居侍读、侍讲、侍书、五经博士、典籍、待诏,其侍书升七品;文史馆以居修撰、编修、检阅,改孔目为典籍,创置典簿厅,而革中书舍人,改为侍书,以隶翰林。又增设文渊阁待诏及拾遗、补阙等官。永乐初,皆复旧制,即洪武十八年所定者也。寻命编修等官于文渊阁参预几务,谓之内阁,渐升至学士及詹事府诸职。洪熙元年,以辅导任重,加升至师、保及尚书、侍郎、卿,仍兼学士、大学士,自后因之,或止以侍读等官入预阁事。其人阁者虽登穹秩,凡厥事公移,止称翰林院焉。永乐七年,以顺天府为北京,本院扈从者称行在翰林院,后定北京为京师,遂革行在之称。既建今衙门,遂以旧署之在留都者为南京翰林院。其南京翰林院止设学士一员掌之,遇有员缺,从内阁推举。其后侍讲以上官皆得往掌院事,仍设孔目一人,若修撰等官,或因事始添设焉。”《殿阁词林记》卷十一《官衔》:“凡列衔学士正五品,初授奉议大夫,升授奉政大夫,勋日修正庶尹。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从五品,初授奉训大夫,升授奉直大夫,勋日协正庶尹。侍读、侍讲正六品,初授承直郎,升授承德郎。修撰从六品,初授承务郎,升授儒林郎。编修正七品,初授承事郎,升授文林郎。检讨从七品,初授从仕郎,升授征事郎。五经博士正八品,初授迪功郎,升授修职郎。典簿从八品。初授迪功佐郎,升授修职佐郎。侍书正九品,初授将仕郎,升授登仕郎。待诏从九品,初授将仕佐郎,升授登仕佐郎。凡给授之时,本院行吏部该司开报奏闻,每佥押奏启,止书职名,以品级为次序。惟纂修及进呈书籍、试录等,始书散官勋阶。凡书必系于职名之下者,以所职乃宸翰国史,示有尊也。若以他职兼本院官则否。”《殿阁词林记》卷十一《职掌》:“学士之职,凡赞阐皇猷,敷扬人文,论思献纳,修纂制诰书翰等事,无所不掌。侍读学士之职,凡遇上习读经史,则侍左右,以备顾问,帅其属以从。侍讲学士之职,凡遇鹤禁讲究经史,亦如之。侍读、侍讲,视侍读学士、侍讲学士,凡遇左右侍,其职亦如之。五经博士之职,掌《易》者一人,掌《书》者一人,掌《诗》者一人,掌《春秋》者一人,掌《礼记》者一人,人各专门,明经同异得失,究其指归,以备讲读。典簿之职,掌四库书籍,守扃钥以伺明命。侍书之职,明习六书之法,凡遇上书,则侍左右,以备考订点画音声。待诏之职,凡遇上宣问文议,以备呼召,编摩誊写等事亦如之。史官之职,修撰掌撰述,编修掌纂辑,检讨掌检阅,凡史事俾专掌焉。孑L目以首领为职,掌言语、趋走、会计、籍书之事。粤自吴元年置本院以来,官不必备,惟侍从儒学之臣最重,必如所谓明仁义礼乐,通今古乱治,文章议论可以决疑定策,论道经邦者,始可以处之。故洪武、永乐、宣德间,虽待诏、孔目不轻授人。凡居是职者,咸知自重。若遽谓官虽有异名,其实无异职,为諰諰有出位之图,殊失所以肇建官之意也。若乃国史不别置院者,尝考周官掌王之八柄之法,以诏王治,凡命诸侯及孤、卿、大夫则策命之。丘浚日:八柄诏于冢宰,内史复掌以诏王。盖史官公论之所出,爵禄废置、杀生予夺之柄有所不公,直以笔之。吴澄谓内史为翰林之职。盖以其命诸侯、公卿、大夫则策命之,犹命学士之草制诏也。然谓之史,乃掌文书赞治之名,今制并史馆于翰林,其亦此意欤?然则圣祖命官之意,正与成周媲隆,非徒远过唐宋而已。”《国榷》卷三:“(洪武二年正月)戊申,定翰林官制。侍读学士朱升为翰林学士,从三品。陈桎、詹同为直学士,五品,承旨正三品,侍讲学士正四品,侍读学士从四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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