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丽,山东威海人,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领域为民事诉讼法、破产法、司法制度。出版《诉讼程序与制度前沿专论》、《民事诉讼法》、《破产欺诈法律规制研究》等专著和教材多部。曾在《中国法学》、《政法论坛》、《法学》、《法学杂志》、《政法论丛》等核心刊物发表论文四十余篇。主持中国法学会“中国统一社会调解法立法研究”和“企业重整法律制度适用研究”等部级课题项目4项,获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教育教学科研奖2项。撰写本书第一编、第二编第六章、第四编第十六章。
于鹏,山东济南人,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研究领域为民事诉讼法、证据法、司法制度。出版专著《民事诉讼证明妨碍研究》、《信息安全立法比较研究》,主编或参编教材4部。曾在《法律适用》、《国家行政学院学报》、《人民法院报》等发表论文二十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民事诉讼证明妨碍救济制裁制度研究”,参与国家ji、省部级等课题研究9项。撰写本书第二编第七、八、九、十章、第三编。
周建华,湖南涟源人,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研究领域为民事诉讼法、纠纷解决学、比较法学。出版专著《司法调解:合同还是判决?——从中法两国的比较视野出发》,《法国司法前沿》执行主编,在《法学家》、《当代法学》、《清华法学》、加拿大拉瓦尔大学《法学杂志》等国内外核心刊物发表论文十余篇。主持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民事诉讼调解立法修改研究”,参与国家ji、省部级等课题研究2项。撰写本书第四编第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