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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丕祥 编 / 复旦大学出版社 / 2016-06 /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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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第三版)
《法理学(第三版)》旨在对现代法理学的基本理论问题作出新的分析与叙述。全书包括法的现象的本体与价值、法的现象的历史逻辑、法律调整、法律的创制、法律的实现和法制现代化六篇。全书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分析法与法律的基本问题,探讨法律运行的内在机理,揭示法制现代化的客观规律性,进而审视和回应当代法律变革进程所提出的诸多重要论题。全书坚持传承与创新相结合,既传承当代中国法理学的优良学术传统,又对法理学的重要课题作出了创造性的阐释;坚持理论与实证相结合,既注意提升法理分析的水准,又注意从理论的高度解读当代法治进程中的重要法律现实问题;坚持内容与形式相结合,既强调教材内容的完整系统性,又重视叙述形式的生动性。全书立意新颖,内容丰富,论说透辟,是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及法学爱好者研习法理学的理想教材和适用读物。
公丕祥,1955年出生,男,山东蒙阴人,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院长,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主任,全国首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之一,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兼任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中国分会副主席、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主要研究领域:法哲学与法制现代化。出版《法哲学与法制现代化》《法制现代化的理论逻辑》《中国的法制现代化》《法制现代化的挑战》等个人专著8部,主编《全球化与法制现代化》等著作13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100余篇。
第三版前言第二版前言第一版前言第一章 绪论第一编 法的现象的本体与价值第二章 法的现象的特征与本质第三章 法的现象的功能第四章 法的现象的价值第二编 法的现象的历史逻辑第五章 法的现象的历史逻辑第三编 法律调整第六章 法律调整的一般分析第七章 法律调整与民主政治第八章 法治理念与法治国家第九章 法律调整与经济社会第十章 法律调整与法律程序第四编 法律的创制第十一章 法律创制的原理第十二章 立法体制与法律体系第十三章 法律要素第五编 法律的实施第十四章 法律实施概述第十五章 司法机理第十六章 法律方法第十七章 法律关系第十八章 法律责任第十九章 法律职业第六编 法制现代化第二十章 法制现代化的概念与标准第二十一章 法制现代化的模式第二十二章 法制现代化的矛盾运动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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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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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播时间:09月02日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