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书论类编》辑录自汉至清代各种体裁书论。二、录自同一作者、同一篇目的书论,除部分笔记体(或语录体、随笔体、题跋体)外,均按原作顺序编排,间断者用省略号相隔。三、有些书论在分类上带有一定模糊性,《中国古代书论类编》则据其主旨归入相关类别,不作重复。
四、有些书论在分类上具有兼跨性,其重要者,《中国古代书论类编》不同类别皆予以辑录。
五、《中国古代书论类编》“目”与“子目”大多设有“概论”类别,主要辑录综合性书论、没有或难以细分的书论以及兼跨其下列两类以上的书论。
六、同一类别内容,大致按作者出生年代先后顺序排列。
七、《中国古代书论类编》“书法形态论”与“书法源流论”两编中的“书体论”之目,仅列子目“篆书论”、“隶书论”、“真书论”、“行书论”或“草书论”。其中,篆书包括“大篆”(甲骨文、古文、金文或钟鼎文、籀文或石鼓文)和“小篆”(即秦篆);隶书包括“八分书”和“飞白书”;真书即“正书”、“楷书”;草书包括“章草”和“今草”(大草或狂草、连绵草、小草)。
八、《中国古代书论类编》“书法技法论”一编中的子目“执笔论”包括“运指论”和“运腕论”。
九、《中国古代书论类编》辑录对象基本上以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版《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93年版《历代书法论文选续编》(崔尔平编校)、上海书店出版社1994年版《明清书法论文选》(崔尔平编校)、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历代笔记书论汇编》(华人德主编)为据,同时又参考了上海书画出版社2000年版《中国书画全书》(卢辅圣主编)、人民美术出版社1984年版《法书要录》(唐张彦远著,范祥雍点校)以及有关当代书法报刊文集所整理发表的古代书论等。
十、为便于阅读,《中国古代书论类编》字体取通用的简化字,但个别约定俗成的人名(如“赵壹”之“壹”),或容易引起歧义的术语(如“模揭”之“揭”),则沿用繁体。
十一、作为工具书,《中国古代书论类编》服务对象主要是书法家、书法爱好者和古代书论方向以外的书法理论研究者。